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有關抄襲剽竊等學術不端行為和期刊編校質量問題的報道引發熱議,公眾在關注當前學風問題的同時,也就學術期刊與學術失范的關系展開討論。有人認為,學術期刊扮演著“學術守門人”的角色,應負主要責任。也有人認為,學術期刊只是學術成果發布平臺,作者應文責自負。圍繞以上問題,本刊采訪了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黨委書記、總編輯金民卿研究員。
編校質量是學術期刊的生命線
《歷史評論》:近期有讀者指出《中國社會科學》2025年第1期、第2期刊發的幾篇論文存在編校質量問題,主要是論文的引文與原文獻有所出入。對這個問題您有什么看法?
金民卿:編校質量問題是一個嚴肅的問題,關乎期刊的學術質量、品位高下乃至生死存亡,任何時候都不能忽視,任何刊物出現這類問題都必須高度重視、嚴肅對待。
《中國社會科學》雜志于1980年創刊,伴隨改革開放的歷史進程走過了45個春秋,起點高、根基深、影響大,成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界當之無愧的“大刊”,刊發的文章政治立場正確,學術質量上乘,具有引領性和標桿性。經過幾代辦刊人的辛勤耕耘和勇敢開拓,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已經形成以《中國社會科學》為龍頭的“九刊兩報一網”的學術融媒體方陣,在中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業發展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今年2月底,中國社會科學院黨組決定,把我從中國歷史研究院調入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擔任黨委書記、總編輯,我深感使命光榮、責任重大。
始料未及的是,我一到雜志社就遇到此前編輯出版的《中國社會科學》2025年第1期和第2期刊發的3篇文章,被公眾指出在引文注釋的核校方面存在錯漏等問題,我感到很震驚和傷心。我本人從事學術研究差不多40年了,撰寫和發表了不少文章,始終把《中國社會科學》作為“心中的神”。與我一樣,大多數哲學社會科學研究者都會把《中國社會科學》視為“山峰之巔”。但是,作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界的頂級刊物,居然出現了引文核對、編校質量方面的瑕疵,十分不應該,必須從思想、制度、流程等方面嚴肅整頓,全面改正。從3月份開始,我和雜志社的同仁已經下大力氣做這方面的工作,《中國社會科學》的編校質量正在發生根本性變化。
《歷史評論》:您認為,出現類似的問題,主要是編輯的責任還是作者的責任?一般來說,期刊編輯和投稿作者分別履行什么樣的責任和義務?
金民卿:出現問題,必須查找原因。期刊發表的文章出現這種引文差錯,屬于“見刊錯誤”,責任編輯和文章作者都要承擔相應責任。
一方面,期刊編輯要承擔審核監督責任。作者把稿件投給編輯部,經過編輯部的編、審、校等程序,最后發表出來,就是期刊的產品,編輯部就應該負有最終責任。如果作者稿件存在問題,編輯應該在編校過程中予以糾正,督促作者修改完善,并對修改情況進行核查,這是編輯的職責所在。文章中的錯漏沒有得到糾正而直接見刊,說明責任編輯和相關人員工作不細、把關不嚴,沒有盡到職責,必須承擔相應責任,這沒有什么好回避的。雜志社不能把責任完全推給作者,而不對編輯進行處理,這種“護犢子”的事,雜志社新一屆領導班子不能做,也不會做。
另一方面,作者也要承擔主體主要責任。學術研究和學術發表是神圣的公共事業。學者給編輯部的投稿,不僅是個人的學術成果,更是向學術界和社會公眾發布的公共知識產品,理應承諾并確保稿件的政治導向、學術質量、引文注釋等方面不出問題,理應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和質詢。高質量學術成果的發表可以為作者帶來巨大的學術聲譽甚至可觀的經濟收益,同時,作者也應對學術成果的原創性、可信性、嚴謹性等一切方面承擔責任及相關后果,正所謂“文責自負”。特別是引文注釋、錯別字等技術性硬傷的出現,直接反映作者的基本治學態度和科研精神存在欠缺。不能對投稿質量負責的作者,不是合格的作者,無論作者的名聲多大,地位多高,刊物都有權對不合格的稿件進行修改或退稿。若因稿件質量問題給期刊造成不良影響,期刊有權對作者繼續在該刊發稿作出一定限制,這也沒什么好說的。期刊不能總是寬容甚至縱容某些作者“不負責任的毛病”。這既是對刊物負責,更是對學術界和社會公眾負責。
以自我革命精神提升辦刊質量
《歷史評論》:《中國社會科學》作為中國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頂級刊物,應該有著嚴格的審稿、編校和發稿流程,為什么還會出現問題?
金民卿:中國社會科學雜志社始終堅持國內頂尖、國際一流的追求,強調“流程大于天”的理念,制定了詳細的編校制度,對稿件處理、編校流程作出了嚴格規定,對責任編輯、責任編審等人員的崗位職責作出了明確界定,在編輯與作者的溝通聯系方面也有明確的制度規定,編輯會、發稿會、定稿會等有詳細的規范性文件。可以說,從制度和流程本身來說,我們的工作規范基本是科學和完善的。
我認為問題出在執行層面。再完善的制度,不執行或者執行不到位就等于零。一段時間以來,雜志社的制度執行、流程管理、程序規范等方面出現了問題,人員的思想和責任心方面出現了滑坡情況。一些人在理想信念、職業道德、學術敬畏等方面放松了要求,過多關注個人利益而不是刊物質量,過多注重績效得分而不是工作責任,對一些存在的問題熟視無睹,時間久了,編校質量出問題是自然的。
《歷史評論》:您將采取什么措施恢復雜志社的工作作風,進一步加強《中國社會科學》等刊物和報紙的編校質量?
