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光明區政府公布了一起事故調查報告。
2024年4月14日,在深圳市光明區馬田街道太陽路(松白路-南石路)公交站臺安裝項目發生一起一般物體打擊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約為260萬元人民幣。
事故調查組認為,這是一起因供貨單位未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工人違章作業而造成的一般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01
事發經過
公安監控視頻截圖
調查報告顯示,4月14日,涉事公交站臺供貨單位廣東艾卓公司的副總劉某自行帶隊送貨。
包括劉某在內的5名作業人員,從貨車上放置玻璃的A型架上手工卸載大片玻璃時,玻璃失穩,瞬間傾倒,倒向在地面準備接玻璃的劉某3人。
因玻璃寬度有1810mm,長度有3800mm,重量有150Kg,劉某站在中間不安全位置,來不及躲避,被瞬間失穩傾倒的大片玻璃覆蓋壓倒在硬質瀝青路面上。其余2名地面作業人員躲避后,未被失穩傾倒的大片玻璃壓倒。劉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02
事故原因
公安監控視頻截圖
事故調查組認為,本次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分為兩個方面,第一是人的不安全行為,劉某站在玻璃易傾倒的不適當位置,存在發生物體打擊的風險;
第二是物的不安全狀態,事故發生道路路面橫向(南北向)中間高、兩側低,涉事車輛貨物固定架事故側玻璃較重,導致車輛貨車廂向事故側傾斜;綁扎物拆除后的玻璃未采取固定措施,均存在玻璃傾倒發生物體打擊的風險。
小散工程、零星作業
在我們日常生產生活中十分常見
因隨意性大、管理粗放
冒險作業、違章作業等
引起安全事故多發頻發
為加強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納管
強化事故預防和隱患治理
遏制相關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廈門市出臺
《小散工程和零星作業安全生產42條硬措施》
其中防物體打擊
要做到“六必防”
來源:綜合整理自南方都市報
編輯:劉以結
校對:汪珉鈺、黃劍鵬
審核:楊郁民、方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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