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開展全省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5)的通知》(贛教基字〔2025〕8號)要求和崇義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崇義縣2022年規范全縣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崇府辦字〔2022〕42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劃片優先、按序招生”原則。按“就近入學”的原則,城區小學和初中按“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學區內”“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學區內”“租住地”所在片區三個順序招生。
(二)“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原則。全面實施“陽光招生”政策,由縣教育局及時向社會公開招生程序、入學條件和學位情況,并接受社會監督。當第二、第三順序生源數超出學位數時,由學校采用公開隨機搖號的形式,確定招生名單。
(三)“就近入學、適度均衡”原則。鄉鎮學生堅持就近入學原則。城區學生遵照就近入學、統籌學位的原則。
二、縣城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要求
(一)城區小學報名條件
1.年齡和戶籍遷入要求。小學新生年滿6周歲(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遷入戶籍到城區小學入學的,遷入時間截至2025年7月10日。
2.報名材料
(1)第一順序、第二順序:提供戶口簿、合法房產原件。
(2)第三順序:本縣鄉鎮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入學,需同時提供戶口簿原件、“縣城租房證明”原件、“城區務工或經商證明”原件三項材料;縣外、省外人員隨遷子女入學,需同時提供戶口簿、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原件兩項材料。
(二)小學招生劃片
1.城關小學學區:沿“珠嶺國家電網變電站→珠嶺新村路→章源大道向南→南中路向東→沿河東路向北→小江橋頭→小江河→G220國道→崇義夕陽紅老齡服務中心”區域內。
2.章源小學學區:沿“小江橋頭→沿河東路向南→人民路向東→振興大道向北(含以東至山腳下)→小江橋頭”區域內。
3.橫水中心小學學區:沿“文竹路西邊山腳下(原池屋)→文竹路向東→沿河東路向北→南中路(仁康藥業)向西→章源大道向北→珠嶺新村路→珠嶺國家電網變電站”區域內。
4.思源實驗學校學區:沿“文竹路西邊山腳下(原池屋)→文竹路向東→沿河東路向北→人民路與沿河東路交叉路口→人民路向東→振興大道向南(含以東至山腳下)→東至東林山隧道、南至陽明山、西至縣城西邊山腳下”區域內。
5.知行小學學區:沿“小江橋頭→小江河→G220國道與崇義夕陽紅老齡服務中心路口以北→北至塔下村、朱坑口村→西至魚梁村”區域內。
區域示意圖詳見附件4。
(三)小學招生范圍和順序
1.城關小學:第一順序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城關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第二順序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城關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第三順序招收租住在城關小學學區的縣內鄉鎮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和縣外隨遷子女。(共招8個班360人)
2.章源小學:第一順序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章源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城關小學學區陽嶺大道以東適齡兒童。第二順序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章源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城關小學學區陽嶺大道以東適齡兒童。第三順序招收租住在章源小學學區的縣內鄉鎮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和縣外隨遷子女;招收租住在城關小學學區陽嶺大道以東的縣內鄉鎮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和縣外隨遷子女。(共招3個班135人)
