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在襄城縣人民法院一審法庭上,馮珍(化名)見到了被捕兩個月的丈夫林印水,這是兩人被捕后的首次見面。“頭發(fā)白了,人也瘦了。”馮珍心疼地說,兩人沒能說上話,她只記得丈夫扭頭看了她一眼,眼神飄忽,一晃便過去了。
站在馮珍家抬頭望可以看到諾鑫名居的現(xiàn)狀
事情要追溯到2011年,當時襄城縣庫莊鎮(zhèn)開展城中村改造,林印水家的房子被拆除。拆遷安置協(xié)議明確規(guī)定,林印水一家會獲得240平方米的置換房屋和6.5萬元的補償款,并且在置換房屋未交付前,每月可領取400元的臨時安置費(即過渡費)。
拆遷時,馮珍還聽到了一年半后就能搬進新房的口頭承諾。然而,14年過去了,承諾的新房不見蹤影,過渡費也在2016年停發(fā)。
馮珍現(xiàn)在的住所
2024年3月29日,林印水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河南許昌市襄城縣公安局刑事拘留,一個月后被取保候審,今年4月再次被收押。襄城縣檢察院出具的起訴書顯示,林印水因拆遷安置費和過渡費問題維權,并以過渡費名義向政府工作人員索要14000元。檢察院認為林印水強拿硬要公私財物,情節(jié)嚴重,并提起公訴。
庫莊鎮(zhèn)政府出具的承諾書
6月17日的庭審中,焦點集中在這14000元是合理的過渡費,還是所謂“強拿硬要”的錢款。庭審持續(xù)了近四個小時,林印水始終沒有認罪。其代理律師牛玉亮表示,林印水一家在房子被拆后多年未得到安置,過渡費也中途停發(fā),索要的14000元是其應得的合法權益。
林印水收到的1萬元過渡款收據(jù)
“該給的給我們,多的我們也不會要。”馮珍說起拆遷,滿是委屈。如今,一家人仍在等待安置,而林印水的遭遇更是讓這個家庭雪上加霜。此次事件也引發(fā)了社會對于拆遷安置問題以及公民合法維權方式的廣泛關注和思考。案件后續(xù)進展,本報將持續(xù)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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