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已成為大家出行的
重要交通工具之一
隨著數量的日益增長
與之相對應的
電動車駕駛人安全意識較差
法律法規意識淡薄
導致事故頻發
2025年6月1日09時58分, 陳某駕駛車牌號為桂R**79小型轎車沿國道209線由東龍往覃塘方向行駛,黃某某駕駛無號牌電動自行車搭載一名小孩行駛在前,于上述事故時間黃某某駕車實施左轉彎駛往東側六榕屯路口,陳某發現后避讓不及,致桂R**79小型轎車車頭與黃某某駕駛的無號牌電動自行車左側發生碰撞,造成黃某某和小孩受傷,上述兩車不同程度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于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佩戴安全頭盔,頭部受傷。
經認定,小型轎車駕駛人陳某在通過沒有交通信號燈、交通標志、交通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的交叉路口時,未減速慢行,違反相關規定;電動自行車駕駛人黃某某未按規定懸掛車牌上路,在轉彎時未提前開啟轉向燈、未注意觀察,違反相關規定。
綜合分析,認定當事人陳某、黃某某負同等責任。
心中有規,行為有范
生命不應該被漠視
安全正確行車才能保護自己
作為電動車駕駛人
通過沒有紅綠燈路口時,需牢記轉彎讓直行、讓右側來車先行。轉彎前要回頭看,停車觀察路面車輛通行情況,不得突然猛拐、隨意變道。
要有提前預判風險的意識,一定要注意觀察路況和交通標志標線,在通過有紅綠燈的路口時,一定要按照指示燈行駛,不要闖紅燈,確保安全后再通過。
遇到大貨車轉彎或直行時,要與大貨車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切勿與大貨車爭道搶行,確保自身的行車安全。
騎乘電動車出行,要按照規定佩戴好安全頭盔,靠道路右側順向行駛,不得逆向行駛。
作為機動車駕駛人
駕車上道路行駛時,應注意觀察路況,嚴格遵守限速規定,不要超速行駛,遇到路口、村鎮時更要減速慢行,確保安全。
車輛在行經路口時,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注意觀察右側同向的電動車,做好減速或停車避讓的準備,防止電動車輛隨意左轉或拐彎掉頭。
交叉路口車輛多
一停二看三通過
文明禮讓不搶行
開心出門平安回
圖文:三大隊
采編:甘 霖、李良意
責編:莫清清
審核:劉世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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