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年三月的一天,周總理震怒:“限期十天破案”。究竟發生了什么事,讓一向溫文爾雅的周總理大動肝火?
1960年3月18日下午5時40分,一個自稱國務院辦公廳的人,來到北京天安門廣場西側的中國人民銀行總行傳達室,他穿著一件藍色華達呢中山裝、黑色呢子褲,外面披著一件灰色呢子大衣,這副打扮倒是沒有特別之處,重點在于他手中拿著的牛皮紙大信封,要知道,這可是國家機關內部才有的東西。
此人進門后,一臉著急地說,要將一封“國務院總理辦公室”的急件,送給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傳達室的值班人員看他焦急的樣子不似作假,一分都不敢耽擱,讓他去秘書室辦理。
秘書室里面只有一位年輕的收發員值班,屋子里面的光線不太好。來人將信件遞出去后,收發員便直接接過簽收。將手續辦理完畢后,此人便離開。
因為是總理的急信,行長辦公室于秘書立刻請示當日值班的計劃局王副局長。王副局長將其打開后,映入眼簾的是:
總理:主席辦公室來電話告你,今晚9時西藏活佛舉行講經會,有中外記者參加,要攝紀錄影片。主席囑咐一些款子做修繕寺廟用,這樣可以表明我們對少數民族和宗教自由的政策。根據以上情況,擬撥15~20萬元人民幣,可否請批示。
一旁的就是周總理的“批示”:
請人民銀行立即撥打現款20萬元,七時務必送到民族飯店趙全一收。
另外還標注:為避免資本主義國家記者造謠,1.要市場流通舊票;2.要10元票;3.包裝好看一些,七時務必送到民族飯店趙全一收(西藏工委宗教事務部)。
這么大一筆支出,王副局長他們還是需要慎重一點,更何況,銀行的領導們在看到這一批示后,無法辨出真偽,更何況,信件的內容讓人感到急迫,他們只能當作緊急任務通知會計發行局急速辦理送款。
在辦理的過程中,他們又接到了自稱是總理辦公室的人打來的催辦此事的電話,他們最后有點疑慮也打消了。
當天晚上七點,銀行發行局朱科長帶著兩個干部,將分裝在兩個麻袋里面的20萬元現款送到了指定的地點民族飯店,一個自稱是“趙全一”的人主動上前搭話,還拿出了這一張信函,上面寫著:
茲......領取撥款20萬元整,以至中國人民銀行。
一九六O年三月十八日
工作人員“確認無誤”后,提出索要收據,“趙全一”從筆記本上撕下一張紙簽具了收條,并將那張介紹信一并交給工作人員,移交工作即告完成。
“趙全一”收到款項后,擔心引人注意,不敢搭車,更不敢走大馬路,于是一路用自行車馱著兩個麻袋,一直在胡同里面穿行,一直到晚上才回到家。
六天后的上午,總理辦公室接到“趙全一”的取款收條后,中國人民銀行這才知道,自己竟然陷入了一場大騙局。
案件很快傳到中央。周總理大發雷霆,并親自指示公安部破案,限期十天。
此案發生后,轟動全國。全國人民都知道有一個男的,化名“趙全一”,身高一米七,瘦長臉......此人手持模仿周總理筆跡的假批示,騙取了中國人民銀行20萬元人民幣。
在茫茫人海中找一個人,和大海撈針差不多,尤其是在當時破案條件有限的情況下。
這個時候,有人發現了問題所在,發現犯罪嫌疑人開具的那張收條上有問題。
收條上面寫著:“人民銀行送來幣二十萬”。而這個“幣”字寫得非常的怪異,上面寫著“人”字,下面寫了“巾”字。
發現這一疑點后,公安局技術處的人立刻反應過來,這應該是個懂財會的人,這正是他們的習慣。
隨后,他們將邊條拿給輕工業部造紙所進行檢驗,發現用的紙是進口的,并非國產,而且,這還是外貿部的。
1960年4月2日晚上,專案組技術鑒定人員緊急進入外貿部,對于他們的檔案文件進行地毯式排查。
經過調查,鑒定人員發現了趙全一這一名字,而檔案所有人是王倬。而他們發現的問題,都集中在王倬一個人身上,因而,王倬很有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
專案組淺淺松了一口氣,可是,就在這個關頭,又出了問題。
這天,北京市李廣橋南街的一戶人家的煙囪里面一直在冒黑煙,不僅如此,里面還有一股濃重的焦油味,這戶人家正是王倬。專案組們嚴重懷疑,王倬在家里焚燒紙幣,想要將自己的犯罪證據進行銷毀。
專案組一刻都不敢耽誤,必須立刻阻止王倬的行為,公安局副局長當即下令逮捕王倬。
當天,偵查人員將王倬一舉抓獲,并將其立刻送去預審科。
隨后,偵查人員從王倬家里挖出了19萬多人民幣,又從爐灰里面找到被燒毀的人民幣殘片。
王倬被抓后,很快就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被問及這次詐騙的動機,他坦言:在單位他有幸見到了周總理的批示,人民對于周總理的批示從來沒有懷疑過。于是他覺得有機可乘,到處搜集周總理的題詞,先臨摹下來,然后天天晚上用毛筆在報紙上聯系,因為他有美術功底,很快就以假亂真。
然后,王倬將一切東西準備就緒,開始炮制周總理假批示。
王倬認罪后,自知對國家的政治造成了非常不良的影響,更嚴重的是他還是干部。
王忠的妻子在案發之前就和他沒了感情,所以對于此案她一無所知,王倬被判后,她重新嫁人。
1960年7月28日,王倬被依法判處死刑,這場震驚中央的詐騙案,就此塵埃落定。
王倬被金錢蒙住了雙眼,最后做下了不可挽回的錯事,最后付出了生命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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