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篇文章是湖北基層法官黃志佳寫來的文章(原文近4000字,這里作了精簡),我以為是戳中了政法系統的痛點。作者一邊為新華社批評加班文化的文章叫好,一邊用親身經歷道出了現實的無奈——案子堆成山、人手不夠用,基層法官們只能硬著頭皮玩命干。
文章可貴的地方在于,不光吐苦水,還給出了實在的解決辦法:改變考核方式、多招輔助人員、調整訴訟費用等等。那些四五十歲就累倒的法官案例,讀著真讓人揪心。說到底,光喊口號反對加班沒用,得從制度上動真格的。
這位基層法官能在高壓工作下還堅持思考改革,這份專業和擔當,正是司法系統需要的正能量。
新華社《別靠拼身體來追業績》(又名《“5+2、白加黑”不值得宣揚》)道出了我們基層公務員的心聲,我舉雙手贊成,讀一次點一個贊!
但點贊之后呢?現實是,“5+2、白加黑”在我們基層依然是常態,絲毫未減。
不信?今天周日,我正感冒,當事人電話就來了,你說,能不加班嗎?朋友調侃我“是不是邪了?”我沒瘋沒邪,廣大基層同仁都沒瘋沒邪!那為啥不懂休息?為啥非得“5+2、白加黑”?
同志哥,現實逼得我們不得不如此!
且不說某些領導無視《公務員法》,既控上班時間又想控休息時間,甚至要求“通宵值班”。單說本職工作,不拼命加班,根本干不完!每個部門都有不得不加班的“道道”。我是法官,就拿法院說事。
“案多人少”是法院多年的頑疾,“5+2、白加黑”成了“靈丹妙藥”。立案登記制改革后,案件量激增幾十甚至幾百個百分點,司法改革“員額制”又讓辦案法官減少,“案多人少”矛盾雪上加霜,這劑“猛藥”能停嗎?
基層法院人手緊,法官是“萬金油”:辦案、送達、裝訂卷宗都得干。以前一本紙質卷宗就夠加班了,現在還要正卷、副卷、電子卷宗同步搞,不“白加黑”行嗎?
朋友常勸:身體是本錢,案子辦不完先放著。我也這樣安慰同行。但我們心知肚明,這是癡人說夢!誰不想休息?誰家沒私事?但誰敢把案子撂一邊?
超審限要被追責!財產保全裁定必須“立即執行”,管你有沒有精力!執行案今天立,當事人明天就要錢,拖一拖,他立馬就上訪、告狀,領導怪罪下來,棍棒伺候有的是手段!同志哥,你懂的。
所以,反對歸反對,除了嘴上快活,屁用沒有!我93年進法院,二十多年,法定公休幾百天,只休了5天!不是不想休,也不是不準休,是“休事不休”——活兒照樣堆著等你!不休假都加班,休完回來更得累脫層皮!同志哥,換你,你敢休?
我們必須加班,病了累了也得挺著,直到“兩眼一閉,兩腿一伸”,才徹底“休息”——不用再怕超期、上訪、追責、棍棒了……這下你明白,為啥新華社文章之后,加班依舊了吧?
光反對沒用,關鍵在“之后怎么辦”?新華社提出了問題,分析了原因(如領導好大喜功、目無法紀),但沒給“下文”。這“下文”,也不是新華社一家能寫的。
“下文”怎么寫?關鍵在于對癥下藥:
1. 重塑政績觀: 全黨全國開展教育,摒棄領導好大喜功、數字游戲,倡導關心下屬、以人為本。
2. 嚴懲違法加班: 檢查落實《憲法》《勞動法》《公務員法》,對無節制強制加班的行為堅決處罰!
3. 系統改革(以法院為例):
? 增配輔助人員: 大量招錄司法輔助人員,將送達、卷宗裝訂等事務性工作從法官身上剝離,既減負又促就業。
? 優化立案登記: 方便訴訟是對的,但“凡訴必立”是否把不該法院管的也引進來?能否分流部分糾紛到其他部門,或設置訴前調解機制?
? 改革訴訟費用: 取消“其他訴訟費”是對的,但部分案件受理費(如勞動爭議案5元、10元)太低,易致濫用訴權(個人或公司惡意訴訟,成本極低,消耗巨大司法資源)。應適當提高預收金額,讓原告明白敗訴需擔成本,同時完善司法救助,確保困難群眾打得起官司。
這些想法我在不同場合提過,相信也有其他人提。從中央到地方,不可能不知道基層現狀!不可能不知道那些累倒的同行:浙江淳安法院姚春妹(51歲)、成都金堂法院周衛(49歲)、上海中院李罡(35歲除夕夜去世)、黑龍江齊齊哈爾中院劉明洲(53歲)……也不可能不知道一些解決辦法!
那為何加班依舊? 是否因基層聲音太弱、監督不夠?監督缺失,讓某些領導為所欲為。若他們還沒狂妄到連新華社等“重量級”媒體監督都不屑一顧,那么媒體(尤其有“內參”渠道的新華社)就大有可為!在反對之后,應進一步傾聽民意、收集方案,通過“內參”和跟蹤監督,推動各級組織真正“合理安排工作,提高效率,保障休息,讓干部職工健康地為國家作貢獻”。
總之,寫好“下文”,需要改革制度、完善法律、嚴肅執紀執法,需要民間與官方持續有力的監督。這需要多方良性互動,絕非單方能成。但必須做!“下文”必須寫! 否則,反對就是放空炮!
不改變,下一個姚春妹、周衛、李罡、劉明洲……可能就是你我中的任何一個!
真抱歉,一說就剎不住!歸納一下:我贊賞新華社的文章,但更期待各方協作,共同寫好那篇關乎我們健康與制度進步的“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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