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的早晚高峰,尤其是在擁堵的路段,誰沒遇到過加塞?你排了十幾分鐘的隊,眼看快到路口了,突然一輛車“嗖”地從側邊插了進來,擋住了你的路。
怒火上頭,剎車都懶得踩,心里想著:“撞上去也不是我的責任!”但真要撞上了,責任真的是對方全責嗎?今天,輪谷就來說說這個話題,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記得點贊,給輪谷一個反饋哦)
一、開車撞上加塞車,是對方全責嗎?
? “可能是,但不一定!”
雖然強行加塞屬于交通違法行為,加塞車在很多情況下要負主要甚至全部責任,但也不能一刀切說“你撞了加塞車就一定沒事”。
交警認定責任,看的是誰的行為更容易避免事故發生,誰違章在先,誰操作不當,全靠現場證據說話。
二、到底誰負責?
其實,這主要看下面這幾點:
1、加塞沒變道成功,就撞上了?
? 加塞車全責。
如果加塞車當時還在壓線、車身一半在原車道、一半進了你車道的時候你撞上了,那就是它“影響了你正常行駛”。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4條:變更車道的機動車,不得影響正常行駛車輛。
2、加塞已經變道完成了呢?
? 有可能是你全責!
如果加塞車已經徹底變到你前面了,四個輪子都進了你的車道,并正常行駛了,你從后面撞上,那在法律上很可能就是“追尾”事故,你未保持安全車距。
現實案例中,很多這樣的情況交警會認定是后車全責或主責。
3、后車“故意撞”?那責任反轉了!
如果你情緒激動,看對方加塞不爽,故意加速撞上去,不好意思:
? 你就是全責,甚至可能構成刑事責任。
有案例中,司機直接說“我就是看他加塞才撞的”,最后被認定“危險駕駛罪”,保險也不賠。
4、在實線變道的加塞車,撞上就一定是它的錯嗎?
? 大多數情況下,是它的全責。
但你別掉以輕心——如果它已經完全并入車道并穩定行駛,而你還撞了上去,也可能被判你有責任。所以,不是“壓了實線就一定能賴對方”。
三、交警認定責任的標準是什么?
? 一言以蔽之:“誰更不守規矩,誰更容易避免事故,就誰多擔責。”
交警蜀黍會看:
誰先違章?
誰沒盡到安全駕駛義務?
誰的行為直接導致了事故?
有沒有現場證據支持說法?
四、行車記錄儀中的證據是關鍵!
你說他加塞,他說你追尾,到底誰說得算?說得再多,不如一個視頻!
? 有行車記錄儀的事故,90%都能明確責任。
而沒有記錄儀?那你只能靠:
刮擦位置
剎車痕
目擊證人
對方態度
交警判斷
?? 這就是為啥現在老司機都把記錄儀當“標配”!
五、幾種典型責任劃分情況
1、加塞車還沒完全并道,被撞加塞車全責;
2、加塞車已經并道完成,你追尾后車全責;
3、加塞壓實線變道,被撞多為加塞車全責;
4、你看到對方加塞,故意不剎車撞上后車全責,還可能違法;
5、你為了躲他,加速右超結果出事你責任更大(右側超車本身就違規);
6、加塞后突然急剎,你跟得太近撞上雙方都有責,你主責。
六、輪谷給大家的建議
1、能不撞就別撞。不管誰的責任,撞了就是自己的損失,車壞了你還要修,還要走理賠流程。
2、減速不讓道,別斗氣。加塞不是“理所應當”,但你自己安全更重要。
3、遇事先留證、后報警,不要爭吵。
4、合理使用“交管12123”,拍照舉報他,而不是用車撞他。
5、事后理賠,全看事故認定書。保險公司只認交警出的責任書,誰嘴硬沒用!
輪谷總結:
總之,撞上加塞車就一定不擔責”是個誤區!責任劃分看的是事實+證據,不是“你情緒對不對。
遇事別沖動,別為了那一口氣,把自己也搭進去。安全行車,留好證據,才是維護權益最穩妥的方法。
如果你覺得我的這篇文章實用,歡迎轉發分享給更多開車的朋友!加塞雖可恨,但理性應對才是通往回家最近的路。我是輪谷,我們下期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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