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運至上海某醫院,800公里路程被收2.8萬元”的消息引發熱議。
唐先生和孩子乘坐救護車從南昌轉運至上海。圖/極目新聞。
公立醫生幫聯系民營救護車 高收費遭病人家屬質疑
6月16日,江西的唐先生反映,今年4月,他將身患重癥的孩子從江西省兒童醫院轉運至上海某醫院,800公里路程被“民營救護車”司機收費28000元,且沒有說明價格明細,也未開具發票,甚至費用都是轉入個人賬戶。因此,唐先生質疑這筆費用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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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先生告訴記者,2025年4月4日,孩子入住江西省兒童醫院心臟中心接受治療,但情況未有好轉,反而愈發嚴重。8日晚,主治醫生建議孩子轉院治療。“我提出前往上海的醫院進行治療,并且讓主治醫生幫我聯系救護車用于轉運。”唐先生說。
由于情況緊急,他和家人并沒有過多糾結費用,在上車前支付了14000元的預付款,抵達上海,唐先生支付了余下的14000元尾款。兩名司機全程未向唐先生開具發票或收據。
發生這件事情后,唐先生覺得這筆費用“有點離譜”,存在一定透明度不足的問題。于是,唐先生向江西省衛健部門進行投訴。
江西衛健委通報:
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
6月18日,江西省衛健委對該事件發布通報表示,經調查發現,救護車所有方南昌贛醫醫院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目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責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費,并暫停醫療轉運服務。
停靠在南昌贛醫醫院的救護車(央廣網記者 郇康新 攝)
全文如下↓↓
近日,有患者家屬質疑南昌贛醫醫院救護車轉運收費問題,引發輿論關注。為維護患者權益,省、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迅速成立聯合調查組,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開展調查核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患兒唐某某于2025年4月4日20時26分因病入江西省兒童醫院心臟重癥監護室緊急救治。因病情危重,4月8日19時20分許家屬提出急需連夜轉運治療。由于就診醫院無符合跨省轉運條件的救護車,經家屬請求,診治醫生聯系了贛醫醫院救護車。救護車司機與家屬溝通,約定轉運費2.8萬元,分兩次支付。江西省兒童醫院派出兩名醫護人員隨車護送,并攜帶使用ECMO(體外膜肺氧合)等相關搶救設備和藥品。4月9日5時許,救護車到達家屬指定的上海某醫院緊急救治,患兒轉危為安。
調查發現,救護車所有方南昌贛醫醫院存在收費不合理等問題。目前,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已責令其退回了不合理收費,并暫停醫療轉運服務。下一步,我委將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事件進一步調查核查,如發現違規違法問題將嚴肅查處,同時對轉運救護車規范使用加強監管,堅決維護患者權益。
事件引輿論爭議
衛健委稱正進一步調查
對此,部分網友認為,跨省800公里,且使用了昂貴的ECMO設備,并配備專業醫護人員,2.8萬元的費用“不算貴”甚至“合情合理”。他們指責當事人唐先生“不懂行情”“過河拆橋”“利用孩子生病賺錢”……部分網友甚至還對唐先生進行“人肉”,以短信騷擾、電話辱罵等形式攻擊唐先生一家。
