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區教育局發布一個情況說明,表示:東湖幼稚園兩名老師存在體罰幼兒的行為,經過公安部門調查,確實存在,兩位老師已被刑事拘留!
看到這則聲明的瞬間,相信很多網友會產生好奇,什么樣的體罰能成為刑事案件?幼稚園的小朋友,普遍四、五、六歲而已,什么樣的老師能對他們下手。
隨著聲明的傳播,幼稚園的視頻也出現在網絡上,三天時間,這兩位老師就體罰了五位幼兒。其中包括扇耳光、捏臉、抓頭發等行為,這還不是最過分的。
在午休時間,一名男孩的腦袋,被老師用手狠狠壓著,期間老師還抬頭朝上看,疑似觀察監控,隨后就用雙手捂住了幼兒的口鼻,時間長達幾十秒。
如果說這個舉動,可以用“這個小孩不老實,打擾其他人睡覺,所以才會壓著他”來解釋自己的虐待。那用腳踩幼兒的臉,又是什么意思?這種人是怎么通過教師資格考試的?
在另外一段監控視頻中,老師整個人坐在幼兒的上半身,成年人的重量已經能壓死一個孩子了,她這么做已經算是“殺人”吧?光是坐上去還不夠,兩只腳甚至踩住了幼兒的手,不讓他亂動,臉上還蓋著一本書,慈禧老佛爺都沒她這么會享受。
難怪會刑事拘留,別說孩子的家長看到會氣憤,就算是一個路人,看到這樣的場景,都會忍不住上去錘老師兩下,有這么“教育”孩子的嗎?
目前公安機關已經介入此事,幼稚園也請了專業的心理醫生為孩子調整狀態,相信法律會給大眾一個滿意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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