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看到一條帖子:一個高中生想談戀愛,打算請一個女生吃飯看電影,想讓父母支援300塊錢。父母有點不知所措,于是上網發帖求助。
大部分網友給意見是:積極支持,甚至提供車接車送,全程護駕。
究竟該如何看待這種現象?
我兒子也跟帖主同齡,如果有一天,他也提出同樣的“戀愛”需求,我該怎么應對?
今天,我就分享一下自己的想法。
首先,孩子能夠坦誠父母談論自己的“戀愛”,這說明親子關系良好,溝通渠道通暢,總體而言是個好現象。
如果父母表達支持與信任:“我們理解你對異性產生好感的需求”,并且適當給予援助。
那么,孩子就會繼續保持對父母的信任,也會在遇到困難和疑惑時,積極跟父母保持溝通。
如果父母一味打壓或禁止,那么溝通渠道就會堵塞。孩子以后遇到類似想法或沖動,可能就瞞著父母進行。
其次,要確保孩子的行為安全可控。
這就需要嚴肅跟孩子交代一些行為底線(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同時讓孩子報備約會的時間和地點。
最后,如果要提供經濟和行動上的援助,需要慎重且適度。
高中生完全有能力自己安排交通(公交、地鐵、步行、自行車,或用自己的零花錢打車)。車接車送不是必須。過度服務和過度干預,反倒是剝奪了孩子學習獨立社交和決策的機會。
三五百塊的約會經費,對于有些家庭來說,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取決于具體消費內容和城市)。如果父母爽快給予,容易讓孩子誤以為約會消費本該是父母的責任,甚至形成用金錢換取好感或面子的觀念。
所以,父母不能對孩子的戀愛經費進行無條件、無限度的贊助。建議孩子通過自己節省零花錢,或通過其他努力來積攢約會的經費。如果暫時不夠,父母可以最多援助(或借貸)一半的預算經費。
這不是父母小器,而是為了讓孩子體會到金錢來之不易,并且需要為自己的需求和欲望承擔責任。
總結一下,當孩子跟父母說起戀愛打算時,父母可以按以下3條原則處理:
1.開放溝通,而非包辦代替:
與孩子坦誠討論青春期情感、戀愛、責任和邊界。
表達關心和支持,但明確戀愛是他自己的事,需要他自己去體驗、學習(包括犯錯)。
提供情感支持和建議(當孩子主動尋求時),而不是具體操作指南。
2.培養合理的金錢觀:
討論約會的預算:多少錢是合理的?錢從哪里來?(用自己的零花錢、儲蓄,或者通過額外努力賺取一部分)。
引導孩子思考如何用心意(而非僅僅金錢)去經營關系,比如一起散步、參加免費活動、親手做小禮物等。
3.鼓勵獨立與承擔:
交通獨立: 堅決讓孩子自己解決交通問題。這是獨立約會的底線。
計劃獨立:約會內容、時間安排應由孩子自己思考和決定(父母可提供安全建議,如告知地點、大致回家時間)。
責任承擔:讓孩子明白約會是自己的選擇,需要自己承擔相應的責任(時間管理、情緒管理、成績的影響,等等)。
總之,青少年“談戀愛”,本質上是他們學習處理復雜人際關系、體驗情感、承擔責任的重要實踐課程。父母應該做的是提供安全網、情感支持和價值觀引導,而不是親自下場替孩子“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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