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肉串“6串起售”、奶茶“2杯起購”、包子“25元起購”……經常在餐館吃飯的消費者,大都遇到過商家的起售門檻。正因為習以為常,在市場監管總局最新公布的反食品浪費典型案例中,諸如北京市海淀區市場監管局對某包子鋪“25元起購”開出整改通知,上海虹口區監管部門叫停餐飲店“羊肉串6串起售”“特色生蠔一打起售”的強制規定,江蘇張家港奶茶店因“2杯起購”被責令整改,等等。這才讓人意識到,設置起售門檻竟然是違法行為。
從法律層面看,設置起售門檻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第七條:餐飲服務經營者不得誘導、誤導消費者超量點餐。而限制起售數量,正是商家誘導甚至強制超量點餐的典型表現。此外,起售門檻還侵犯了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比如只想簡單吃早餐的顧客,可能因“25元起購”被迫湊單;而當顧客一個人面臨“2杯起購”的尷尬,要么浪費一杯,要么“灌個水飽”喝兩杯,又花錢又鬧心。
商家設置起購門檻,往往是為了提高客單價、簡化運營流程。在外賣場景下,設置起送門檻或許還能理解為覆蓋平臺抽成和配送成本,但在堂食、自提等場景中,包子是一屜一屜蒸的,羊肉串是一把一把烤的,無論消費者點1串、6串還是1籠,商家大多通過批量制作滿足訂單,工作量并無顯著差異。當商家的經濟理性與法律產生沖突,當起售門檻導致食品浪費時,商業邏輯應當讓位于法律效力。
長期以來,由于對起售門檻問題的法律規定不夠明確,宣傳不夠到位,公眾對此類行為存在集體性“盲區”。不少商家直到被查才意識到習以為常的操作竟然違法,然而很多消費者壓根不知道自己的選擇權一直受到侵害。從這個角度看,監管部門的介入并非“管得過寬”,而是“姍姍來遲”。反食品浪費法已實施多年,線上線下居然還有這么大一個漏洞,說明宣傳好落實好反食品浪費法需要再加把力。
公布典型案例釋放了深入貫徹落實反食品浪費法的信號。考慮到商家對法條不熟悉,又是首次違法,監管部門僅對違法商家采取了警告等溫和的處罰方式。同時,此舉推動商家尋找更健康的盈利模式——比如用小份菜、靈活拼盤、單杯優惠替代強制消費,既滿足多元需求,又避免食品浪費。
那么,外賣起送價要不要改呢?確實,外賣商家設置起送價格更為普遍,從十幾元到上百元不等,有時候消費者就想吃碗米線、買個面包,也得湊單。《防范外賣餐飲浪費規范營銷行為指引》鼓勵商家合理設置起送價格,這意味著監管并未“一刀切”禁止設置起送價,但平臺需引導商家在合法框架內優化規則。反食品浪費法是法律效力更高的上位法,考慮到合法性與可行性,平臺不妨鼓勵商家探索“0元起送+階梯式配送費”模式。現在平臺上已有商家可以0元起送,說明這一模式是可行的。
去年全國餐飲市場收入近5.6萬億元。這個萬億元級市場,承載著百姓的酸甜苦辣,維系著城市的熱氣騰騰。我們鼓勵餐飲消費,但拒絕浪費,更不能被起售門檻逼著浪費。胃口好,能吃6串羊肉串甚至更多,是消費者的自由,但“1串起點”是法律賦予消費者的權利,是商家必須遵守的規矩。(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佘 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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