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新聞時,最初有一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重慶一家老牌民營企業因為被成都一家公司商標侵權,發起訴訟,經四川省高院終審,最終重慶企業贏了,維護了自身權益!
重慶這家企業可能沒有什么高科技、高大上,但他的品牌相信90%的重慶人都知道,那就是大名鼎鼎的金色印象。
金色印象是“中國影院式足道”商業模式的領軍品牌之一,2010年由胡朝榮創辦,深耕重慶,在成都以及很多城市都開有門店。
作為典型的服務業,影院式足道技術門檻并不高,且競爭相當激烈,很多品牌開不了幾年就不見了,金色印象已持續運營了15年左右,獲得 “九龍坡區知名商標”,被央視《匠心》欄目專題報道,都足以說明其品牌價值與美譽度。
因此一直都有很多人去模仿他,其中成都有一家企業,最為過分,直接在品牌名稱上,就開始“高仿”...取了個“金足印象”。
通過幾乎無處不在“高度近似”,傍上了金色印象,但也給消費者帶來了嚴重的混淆和困擾!
就像康師傅VS康帥傅,雪碧VS雷碧,六個核桃VS九個核桃,還有很多外觀高度相似的產品...
相信不少川渝兩地的朋友看到“金足印象”都會想這是不是“金色印象”的兄弟品牌或聯盟品牌?
這樣的狀況讓重慶金色印象忍無可忍,開始維權!
經過1年多訴訟,最終獲勝。
從法院的判決內容看,有幾點明確的認定:
其一,“金足印象” 與 “金色印象” 在服務類別上高度重合,二者僅一字之差,在文字構成、外觀及呼叫(讀音)方面均構成相近,足以使相關公眾對服務來源產生混淆誤認,因此認定構成近似標識。
其二,對于成都公司“蓉府金足印象” 的使用行為,“蓉”為成都簡稱,認定“蓉府”顯著性較弱,其真正的顯著識別部分仍為“金足印象”,突出使用“金足印象” 字樣即構成商標侵權。
最終,法定判定侵權方立即停止所有相關侵權行為,承擔相關經濟賠償,并在中國知識產權報上刊登聲明、消除影響等。
這件事其實給到了我們幾點深刻的啟示:
1)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合法權益
其實現在類似的案例并不少,尤其在服務行業里,“相似”的情形太多了。
但當自己企業遭遇商標惡意攀附、知識產權被侵害等行為時,很多人都只能是“無奈”。
而金色印象和他的老板胡朝榮告訴我們:要擺脫“維權成本高、侵權成本低” 的顧慮,敢于以法律為盾捍衛合法權益。
行業的進步,社會經濟的良性發展,都需要更多的自主創新,而不是同質化低水平競爭,不是抄襲模仿!
2)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重要性
這件事中,金色印象的勝訴絕非偶然,而是因為他打造了品牌的“前端防御體系”!
早在創辦初期,金色印象就申請了商標注冊,再通過持續的品牌運營積累市場聲譽。
這種“先確權、再發展” 的意識,其實是被很多民營企業忽視的。等品牌做出知名度,突然發現商標被別人搶注了,那往往損失慘重。
品牌建設與法律防護同步,為金色印象后續維權奠定了法律基礎。反觀成都“金足印象”變著方“擦邊”,曾先后11次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申請注冊含“蓉府金足印象”字樣的商標,但都因與“金色印象”商標構成近似而被駁回,也是最終慘敗的核心因素之一。
知識產權價值很容易被忽視,但這次的案例中,法院對“品牌商譽屬于無形資產” 的認定極具突破性!
其實知識產權類受害企業們最為看重的,往往并不是賠償,而是侵權方的道歉,并消除對自身品牌價值的影響!
服務行業同質化嚴重,抄襲模仿、惡性競爭屢見不鮮,這些都讓自主創新的群體很苦惱。
而商標、品牌、消費者信任度等都是寶貴的無形資產,也是企業核心競爭力,大家都應重視知識產權保護!
3)獨特的標桿意義
如果說個案的審判是對個體正義的伸張,那么這次案例,就還有另外一層標桿意義!
那就是為高速發展的成渝地區乃至全行業的營商環境,注入了一劑有力的“法治強心劑”。
“金色印象” 商標已被列入重慶市九龍坡區和成都市新都區聯合發布的“新龍” 知識產權重點保護名錄。
兩地市場監管部門聯合建立重點保護名錄,這是協同保護在司法層面的有力回響!
也為市場劃出了清晰的“紅線”:任何試圖通過模仿、混淆等不正當手段“走捷徑”的行為,終將面臨法律的嚴懲。
給潛心于品牌建設和自主創新的誠信企業家吃了“定心丸”:任何品牌的價值,都源自于獨創性的智慧與日積月累的信譽沉淀,而非投機取巧的模仿與攀附。
這次不僅是保護了一個“金色印象”,更守護了千萬個正在成長中的“金色印象”們的未來與希望。
總之,這是一場商戰,是一場知識產權保衛戰;
更是一場關于當前民營企業生存發展之道的啟示:
而重慶這家民企,給我們大家都上了一課!
恭喜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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