3.橫水中心小學:第一順序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橫水中心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招收橫水鎮密溪村、碧坑村、左溪村、茶灘村、大密村的適齡兒童。第二順序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橫水中心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第三順序招收租住在橫水中心小學學區的縣內鄉鎮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和縣外隨遷子女。(共招5個班225人)
4.思源實驗學校:第一順序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思源實驗學校學區的適齡兒童。第二順序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思源實驗學校學區的適齡兒童。第三順序招收租住在思源實驗學校學區的縣內鄉鎮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和縣外隨遷子女。(共招10個班450人)
5.知行小學:第一順序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知行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招收橫水鎮水口村、朱坑口村、麻土村、茶灘村、大密村的適齡兒童。第二順序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知行小學學區的適齡兒童。第三順序招收租住在知行小學學區的縣內鄉鎮進城務工、經商人員子女和縣外隨遷子女。(共招3個班135人)
橫水鎮水口村、朱坑口村、麻土村、茶灘村、大密村的適齡兒童可自行選擇橫水中心小學或知行小學按第一招生順序預報名。
橫水中心小學提供寄宿和周末托管服務,現就讀縣城小學需住校的學生可提出申請,經審核后可轉入橫水中心小學就讀;知行小學為有需求的師生提供午餐。
(四)城區初中報名條件
1.基本條件
需在城區初中就讀初一的六年級畢業生應先完成備案后進行報名,未備案的縣城初中學校不予接收。
2.備案方式
(1)城關小學、章源小學、思源實驗學校、橫水中心小學、知行小學、樂洞中心小學(樂洞戶籍)的六年級畢業生由所在畢業學校負責完成備案,備案后可直接到報名系統報名。
(2)其他學校(含外縣)的六年級畢業生如需到縣城初中學校就讀初一年級的,符合以下條件之一即可備案:
①有城區、橫水鎮或樂洞鄉戶籍;
②有城區合法房產證明;
③有公安部門辦理的崇義縣城區居住證。
如符合以上三個條件之一的,應于7月10日—11日持戶口簿(或公安部門辦理的崇義縣城區居住證)、縣城合法房產證明和學籍表等到縣教育局教育股302室申請備案,經審查合格后,予以備案,逾期不予辦理。備案后可直接到報名系統報名。遷入戶籍或城區合法房產證明到縣城初中學校入學的,遷入時間截至2025年7月11日。
不符合備案條件的,在戶籍所在地初中學校就近入學。
3.報名材料:
(1)第一順序、第二順序:提供戶口簿、合法房產證明原件。
(2)第三順序:提供戶口簿原件,租房證明原件報名;縣外小學畢業隨遷子女,必須提供公安部門辦理的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五)初中片區招生范圍和順序
1.章源中學:第一順序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章源社區居委會、中山社區居委會、陽嶺社區居委會、小江社區居委會以及橫水鎮橫水村、蘿卜巷村、中營村南門口組和塘邊組已備案的小學畢業生。第二順序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珠嶺新村路以北—章源大道珠嶺新村路口至南中路口沿線以東—南中路以北和小江社區居委會轄區已備案的城區小學畢業生;招收戶籍在本區域及第一順序區域已備案的其他小學畢業生。第三順序招收已備案的并在本校學區內租住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共招13個班650人)
2.橫水中學:第一順序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橫水鎮已備案的小學畢業生;招收文昌社區居委會轄區已備案的小學畢業生。第二順序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文竹路以北,珠嶺新村路以南—章源大道珠嶺新村路口至南中路口沿線以西—南中路以南區域已備案的城區小學畢業生;招收戶籍在本區域及第一順序區域已備案的其他小學畢業生。第三順序招收已備案的并在本校學區內租住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共招8個班400人)