6月24日,有記者采訪了唐先生的一位親屬,該親屬對患兒住院期間情況較為熟悉,針對網友質疑,他出面做出回應。該親屬表示,唐先生已對相關社交賬號言論進行取證,并將證據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唐先生親屬還稱,對于診治醫生以及醫療團隊,唐先生一直心懷感激,沒有想對其造成傷害,更沒有所謂的“過河拆橋”“背刺”一說。在官方通報中,也沒有提到任何對診治醫生的處罰。
然而,也有部分市民認為,急救車輛轉運收費應該有更明確的標準。
對于市民對此事的不同意見,6月24日,有記者致電江西省12345熱線,客服表示,江西省衛健委方面已作出答復,衛健委正在聯合相關職能部門對該事件進一步調查、核查,如發現違法違規的問題,將嚴肅查處。下一步,將加強對轉運救護車規范使用的監管。
此前,有市民在社交平臺分享自發制作錦旗送至醫院及衛健委相關部門的帖子,該市民表示希望表揚聯系轉運的醫生。對此,12345客服稱,省衛健委在回復中表示,關于表揚醫護人員和轉運司機的問題已轉給相關部門研究,感謝群眾對衛生健康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天價”爭議背后
跨省轉運堵點需打通
有觀點指出,唐先生的做法或有欠妥之處,但也不該受到網暴等對待。孩子病重,家屬根本不具備與救護車議價的能力,只能在有限選項中做出選擇。其事后投訴維權,也是行使自身的權利。過分苛責,或讓更多患者因顧慮遭受社會指責而放棄維權。
從另一個角度看,涉事醫院的處境同樣充滿了矛盾,甚至頗為艱難。配備專業醫護團隊的成本、長途轉運的人力物力投入,以及轉運過程中可能面臨的醫療風險,都是涉事醫院作為民營機構必須考慮的生存現實。
簡單以“天價”標簽否定醫院服務價值,容易走向誤傷服務供給方的另一個極端。這類高配置急救轉運車的業務量很少,單次收費較高,有時未必就不合理。網友之所以為涉事醫院鳴不平,也是擔心因此導致這項稀缺服務就此中斷。
因此,醫患雙方的爭議事實真相幾何,不妨等待當地的進一步調查、核查結果。
但這起事件處理引發爭議的本質,仍是非急救轉運領域尤其是跨省服務存在制度缺陷。
一方面,公立醫院的120急救體系受限于屬地管理,無法提供跨省轉運服務。另一方面,當患者提出緊急需求時,醫生只能協助聯系外部資源。這種“兩頭不靠岸”的困境,是我國醫療轉運體系結構性短板的縮影。
進一步而言,我國院前急救服務已形成相對規范的屬地化管理體系,但非急救轉運仍處在規則“真空地帶”。公立醫院受資源限制難以覆蓋所有需求,民營機構雖填補了市場空白,卻因缺乏統一準入標準、收費指導和服務規范,導致定價混亂、服務參差。
更關鍵的是,跨省轉運涉及跨地區監管與服務,地方性規則難以突破行政邊界,使得轉運車輛在跨區域時面臨“雙重失管”的風險。在此情勢下,無論是將責任全推給負責轉運的機構,還是讓患者獨自承擔風險與成本,都不是這道難題的正解。
對于非急救轉運尤其是跨省服務,更合理的解決路徑應該是構建分級分類的服務體系。比如,省級三甲醫院聚焦危重患者轉運,配備專業設備和團隊;基層醫療機構則可承擔普通患者的康復轉運需求。同時,要建立透明的定價機制,根據轉運距離、設備使用、醫護配置等因素制定差異化收費標準,并強制要求提供費用明細清單。
此外,在評價醫療行為時,也需打破“民營即高價”的刻板印象。事實上,這次爭議中出現不少支持涉事醫院的聲音,說明社會對民營醫療機構的評價已趨于理性。這種“對事不對人”、只依據事情本身是非曲直給予評價的做法,值得高度肯定。
盡管目前部分地區已出臺非急救轉運規則,但地方性規則仍難以解決跨省轉運的難題。比如,某省規定的收費標準在另一省可能完全失效,轉運車輛途經多地時更可能面臨“各管一段”的碎片化現象。
因此,亟待在國家層面建立統一的跨省轉運服務標準,明確車輛資質、人員配備、收費原則等方面的規則,并建立全國性轉運服務信息平臺,實現需求發布、服務匹配、費用結算全程可追溯。
2.8萬元“天價”救護車引發的爭議,為醫療轉運體系改革下了一道“催促令”。唯有頂層設計與地方實踐相結合,方能盡快全鏈條打通非急救轉運的制度堵點,讓每一位患者都能獲得有尊嚴、可負擔的醫療轉運服務。同時,也保護好救護車運營方的正當利益,讓非急救轉運收費合理、競爭有序,并用規范化的服務將“黑救護車”擠出市場。
編輯|程鵬 杜波
校對|陳柯名
封面圖片來源:央廣網
來源:央視網綜合潮新聞、南方都市報、極目新聞、長江云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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