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學校玩耍時,與其他學生意外沖突受傷怎么辦?近期,昆明市西山區司法局福海司法所調解一起這樣的校園糾紛。
2024年6月8日,某校五年級學生小明(化名)課間休息時和同學在操場上玩耍,六年級學生小亮(化名)在操場打球,雙方不小心發生碰撞,導致兩人不同程度受傷,小明門牙局部殘缺伴有出血,小亮后腦勺輕微不適。
后續責任認定和商討賠償事宜時,雙方家長情緒激動,矛盾逐漸激化。學校多次協調無果,為避免矛盾升級,于今年5月向司法所尋求幫助。
經了解,該糾紛已持續近1年時間,無論是在學校里還是在家庭內部,兩名學生的思想狀態都因糾紛長期受到影響,思想負擔較重,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他們正常的學習和生活。
校園安全無小事。接到調解申請后,該所成立了由司法所所長、專職調解員、派駐警察、兼職調解員組成的專項調解小組,旨在有效化解學生之間及學生家長之間的矛盾,重在保障學生身心健康,避免因意外事件產生的矛盾糾紛升級給學生帶來家庭內部失和、學習環境失衡等不良影響,進一步保障轄區學校和諧穩定的教育環境。
調解員通過走訪學校、與學校老師談話、調看視頻監控錄像及分別同雙方家長見面等方式,基本還原了事件全貌,了解了雙方態度和訴求。經多次集中分析討論,找準了問題癥結所在。
調解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涉及未成年人侵權責任的條款為基礎,從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和校園安全的角度,多次與雙方家長釋法說理、談心談話,最終雙方握手言和。
在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雙方達成并簽訂調解協議。學校也表示,將主動承擔教育管理職責,確保兩名學生在學校能夠盡快消除該事件的影響,全身心投入正常學習中。
調解員提醒家長,學生在成長過程中難免發生磕磕碰碰,家長在日常家庭教育中,要盡到監護職責,向孩子傳遞安全意識和防范意識,一旦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既要在法律的框架下解決問題,又要同時注意控制事態范圍,避免給孩子帶去不好的情緒和壓力,以保障學生健康成長。
調解員同時提醒學校,作為教育機構,學校承擔著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必須保障未成年人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如果學校在履行教育管理職責時存在不足,導致學生受傷,學校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
今后,福海司法所將繼續加強與學校的合作,定期開展法治宣傳和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學校、學生和家長的法律意識、安全意識,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校園矛盾糾紛的發生。同時,該所將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第一道防線”作用,及時介入并妥善處理校園各類矛盾糾紛,為維護社會和諧穩定貢獻司法力量。
記者 李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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