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古田縣人民檢察院對一起特殊的故意傷害案件上門召開公開聽證會,案件雙方既是“同引一渠水”的“老鄉鄰”,又是因為這渠水“大打出手”的“新冤家”。通過檢察官調解和上門檢察聽證,這對積怨的鄰里最終握手言和,檢察機關依法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為這場糾紛畫上圓滿的法治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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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地用水起爭執
古稀老人大打出手
2024年6月23日傍晚,古田縣某自然村壩頭水渠邊傳來一陣爭吵聲,70歲的黃某某與74歲的蔡某某在種菜時因菜地用水問題發生爭執、扭打,最終造成黃某某輕微傷、蔡某某肋骨骨折輕傷的結果。案發后,嫌疑人黃某某不認罪,被害人蔡某某亦拒絕接受調解和賠償。承辦檢察官經調查走訪,發現黃某某和蔡某某系同村鄰里,幾十年間關系一直不錯,卻因本次“小案”矛盾產生了心結。案件該如何處理?“一訴了之”?還是促使雙方放下心結、妥善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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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調解聽心聲
釋法說理解心結
為促進矛盾就地化解、及時修復鄰里關系,承辦檢察官來到當事人所在地,耐心傾聽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原來黃某某無法理解自己先被蔡某某毆打受傷卻涉罪,蔡某某認為自己是受害者,但黃某某卻向公安機關報警,擔心司法機關偏袒黃某某。針對雙方的心結,承辦檢察官先向黃某某詳細解釋正當防衛和故意傷害的區別,又和蔡某某耐心說明司法機關案件辦理程序,并對雙方曉之以理、動之以情,最終雙方當事人當場解開心結,均表示相信檢察機關會公正處理并簽訂和解協議、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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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門聽證促公正
厚植鄉村法治土壤
“感謝檢察機關的公正處理,我和老蔡現在又是好朋友了......”聽證會上黃某某激動地說到。為提升辦案透明度和公信力,綜合考慮老年被告人出行問題與鄉村地區鄰里矛盾化解效果,檢察機關主動將釋法說理搬到案發現場,同時邀請該村群眾參與旁聽。聽證會上,承辦檢察官及聽證員通過“家長里短”式普法,向當事人及旁聽群眾講解老年人權益保護相關法律知識,重點提醒“遇事講法不沖動,平安健康是第一”。
針對鄰里矛盾、家庭糾紛,古田縣人民檢察院圍繞“高質效辦好每一個案件”的基本價值追求,堅持“調解+聽證”工作機制,用“百姓話”將法、理、情講透,既能說服當事人,又能教育身邊人。
來源:古田檢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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