金民卿:針對暴露出來的編校質量問題,我們高度重視,已經并將繼續采取相關措施,重拳出擊,猛藥治病,力求在不長時間內徹底糾正錯誤,改進工作,提升質量,確保刊物的質量和聲譽。
第一,從政治高度和職業底線出發,深刻認識編校質量的重要性。《中國社會科學》是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界頂級刊物,出身不凡、責任重大、使命光榮,承擔著服務總書記和黨中央,推動構建中國自主的哲學社會科學知識體系,繁榮發展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神圣使命。神圣的政治責任要落實到期刊編輯的具體工作當中,就必須認真細致做好每一個環節的工作,不斷推動刊物的高質量發展。同時,編校質量也反映著編輯隊伍的工作作風、學術道德和職業操守,必須從嚴從實抓好抓細。
第二,以生死存亡的危機感深刻查找和反省存在的問題。雖然這次暴露出來的主要是引文注釋方面的失誤,但是我們必須舉一反三,深刻省察,對刊物的政治方向、價值導向、學術水平、編校質量等方面進行全面審視和復查。我到任后,《中國社會科學》2025年第4期正在走審發稿流程,為避免之前的問題,一方面,我要求雜志社各編輯部對所提交的稿件進行全面編校審查,另一方面,我自己也花費大量時間和精力逐篇校對,調研基本情況,以期制訂相應整改措施。
第三,以自曝家丑、自我革命的精神,查找問題產生的深層次原因,著力從思想認識、職業道德、編校責任、業務水平等方面尋找病因,全面解決責任心不足、業務水平下降的問題,堅決反對精致利己主義、極端個人主義等不良風氣。
第四,以猛藥治疴的決心和措施糾正編校質量下降的問題。對出現錯誤的編輯進行嚴厲的經濟和紀律處罰,令相關責任人在部門會議、黨支部會議上作出深刻檢討,部分人員還將進行調崗處理。通過倒查問題和嚴格執紀,促使全社人員警醒起來,以此為鑒,牢固樹立責任意識、風險意識。
第五,以嚴的標準抓好隊伍建設,下大力氣加強業務培訓。從4月上旬開始,雜志社開展常態化全員培訓,定期邀請相關專家和管理部門領導來雜志社講課,全面提高雜志社人員的政治思想、學術水平、編校能力等,真正打造高素質專業化的頂級刊物編校隊伍。截至目前,已經進行了6次培訓。
第六,完善制度規定,強化制度執行。5月份以來,雜志社在原有制度規定的基礎上,對雜志社的各方面制度進行了系統的梳理和修訂,編制了完整的制度手冊,要求各部門全員學習、嚴格執行,真正讓制度入腦入心,為刊物發展提供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努力引領新時代學風建設
《歷史評論》:近期,網絡上也報道了一些學術期刊發表的文章存在抄襲剽竊他人成果的問題,是不是反映出當前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學風建設有待繼續加強?除了學術誠信問題以外,當前學風方面還存在什么問題?
金民卿:學風建設是繁榮發展中國哲學社會科學的重要內容,是構建中國自主的哲學社會科學體系的重要保障。學術研究是高尚的事業,必須嚴格遵守學術規范。學者在社會上是受人尊敬的群體,必須守住學術道德的底線。學者自身一定要加強自律,科研管理部門也要嚴格監管,持續凈化學術土壤和科研風氣。
近期網絡媒體揭露了一些學術抄襲剽竊等情況,這確實是一個須要高度重視的問題。創新是學術研究的核心目標,原創性是衡量學術成果價值的核心指標。抄襲剽竊是對學術神圣性的最大褻瀆,也是對社會大眾的公然欺騙。我們對之采取零容忍態度。在當今學術界和出版界,盡管我們已經采取許多制度性、技術性措施來防止抄襲問題,但上述情況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前在學風建設方面要繼續加大工作力度,不斷提升相關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除了學術誠信問題,我們還要注重學術導向、價值取向以及文風等問題:一些人打著“學術中立”的旗號,刻意撰寫那種遠離實際、缺乏現實意義的文章;有的人刻意用一些晦澀難懂的詞句進行學術偽裝,寫出一大堆別人看不懂的文字游戲式的文章;有的人把學術工具化,為了謀取個人名利制造學術垃圾;有的人為了發表文章而費盡心機,走偏門、拉關系,嚴重污染學術環境。諸如此類問題,都是學風問題在某一方面的反映,一定要引起學術界和相關部門的關注,并進行有效治理。
《歷史評論》:您認為學術期刊在建設良好學風方面應起到怎樣的作用?如何更好發揮學術期刊的積極作用?
金民卿:在建設良好學風方面,學術期刊責無旁貸,在一定程度上承擔著立規范、領風氣的作用。期刊能夠把政治正確、學術高端作為辦刊標準,嚴守制度規矩,嚴把質量標準,堅決抵制人情稿、關系稿,刊發的文章,就不太可能在政治導向上出錯誤,學者就不太可能在學術創作上粗制濫造、在學術風格上故弄玄虛,也就不太可能為了發表論文而送禮請托。我相信,只要期刊工作者能夠嚴守職業道德,遵循辦刊規范,強化責任意識,提高編校水平,就一定能夠以高質量的期刊發展為學風建設作出積極貢獻,也能夠為繁榮發展中國哲學社會科學事業作出應有貢獻。
作者:《歷史評論》編輯部
來源 :《歷史評論》2025年第3期
轉載自“中國歷史研究院”微信公眾號
新媒體編輯:程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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