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裝劇總愛架起一座通往古代的橋梁,讓我們仿佛能步入千年之前的風貌與市井。然而,這座橋有時砌得不那么牢,細枝末節常常被輕忽。比如,明朝以前的百姓不可能吃紅薯、種玉米,魏晉南北朝以前的人彈不了從波斯傳過來的琵琶,這些都是極易被一眼識破的低級錯誤。
而提到最會讓人浮想聯翩的古代盛世,非唐朝莫屬:長安集市日夜繁華,詩人墨客輾轉其間,胡漢雜處的風俗與市井煙火相映成趣,更有絲綢之路通衢匯聚東西方的物產與思想。這些斑斕的歷史元素,不只奠定了唐朝在文化史上的至高地位,也為現代影視在還原與改編上提供了豐富素材。近年來,以唐朝為背景的電視劇層出不窮,制作團隊在服飾、道具、布景上費盡心思,但仍難免在細節上露出破綻。究竟有哪些“看似合理”卻實則一眼就能戳穿的設定?我們不妨一一細數。
最穿越的拉鏈,僭越的禮服
服裝搭配需謹慎
要呈現唐人市井百態,服飾妝造是最直觀的道具。
《唐朝詭事錄之西行》中,青溪以舞蹈為生,本該著古式衣裙,卻不慎露出背后的拉鏈。拉鏈直到19世紀末才在美國問世,中國第一家拉鏈廠也是到1930年的上海才成立——把現代物件強行塞進唐裝,實在令人難以茍同。雖然我們不會像考據類紀錄片那樣苛責每一針每一線,但這樣低級的“穿幫”實在有失古裝劇的韻味。
不過古裝劇出現拉鏈可能是道具的失誤,而有些劇,甚至在人物服裝設定上也存在漏洞。《風起洛陽》中的武思月是朝廷內衛,劇里男裝扮相不少。歷史上貞觀之后,確實常有女性著男裝的風尚,不過值得我們注意的是武思月的幾套白色官服。在唐朝繁復的服色制度里,白色從來不是官員的“準入色”。雖然女性朝廷內衛應當是編劇虛構的職業,但即便如此,其服制也應該符合時代的語境。
服色的尊卑觀念古已有之,早在先秦時期,王公貴族出席重大典禮就以玄黑、緋紅為尊;北周時,已有將“玄緋”與品官等級掛鉤之例。《周書·宣帝紀》云:
“詔天臺侍衛之官,皆著五色及紅紫綠衣,以雜色為緣,名曰品色衣。”
據《舊唐書》記載,唐朝統治者對服色更加重視,分別在武德四年(621)、貞觀四年(630)、龍朔二年(662)、上元元年(674)對品官服色進行了多次改革,最后形成了以三品以上服紫、四品服深緋、五品服淺緋、六品服深綠、七品服淺綠、八品服深青、九品服淺青的完整的品色衣制度,文明元年(684),又“八品已下舊服者,并改以碧”。。白居易的詩“江州司馬青衫濕”,便有遭貶后從衣衫顏色上體現出官職卑微之意。
從唐朝的品官服色制度來看,其色彩始終圍繞著紫、緋、綠、青四色來定官員等級。武思月一襲雪白官袍仿佛古今皆可通行的百搭著裝,可白色在唐朝卻不是官員應該穿著的顏色。唐朝什么人穿著白色呢?
《隋書·禮儀志》就提到過,煬帝大業六年(610)下詔:
“胥吏以青,庶人以白,屠商以黑,士卒以黃。”
唐朝延續此制,凡科舉及第、得授官職之后,學子方將常衣換為官服。
韓愈在《賽神》中寫道:“白衣長衫紫領巾,差科未動是閑人。”描述的正是普通百姓在征役、賦稅未開始之前,以白布長衫、紫邊圍巾打扮自己游逛賽神的悠閑場面。《唐摭言·散序進士》中記載:
“進士科始於隋大業中,盛於貞觀,永徽之際……其推重謂之‘白衣公卿’,又曰‘一品白衫’。”
這“一品白衫”是對進士科者的稱呼,意指此人盡管尚未登科授官,僅著一襲白衫,不久可能平步青云、官登一品。白色袍服不僅成為平民的身份象征,更在唐朝社會中形成了一種獨特的文化現象。
由此可見,白色袍衫在唐朝是庶人、學子專屬的素衣。白衣公卿不過是文人讀書時的隨俗,而絕非內衛、侍衛等朝廷官員的“制服白”。劇中武思月一身潔白官袍立于宮門之下,既不符庶人身份,也不合文人學子之“未仕”寓意。若她真是低品侍衛,按理應著淺綠或深綠;若她位至高品,則須著緋色、紫色,方能與朝堂禮制相符。
