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新聞客戶端 記者 李沐子
近日,多年前備受關注的“錯換人生28年案”再起波瀾,引發社會關注。
據潮新聞此前報道,2020年2月,28歲的江西九江青年姚策被確診為肝癌。其母親許敏在準備“割肝救子”時,意外發現姚策并非自己親生,而是河南鄭州的杜新枝所生。杜新枝的兒子郭威,則是許敏的親生兒子。由此,28年前醫院抱錯嬰兒的事件浮出水面。2021年3月23日,姚策因肝癌晚期救治無效,在北京離世。
2025年6月17日,姚策養父母許敏夫婦在社交平臺上發布視頻,明確他們訴姚策妻子熊磊、姚策生父母杜新枝和郭希寬,以及北京清華長庚醫院,案由涉及姚策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該案將于6月26日上午10時在北京昌平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許敏代理律師李圣提供
養父母要求賠償220余萬元
姚策去世已4年多,此案為何波瀾又起?
記者從許敏處了解到,之所以選擇起訴,是因為當時姚策從杭州出院后,到了北京三天就走了,“我們后來看到姚策的病歷上,寫的是‘拒絕治療,拒絕檢查,拒絕用藥’。”在許敏看來,姚策是到北京來尋找生存希望的,卻被剝奪了生存權利。
根據許敏方向記者提供的相關材料顯示,2021年3月19日10時17分,姚策于北京清華長庚醫院住院治療,就診期間由三被告杜新枝、郭希寬及熊磊陪同。2021年3月23日病程記錄單載明:“家屬拒絕進一步調整藥物搶救治療……08:00患者心跳呼吸停止,雙側瞳孔散大。家屬拒絕進一步搶救治療。”2021年3月23日08時11分,姚策去世。死亡記錄中診療經過載明:“家屬拒絕進一步檢查,拒絕搶救治療。”
此外,許敏還提到,他們在一份關于“拒絕用藥、拒絕檢查”的文件上,發現姚策的簽字是“代簽”的:“原告還發現一份《患者授權委托書》中姚策授權被告熊磊的簽名中,‘姚策’二字明顯屬于偽造。”
對于“偽造”簽字一事,杜新枝回復記者稱,當時姚策已經陷入昏迷,“醫院感到事情緊迫,趕快簽字,人快不行了。”而就許敏提到的“拒絕調整藥物搶救治療”等說法,杜新枝表示,“我們拒絕的是割管搶救、電擊搶救等有創搶救,但我們是支持無創搶救的。”杜新枝還特別提到,姚策在世時曾說過,自己不做化療,要有尊嚴地走。
記者從許敏方了解到,他們的訴求是希望法院依法判杜新枝、郭希寬、熊磊承擔連帶責任,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20余萬元。
養父母為何持續追責?
同時,許敏向記者表達,后續還會陸陸續續起訴,其中包括熊磊在網上對其的“辱罵”和“造謠”等。“我們是一直在追責的路上。”之所以如此,在許敏看來,也是他們在尋求當年的一個事實真相,“把這個答案能告訴我們,讓我們家庭能回歸正軌。”
回顧“錯換人生28年案”,2021年9月18日,許敏等人起訴河南大學淮河醫院、杜新枝侵權責任一案,在河南省開封市開庭審理。2022年4月28日,開封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河南大學淮河醫院賠償許敏、姚師兵精神損害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交通住宿費、鑒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798361.1元;賠償郭威精神損害賠償200000元;駁回許敏、姚師兵、郭威對河南大學淮河醫院的其他訴訟請求;駁回許敏、姚師兵對杜新枝的訴訟請求。
2022年6月23日,該案二審開庭審理,雙方舉證質證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7月11日,該案二審宣判,法院駁回許敏、姚師兵的上訴,維持一審原判。2023年3月27日,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許敏、姚師兵的再審申請。
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再審申請 杜新枝提供
杜新枝提供的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提到,許敏認為其在淮河醫院所生男嬰被偷換,曾于2021年3月15日向開封市公安局鼓樓分局報警,該局經審查認為沒有犯罪事實發生,決定不予立案。法院認為,“本案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存在‘偷換’嬰兒的情形,亦不能證明杜新枝存在故意隱瞞乙肝病史的行為……原審認定杜新枝不應承擔責任并無不當。”
在收到維持一審判決時,杜新枝曾對媒體說:“這個事終于在法律層面上畫了一個句號,但是網絡上依然有人并不相信判決的公正性。”此次電話中,杜新枝也向潮新聞記者表達,他們一直在努力回歸正常生活,“我們一直都想團結,(許敏)一直告我們。”杜新枝坦言,兩家已經互不聯系,但她和熊磊以及郭威等都保持著正常家人聯系,“(我會)給郭威孩子買衣服,暑假姚策的兒子也會來過暑假。”
杜新枝曾對媒體說,很多人并沒見過她,對她也不了解,但就是堅信她主導了“偷換人生”,這是有人在惡意帶節奏。
對于許敏要求的賠償金,杜新枝表達了無奈,“也沒有人給我們死亡賠償金,我們的孩子死了,(熊磊)丈夫不在了,你(許敏)問我們要什么精神賠償。”她說,現在他們每天都在遭受網暴。
據了解,杜新枝因為需要照顧女兒,所以這次不會到庭,但她的丈夫郭希寬、熊磊都會到庭。許敏也表示,自己明天也會到庭。
潮新聞記者將繼續關注庭審進展。
2021年2月,來杭州治療的姚策,躺在病床上和兒子視頻。記者 張蓉 攝
(來源:潮新聞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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