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兜售所謂的年份老酒。圖/微信公眾號“央視財經”
據央視6月22日報道,在一些地方,部分商家為了牟取利益,用食用酒精勾兌,冒充純糧釀造酒售賣。個別商家虛構白酒的窖藏歷史,以次充好,用“陳釀”“老酒”等模糊概念誤導消費者。
報道中提到,記者走訪的貴州省仁懷市,個別酒廠就從外地采購酒精勾兌酒,當地灌裝再調色,搖身一變成“陳年醬香酒”。一些經銷商甚至也完全不避諱,稱自己的產品中含有50%的酒精酒,屬于低端白酒,但市場銷量卻十分可觀,“訣竅”在于包裝和宣傳。
而要作假其實也非常容易,新酒中加入幾滴調色酒,就可以瞬間將一杯新酒調出老酒的顏色;然后再用刻意做舊的包裝,“舊瓶裝新酒”一番,加上一堆諸如“三十年陳釀”“老醬酒”“窖藏30”“窖齡1988”之類的名頭,一瓶老酒就做出來了。
這樣的假酒,利潤也十分可觀。比如,記者就發現,一款成本不過幾十元一箱的產品,建議零售價竟標到899元,溢價超過40倍,觸目驚心。
對于消費者來說,識別這些以次充好的假酒,由于年份鑒別需要專業知識,加上刻意做舊的包裝,普通消費者很難分辨酒的真實年份。
既然消費者無從分辨,那么市場規范相當程度上就需要相關部門的有力監管。其實,國家規定非常清晰,《GB/T26760-2011醬香型白酒》國家標準寫明,嚴禁在醬香型白酒中添加食用酒精。
在2023年時,仁懷市人民政府就已出臺《仁懷市醬香型白酒管理辦法(試行)》,明確要求生產經營者對標簽標識和廣告宣傳的真實性負責,嚴禁虛假標注年份、偽造生產日期等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饒是如此,這些弄虛作假的行為依然猖獗,記者走訪中就發現,這些“行業潛規則”并非個案。一個頗為諷刺的事實是,記者的暗訪并沒有多少阻力,不少酒廠對于自己造假的手段侃侃而談,似乎并沒有多少“地下”“隱蔽”的 意識。這也在客觀上說明,這種現象有一定的普遍性,酒廠自身也是見怪不怪了。
毫無疑問,這種市場亂象不能再繼續下去了。這種勾兌,其實就是一種造假行為。用虛假宣傳迷惑消費者,用廉價酒精勾兌所謂陳釀,這是對消費者權益赤裸裸的侵犯。
而當地的市場管理部門,也理當對此果斷出手。正如前面提到,不少酒廠對此的態度可謂是滿不在乎,那么相信相關的線索并不會缺乏。監管部門應當順著這些線索,對違規行為進行深挖,對市場進行有力度的整治。
值得一提的是,白酒行業的名聲,也經不起這樣的揮霍了。前不久《2025中國白酒市場中期研究報告》發布,其中2025年一季度,白酒產量103.2萬千升,同比下降7.2%,行業或迎連續第八年產量下滑;同時,2025年上半年,58.1%的經銷商反映庫存繼續增加,價格倒掛程度加劇,經銷商現金流壓力凸顯。
事實上,隨著市場環境和社會文化的變化,白酒行業迎來轉型陣痛,已經是一個繞不開的話題。在這個大背景下,如果行業依然任由部分從業者肆意坑蒙拐騙,那對行業發展來說無疑是加重打擊,讓轉型之路更加艱難。
因此,對于這些弄虛作假行為,應當提高到生態重塑的高度嚴肅對待,讓“假酒”制造商付出應有的代價。不能讓本就承壓的行業,再去經歷這種嚴重的信任危機了。
撰稿 / 柳早(媒體人)
編輯 / 馬小龍
校對 / 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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