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人民政府轉發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道201線永渦路口至豫皖界(跨鹽洛高速橋段)改建工程建設用地批復的通知
現將《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道201線永渦路口至豫皖界(跨鹽洛高速橋段)改建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豫政土〔2025〕378號)轉發給你市,請遵照執行。
附件:《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道201線永渦路口至豫皖界(跨鹽洛高速橋段)改建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豫政土〔2025〕378號)
商丘市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2日
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省道201線永渦路口至豫皖界(跨鹽洛高速橋段)改建工程建設用地的批復
商丘市人民政府:
《商丘市人民政府關于省道201線永渦路口至豫皖界(跨鹽洛高速橋段)改建工程建設用地的請示》(商政土〔2024〕107號)收悉。經審查,現批復如下:
一、同意永城市轉用并征收集體農用地0.2599公頃(耕地0.0034公頃);轉用國有農用地0.9634公頃,共計1.2233公頃(其中耕地0.0034公頃),作為省道201線永渦路口至豫皖界(跨鹽洛高速橋段)改建工程建設用地。
二、你市和永城市要采取有力措施,確保已補充0.0034公頃耕地的數量不減少、質量有提升,并切實做好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的土壤剝離利用管理和監督工作。
三、你市和永城市要嚴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實施程序,按照規定及時足額支付補償費用,落實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工作,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民的生產和生活,保證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維護社會穩定。青苗和地上附著物補償和處置必須依法依規,切實尊重群眾意愿,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征地補償費用未依法足額支付到位的,不得占用土地。
四、你市和永城市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所屬的不動產登記機構依據本批復及時辦理集體土地所有權注銷或變更登記。
五、你市和永城市要嚴格按照國家產業政策、法律法規規定用途和供地方式、節約集約用地標準進行供地。附件:省道201線永渦路口至豫皖界(跨鹽洛高速橋段)改建工程建設用地明細表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5月6日
來源:商丘市人民政府網
編輯:趙婉
審核:揚帆 江瀅
終審:江傳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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