再看《風起洛陽》里,百里弘毅大婚之時,新娘柳然的婚服頗讓人錯愕:繡有錦雞圖案,乍一眼竟與宋仁宗皇后坐像圖中的禮服頗為神似。可姑且不論一部唐朝劇為何要“致敬”宋代服飾,單就這對新人的身份而言,這件“袆衣”本就毫無道理可言。
袆衣自周代以來就是歷朝皇后最高等級的禮服,既可作祭服,亦可作朝服,還是冊封與婚禮時的吉服。《武德令》記載:
“以深青織成為之,文為翚翟之形。”
所謂“翚翟(huīdi)”,指的便是衣面上用彩繪填彩繪制的雉鳥紋樣,用于后妃之著裝。結合《唐六典》《通典》《大唐開元禮》等文獻,我們大致能還原袆衣的樣貌:一襲深青上下連裳,交領大袖,正背各繡十二行五彩雉形;中衣為素紗織成,繡以黼紋,領邊與衣緣皆用朱色羅縠褾襈裝點;蔽膝同樣深青,邊飾深紅,并繡三行雉形紋;大帶也是深青,內襯深橘紅,外飾絲線,上襯朱錦,下襯綠錦。
袆衣是皇后禮服中等級最高的。劇中柳然雖然是名門望族河東柳氏之女,嫁給工部侍郎次子,但現實中即使是貴族也遑論能穿上皇后受冊、朝會之時的專用大禮服。根據柳然佩戴的頭冠來看,原型是隋煬帝蕭皇后墓的花樹冠,冠前水滴形的花鈿數量可以反映佩戴者的官品。《大唐開元禮》中記載皇后王妃內外命婦服及首飾制度是:皇后首飾花十二樹,皇太子妃、一品命婦首飾花九樹,二品命婦首飾花八樹,三品命婦首飾花七樹,四品命婦首飾花六樹,五品命婦首飾花五樹。由柳然的頭冠可見,她應該按五品外命婦服制出嫁,著翟衣,著花釵,色染以青為主,所繡翟為五等絕不會與皇后朝服混淆。這種錯置,雖不至于讓所有觀眾都細究禮制,但對懂史識禮的人而言,卻無疑削弱了劇集還原大唐禮儀的說服力,也讓柳然這一角色在身份與服飾的和諧度上失了分寸。
海帶奢侈品,宴席不吃雞
唐人飲食細節多
聊了服裝,再來說說唐朝的“吃貨陷阱”。我們現代隨處可見的海帶,在有些唐裝劇里似乎成了平民家后院隨手掛曬的家常海產蔬菜。海帶的干燥葉狀體稱之為昆布,最早作為藥材見于魏晉的《吳普本草》:
“綸布,一名昆布。酸、咸,寒,無毒。消瘰疬。”
海帶在唐朝屬于舶來貢品,只有西域交河城、渤海國或高麗等地偶爾有售,且價值不菲,只有皇帝權貴才能嘗到古早版本的野生海帶。據天寶二年(743)《交河郡市估案》記載,那里的昆布價僅略低于珍貴的犀角。古代海帶遠非尋常百姓家可輕易購置,1927年海帶養殖技術才引進到我國大連,到50年代人工養殖海帶才逐漸成熟,此前不可能量產。想在小攤販前看到一捆捆海帶晾曬,大抵是導演手一揮,就把現代海鮮市場搬進了大唐。
唐朝人想“吃頓好的”的時候,桌上有些什么菜?《大唐榮耀2》里的“一桌好菜”包括:清蒸魚、燒肘子、全雞、鹵牛肉,還有炒豆角、蘑菇炒青菜,好一個葷素搭配,菜色都是如今家宴常見,卻與史實大相徑庭。
李世民卻說:“我禁御史食肉,恐州縣廣費,食雞尚何與?”意思大約是我怕鋪張浪費所以禁止御史吃肉,但是吃雞怎么能算肉呢?這就足以說明雞在當時并不被視作正經大餐。
首先,豬肉和雞肉在唐朝都不算什么好菜。唐朝初期,為了避免地方官員招待御史鋪張浪費,李世民曾明確下令,禁止御史吃肉。但是監察御史馬周卻無雞肉不歡,有小吏告發他吃雞之事。
那什么是唐人宴席的硬菜?李白《將進酒》里的“烹羊宰牛且為樂,會須一飲三百杯”就反映了,羊肉、牛肉才是貴族佳宴之選,雞鴨鵝等家禽肉素來被視為“非肉”,王公大臣更不會把一整只全雞擺到餐桌上。
劇里那幾碟炒素菜更是離譜。由于鐵鍋鍛造技術在宋朝才普及,加之唐朝植物油較少,所以炒菜在唐朝并不流行,主要的烹飪方式是煮蒸烤,調味品也相當有限。
說了吃,再聊聊喝。“長安紅茶案”是《唐朝詭事錄》的開篇案件,說的是長安縣令元來為了一己私欲,利用西域幻草和新娘的鮮血制成一種名為“長安紅茶”的神秘飲品,此茶不僅能使人產生幻覺,更能讓人上癮。但是,唐朝沒有紅茶,更沒有茶壺和小茶杯。陸羽《茶經》所講的都是煎茶法:以茶箐研為細末,用水煎烹,加之萸、棗、姜、薄荷等佐料,散茶、末茶、餅茶并行,皆非今天常見的茶壺泡茶法。真正的紅茶要到明代末年才在福建出現,小茶壺與茶杯也源于明初朱元璋廢團茶令后的瀹茶法(又稱泡茶法)改革。唐人手中若有茶器,也不過是一只素瓷青釉盞,用來盛剛出鍋的煎茶湯,而紅茶連名字都尚未問世。這里提到的“長安紅茶”大概只有理解成紅顏色的茶才能勉強說得通。
