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17日,劉女士和母親前往杭州四季青的常青休閑女裝區購物。在一樓某檔口,她們花費5510元購買了39件衣服,涵蓋西裝、連衣裙、T恤、旗袍、襯衫等款式。當時,店員以“批發模式”為由拒絕了試穿請求,但口頭承諾“均碼有彈性,肯定能穿”。劉女士考慮到之前在其他檔口購物時遇到不合適都能退貨,便沒有多想,購買了這些衣服。
回家后,母女倆試穿發現大部分衣服尺寸不符,無法穿著。劉女士隨即要求退貨,但店家僅同意換款。經過市場管理人員的協調,雙方最終達成一致:劉女士留下8件能穿的衣服,價值約800元,其余衣服進行了退款。
事件點評
消費者權益保護:商家未提供試穿服務,且做出了虛假的“均碼有彈性”承諾,這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8條和第10條,消費者有權知曉商品的真實情況并進行公平交易。此外,由于衣服無法穿著,消費者有權要求退貨,這符合《消法》第24條的規定。然而,劉女士明知批發市場“不試穿、不退換”的行規,仍大量購買,也需承擔一定的決策風險。
行業規則沖突:批發市場有其特殊性,通常默認“不試穿、不退換”的行規,以防止衣服污損、提高銷售效率,并且以“拿貨價”吸引零售消費者。商家面臨的困境在于,退貨需要承擔二次銷售風險,如吊牌拆除、污漬等問題,高退貨率會壓縮利潤。
服裝行業痛點:尺碼混亂是服裝行業的系統性問題,“虛榮尺碼”泛濫,同品牌同碼數腰圍差異可達12cm,M碼腰圍甚至縮至60cm以下。這種畸形審美導向使得商家縮小尺碼,制造“穿小碼=時尚”的話術,導致普通身材消費者難以適配。此外,均碼承諾與實際版型不符,如彈力不足、版型偏小,造成了實物與宣傳的割裂,引發了質量信任危機。
我在逛街中也遇到過這樣的事情,店家以各種理由不讓試穿,還說,你肯定能穿得上。其實我們要試的不僅是能不能穿的上,還要看穿上去以后的效果。一般情況下,遇到不讓試穿的店,我就會馬上離開。到實體店買衣服,就圖一個能試,如果連這一點都做不到,那我不如從網上買,7天無理由退貨,不香嗎?
如果不讓試穿,你會買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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