3.陽明中學:第一順序招收思源實驗學校小學畢業生;招收戶籍和合法房產地址同在陽明社區居委會轄區已備案的小學畢業生;招收樂洞中心小學的樂洞籍小學畢業生;招收需住校已備案的小學畢業生。第二順序招收戶籍或合法房產地址二者其中之一在文竹路以南和陽明社區居委會轄區已備案的城區小學畢業生;招收戶籍在本區域及第一順序區域已備案的其他小學畢業生。第三順序招收已備案的并在本校學區內租住的進城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共招14個班700人)
陽明中學提供寄宿和周末托管服務,需住校已備案的小學六年級畢業生統一到陽明中學就讀。思源實驗學校不設初中部,原初中部學生統一安排到陽明中學就讀。
(六)材料說明
1.合法房產證明:指房屋產權證、不動產權證、經住建部門備案鑒證的購房正式合同、經住保部門或所在鄉鎮備案的拆遷安置協議、經住保部門鑒證的公(廉)租房入住證明,五者有其中一項即可,所有合法房產證明必須在2025年7月11日前辦理。合法房產登記姓名必須與學生家長或法定監護人姓名一致。
2.居住證:指外縣市戶籍暫住崇義縣城人員,到公安部門依法辦理的居住證,截至2025年7月20日仍然有效。
3.租房證明:指本縣戶籍人員,到租住地所屬社區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縣城租房證明,樣表見附件2。
4.務工證明:指務工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并經人社部門備案的勞動合同和繳納的2025年社會養老保險憑證,兩項必須同時提供。
5.經商證明:指經商人員持有的市監部門頒發的營業執照,截至2025年7月20日仍然有效。
(七)報名時間和工作要求
1.報名時間
城區小學、初中秋季招生實行網上預報名,相關操作流程詳見附件6。
第一順序生源網上報名時間:7月14日—15日;
第二順序生源網上報名時間:7月16日—17日;
第三順序生源網上報名時間:7月19日—20日。
新生預報名時,報名系統默認一個身份證號只能在1所學校報名登記,由家長或監護人選擇所在學區進行網上預報名登記。預報名期間由縣教育局發布學位空余情況,如果某一順序預報名學位已招滿則不啟動下一順序預報名,下一順序符合條件者自主選擇有空余學位的學校預報名,接納學校預報名登記時做好相應備注。已啟動的招生順序對符合條件的都要在預報名時間內應報盡報,超出學位數隨機搖號確定招生名單。
報名期間,學校正常上班,如遇線上報名問題,家長可到學校進行線下咨詢。逾期未報名的,一律視為放棄城區學校入學資格。
2.搖號統籌學位
某一順序生源數超出學位數的小學或初中,8月20日前,由縣教育局組織學校采用公開隨機搖號的形式,確定招生名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如果城關小學或章源小學第一順序招生數超出學位數,則通過搖號互相調劑;如果城關小學和章源小學第一順序招生數超出兩所學校學位總數,則通過搖號調劑到橫水中心小學,在橫水中心小學啟動第二順序前預留相應學位。8月25日前預報名學校應將被搖號學生資料整理好并移交橫水中心小學。
3.正式報到注冊
8月30日—31日,學生本人或家長提供戶口簿及網上預報名審核通過截圖,到相應學校報到注冊。具體事宜以各學校向社會發布的開學通告為準。
(八)其他規定
1.非樂洞戶籍的樂洞中心小學畢業生,到戶籍所在地就讀初中,城區初中不予安排就讀。
2.樂洞籍樂洞中心小學畢業生選擇就讀城區初中的,安排在陽明中學就讀;有城區合法房產的,按房產所在地列入城區初中第一順序招生,保障學位。
3.屬縣城戶籍但無房產證明的小學入學適齡兒童,提供戶口簿、租住證明和近三年征地拆遷協議三項材料,按第一順序報名,無征地拆遷協議的按第二順序報名。
4.在縣城就職的既無崇義縣城戶籍,又無縣城房產的公職人員子女,可憑單位證明、編制卡、戶口簿和租房證明,按租住地址所在片區學校第一順序報名就近入學。
三、鄉鎮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要求
(一)鄉鎮小學:招收戶籍在本鄉(鎮)轄區內年滿6周歲的適齡兒童(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在本鄉鎮具備合法房產或租住在本鄉鎮的務工、經商人員隨遷子女適齡兒童。
(二)鄉鎮初中:實行小升初對口直升的原則。
四、普通高中招生要求
根據贛州市教育局批準備案的招生計劃和省、市有關規定,面向全縣初中畢業生招生。按縣教育局劃定的統招、均衡分數線錄取,低于分數線的考生一律不予審批錄取。均衡資格認定的具體辦法和均衡錄取最低控制線根據省、市有關規定和生源情況確定。一律不招錄擇校生,不得超計劃、降分數、超收費標準違規招生。普通高中新生入學年級每班人數不得超過50人。
五、職業教育招生要求
根據市教育局批準備案的招生計劃和省、市有關規定,面向全縣應屆、歷屆初中畢業生(含崇義籍在外地接受義務教育初中畢業生)及社會青年招生,按劃定的各專業分數線錄取。
