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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上丹在丁元英家里,聽了一首《天國的女兒》,那純凈到一塵不染的聲音,讓她震撼和沉淪,她感嘆道:原來,人還可以這 樣活。
從此心里便有了買音響的念頭,她住在母親留下的別墅里,銀行卡有5萬塊積蓄,當 她準備拿出4萬買音響時,自己也嚇了一跳。
要知道,當時的年代,普通家庭的年收入平均是5000塊,也就是說,一個家庭要不吃不喝,存上8年,才能買一臺音響。
芮小丹心里也有猶豫,這合適嗎?
原著中有一段她內心的獨白:從某種意義講買音響是一種標志,標志著生存能力和生活品位,這是為文化消費,而不是生存必需。
為了說服自己,她找了兩個理由:有5萬積蓄,能拿出來;精神和文化都需要。
人應該有追求更好、享受更好東西的權利。
那么,芮小丹買音響,到底是瘋魔了,還是大徹大悟?
其實,芮小丹和丁元英本質上都是一樣的人,都愿意為喜歡的東西付費,哪怕超出預算也值得。
在劇中,有段丁元英和李志江一起去買留聲機的劇情,丁元英當時沒錢,讓李志江先幫他代付。
李志江提前說:如果東西看上了,給他使個眼色,他來幫忙砍價。
可結果是,李志江認為6萬可以到手的東西,丁元英硬是用8萬買了下來。
在丁元英看來,東西好,價錢過得去就行了。
也就是說,留聲機對他的【價值】,遠遠超過8萬塊,甚至無法用價錢來衡量。
同樣,用4萬塊買音響,對芮小丹也是一樣的道理。
歐陽雪聽說芮小丹要買4萬的音響,也說她走火入魔了。
為了買音響,芮小丹上班期間穿著警服、公車私用,連續逛了一個星期。
甚至在審訊時,把音響的內容寫在了筆錄上。
后來被停職反省,歐陽雪為她叫屈,她卻覺得沒什么,反而如釋重負,終于有時間好好看音響了。
芮小丹是一個【實事求是】的人,她一直是【遵從本心】地活著。
父親是大導演、母親在國外開飯店,她又有德國永久居留權,但她喜歡當警察,哪怕薪水少還危險,她還是義無反顧。
她愛上丁元英,哪怕肖亞文說他是魔,歐陽雪說他們不是一路人,父親說這樣的男人你管不住,可她還是勇往直前。
很多人,一輩子不知道為何而活,也不知道生命的意義在哪里。
人活著,用心地過好每一天,做好當下的每一件小事,遵從內心每一次選擇,這些都是意義。
遇到喜歡的人,勇敢去愛,有夢想,就努力去追尋,哪怕結果不如意,讓人遍體鱗傷,至少,你爭取過了,便沒有了遺憾。
這也是為什么,芮小丹在后來一人面對三名劫匪時,能那么坦然地面對死亡。
她的生命雖然定格在了27歲,但她活得盡興,盡情燃燒過,所以生死對她沒有區別,她都能接受。
用四萬塊買音響,不是瘋魔,也不是大徹大悟,而是遵從內心的選擇(對內心渴望真實的回應)。
生命中,真正的遺憾,往往不是遍體鱗傷,而是從未為【心之所向】傾盡全力。
不論是選擇危險的職業、追求極致的聲音、投入不被看好的愛情,還是最終坦然面對死亡,芮小丹都活出了生命價值和意義。
真實面對自己的渴望,去擁抱那些觸動你心靈的東西,哪怕前路荊棘,哪怕代價高昂,哪怕結果并不如意,至少你追逐過、燃燒過、綻放過。
在生命地盡頭,你才能坦然地說:這一生,我無悔。
愿你我都能活成心目中的“天國女兒”,純粹、極致、無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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