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約車司機時不時會被乘客放飛機。
如果乘客決定不用車了之后,直接取消訂單倒還沒有什么,更加讓人郁悶的又是,乘客就算不用車,還是為了逃避支付取消費,或其他某種心理,故意拖著不取消訂單,非要司機來取消。
就像我們前兩天提到的南京的一位“極品乘客”一樣,在公交站打車的她們突然發現公交車到站,決定不坐車而改乘公交。而即便是這樣的情況,還不愿意自己取消,非要司機取消。
一度還和司機討價還價起來,讓司機給她們便宜3塊錢就坐,不然只能司機取消。
前幾天,深圳的一位網約車司機又攤上了很類似的一位乘客。
這是一筆從深圳到東莞的特價跨城訂單,38公里43塊錢,上車后司機與其協商跨城費未果,于是只能結束行程。
不過,乘客表示自己取消不了訂單(不知道真是這樣,還是只是她的一個借口)。司機第一時間向平臺進行報備。
因為當時已經是大晚上,司機就瞇了一會。也許,在他看來,乘客最后還是會扛不住,自己取消訂單。
可是,當他一覺醒來之后,發現訂單還在平臺掛著(掛了好幾個小時),沒有辦法,只能聯系客服幫助處理。
本以為事情就會如此翻篇。然而,讓他怎么都想不到的是,在第二天收到了平臺開出的一筆200多的巨額罰款,而且,怎么申訴都沒用!
對于這一次違規,平臺對司機開出了高達243.49元的巨額扣款。
平臺給出判責理由或項目,也是相當之無厘頭,說司機存在“刷單”的行為。
即便是司機在處理這個事情的過程中,確實有不恰當、不合理的地方,都不至于要對他做出太嚴厲的處罰,更不至于會牽涉到“刷單”的問題。
很主要的一點在于,這一筆訂單壓根就沒有完成,完全都沒有開啟的訂單,就給出司機“刷單”的定論,這難道不是很搞笑嗎?
退一萬步來說,就算司機真的有“刷單”的想法,他這一次最多只是“刷單未果”。
難道,司機“想要刷單”,已經等同于“刷單”嗎?沒有“成功刷單”,只要有這個想法和動機,就要被判責嗎?
又退一萬步來說,平臺口口聲聲說司機“刷單”,那么,在這樣一個經常是要在雞蛋里挑骨頭的平臺進行刷單,意義會是什么?又會有很大的意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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