六、特殊教育招生要求
崇義縣戶籍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無法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由家長持戶口簿、殘疾證等原件和復印件,到縣特殊教育學校申請入學。具備隨班就讀條件的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所在學區學校隨班就讀,學區內學校不得拒收。重度殘疾兒童少年按照“屬地管理、責任到校、落實到人”原則安排送教上門。
七、義務教育學校“長幼隨學”
為支持國家優化生育政策,解決子女在不同學校就讀給監護人帶來的接送難問題,我縣義務教育學校繼續實施“長幼隨學”政策。2025年秋季學期,起始年級(一年級和七年級),同一戶家庭多孩子女就讀時在同一學段(小學、初中各屬于一個學段)但分處城區不同招生學校的新生對象,在堅持家長自愿原則下,允許其小孩新入學時按第一招生順序申請安排到其同胞兄(姐)同一所學校就讀。需持新生和同胞兄(姐)的出生證、同胞兄(姐)學校出具的學籍表、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等佐證材料,在7月14日前到申請入學學校提交申請材料審核,逾期不予辦理,樣表詳見附件3。報名后,由學校統一將“長幼隨學”報名材料交局教育股查驗。
八、中小學轉學辦法
(一)義務教育階段轉學辦法。按《崇義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轉學管理辦法(試行)》規定執行。縣城學校之間原則上不予轉學,因戶籍、實際居住地變更等原因確需轉學者,需在轉入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提出轉學申請,轉入學校同意后可轉學。鄉鎮中小學學生因監護人戶籍遷移或工作地發生變更,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確需轉學的,且接納學校有空余學位的情況下,可申請鄉鎮學校之間轉學。
(二)高中階段轉學辦法。普通高中之間轉學原則上執行同城不轉、學校對等的原則。民辦普通高中學校和公辦普通高中學校之間原則上不得相互轉學。普通高中學生可按程序申請轉入中等職業學校學習,中等職業學校學生不得轉入普通高中。
(三)規范轉學管理。學校不得接收未按規定辦理轉學手續的學生入學就讀,不得強制學生轉學。原則上,學生在小學、初中、高中各階段起始年級的第一學期、畢業年級的最后一學期和學期中途不得轉學。學生轉學不得變更就讀年級,在休學期間不辦理轉學。
九、予以保障入學人員認定
高層次人才、軍人子女申請入學,相關證明材料交至縣教育局教育股302室審核認定后,予以保障入學。
(一)縣域內引進高層次人才按照市縣有關文件規定執行。高層次人才子女入學需提供縣委組織部出具的高層次人才錄用證明,樣表詳見附件1。
(二)軍人子女指現役軍人、烈士、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的子女。其入學按照有關文件規定執行,并提供縣人武部出具的相關證明。
十、其他事項
(一)規范報名資格認定。各學校預報名時,需設立兩個以上的資料審查認定小組,審查資料后確定報名資格,有條件的學校,對存疑人員現場進行學籍查詢。對其他材料存疑無法確認的,可以提交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認定。學校認為有必要時,可以進行實地核查,家長或監護人應當積極配合。
(二)強化線下指導。報名期間,各學校要增設線下信息錄入點,安排專人進行政策解讀和報名指導,確保家長順利完成入學信息提交。
(三)嚴控班額規范招生。各學校要嚴格按限定班額招生并及時辦理學籍,實施“陽光分班”。小學和初中一年級需嚴格按照省定辦學標準控制班額(小學不超過45人/班,初中不超過50人/班),不得形成大班額。督導室將嚴格實行班額督導,對不按招生計劃招生、產生新大班額的學校,追究學校主要領導責任。
(三)筑牢控輟保學防線。各學校要認真做好適齡兒童摸排工作,健全控輟保學長效機制,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應入盡入。
(四)嚴守招生規范要求。各學校要嚴格按照文件規定的招生范圍和工作要求招生,確保招生入學工作規范、有序、平穩。招生入學過程中出現的其他特殊情況,報請縣教育局研究解決。
舉報電話:
縣教育局教育股:0797-3821097;
縣紀委:0797-3823880。
本《實施方案》由縣教育局教育股負責解釋。
附件:電子版附件下載鏈接.doc
來源:崇義縣教育局
編輯:陳 慧
審核:張自波
審簽:章麗娟
總監制:李啟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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