通宵點蠟燭,銅錢大不同
生活道具也考究
中國古代錢幣歷史悠久,品種紛繁。論起唐朝人的生活道具,電視劇里的道具銅錢往往是穿幫的重災區。
《大唐狄公案》里,劇中人物倒出四枚銅錢,仔細一看,最大的一枚竟是北宋徽宗“崇寧通寶”,其余三枚則是黃亮皮殼清錢,上面標識某地鑄局的滿文都清晰可見。實際上唐朝應該使用開元通寶。
古裝劇里的府宅夜晚常常燈火通明,點著數不清的蠟燭,你有沒有好奇過一晚上燭火費開銷得多少?據《唐六典》記載,隋代宮廷已有專門的左尚方機構,負責“造車輦、傘扇……刻鏤、蠟燭”等事務,唐朝則沿襲并且愈發專業化。蠟燭在唐詩中常作為意象出現,也說明其使用早已從宮廷延伸至文人雅士,但在現實中,制作一支蠟燭需要大量動物脂或植物蠟,工藝繁復價格昂貴。《宋會要輯稿》記載,官用蠟燭一支要價四百文。以一晚點兩支計,一般百姓根本負擔不起。唐朝普通人如果在夜間照明,更多是用桐油燈或動物油燈,雖然煙霧繚繞、光線昏暗,卻是市井百姓最熟悉的方式。
《長安十二時辰》里的火鬧鐘原型是古代的龍舟香漏。一艘龍舟形的盛器上放著一根燃燒著的香,香上橫著數條兩端系上金屬球的線。每隔一段時間,香便會燒斷一條線,使金屬球跌進下面的盛器,發出響聲,報告時間。不過這種報時香漏在北宋才開始出現,唐人更依仗日晷、漏刻(水鐘)或刻燭來計時,由司天臺專人負責報時。
電視劇也喜歡渲染唐朝夜市的繁華:燈火輝煌、攤販云集,似乎夜夜都在熱鬧非凡。但現實并非如此:唐朝的夜市往往只在節日里才有,上元節燈會才是人們逛夜市的常見場景。其余大多數夜晚,因戒嚴令禁止交易,民間夜市要到宋代才漸成風氣。盛唐長安真正熱鬧,也大多局限于節慶時分,而非每夜都通宵達旦。
提到古書或古籍,許多人第一反應便是線裝書,仿佛有了紙就必須是線裝。事實上,線裝這種裝幀形式要到明代中期以后才開始流行,宋代以前極為罕見。因此,如果一部以宋代之前為背景的歷史劇里頻繁出現線裝書,只能說明劇組在書籍史方面有所疏忽。唐朝的主流裝幀形式是卷軸。唐太宗李世民在《帝京篇》中提到,處理完公務后去崇文館看書,“縹帙舒還卷”,這里的“縹帙”指的正是紙質卷軸。卷軸平時都是插在書架上,頂端掛著寫有書名的“牙簽”。韓愈有詩稱贊李泌:“鄴侯家多書,插架三萬軸。一一懸牙簽,新若手未觸”,便生動描繪了卷軸插架、標牙簽的存放方式。因此,若劇中出現大量卷背線裝,就顯然脫離了歷史實情。
身份、官職這些看似不起眼的細節,恰恰是還原歷史最不能偷懶的地方。《隋唐演義》里有幾個大名鼎鼎的鎮守關隘的“總兵”。但總兵一職興起于元,興盛于明,至清成為正式官職。明朝時期,總兵為無品級之武官官名,統轄兵士、編制定員、位階不固定,通常為公侯或各軍都督府都督兼任。清朝后,總兵受提督統轄,掌理本鎮軍務,官階正二品。唐朝軍制沿承隋制,沒有所謂“總兵”這一職,只有府兵都督與節度使,統帥邊陲大軍。
細微之處見真章,每種看似不起眼的道具,都承載著深厚的歷史語境。一旦道具穿幫,就會悄然撕裂觀眾與劇中世界的想象之橋。正是這些“牽一發而動全身”的細節,讓我們反思:要讓古裝劇真正“活”起來,僅憑恢宏的場景與精致的敘事還不夠,更需在道具選型、服制考究、禮俗還原等方面多下功夫。唯有如此,才能讓觀眾在燈火闌珊之下,真正邁入那個既真實又浪漫的大唐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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