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是下半年的第1個月份,也是電動車上路數量最多的月份之一,各地加強電動車的管理,7月要實施的電動車新規相繼發布,從7月1日起,電動車上路有“3不改4不許”新要求,違規處罰標準明確,一起來了解一下,避免因為違規而被處罰。
7月1日起,電動車上路有“3不改”要求
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這3個參數都不能夠改變,如果隨意改變的話,屬于電動車的改裝,不僅要求車主恢復電動車的原裝,而且還會對車主進行罰款處罰。
不改電動車的速度
電動自行車速度上限不超過25km/h,車架強度、剎車系統都是按照該標準設計的,如果提高了電動車的速度上限,比如通過解碼提速、更換電機等方式,時速度超過了25km/h,那么就會要求恢復原狀,并處以200元罰款,關鍵是出行時還存在安全隱患。
不改電池類型與電壓
電池是電動車的核心零部件,在使用電動車的時候,同樣不允許改變電池的類型與電壓。
雖然可以更換電池,但是不能改變電池類型,比如鉛酸電池不能改成鋰電池,也不允許鋰電池改成鉛酸電池。
另外還要注意電池電壓不能隨意改變,也就是說要保持電壓一致,原來是48伏就要更換48伏的電池,原來是60伏就需要更換60伏的電池,不能把48伏改換成60伏。
不改電動車外觀結構
另外不允許對電動車的外觀結構進行改變,比如給車輛加裝遮陽傘、遮雨棚、擋風被,這都會改變車輛的重心,容易使車輛側翻。
另外也不能為電動車安裝強光探照燈,還要注意,不能隨意安裝兒童座椅,這些都屬于改變外觀結構的違規。
7月1日起,電動車上路還有“4不許”要求
從7月1日起,使用電動車上路的時候,還不允許有這4種違規,不然都將會受到相應的處罰。
不許闖紅燈
騎電動車出行,雖然方便快捷,但是不允許闖紅燈,這樣不僅存在安全隱患,而且屬于違法行為。當然了,除了不允許闖紅燈以外,還要注意不允許逆向行駛、進入機動車道、隨意變道等等。
闖紅燈出行被交警查處,或者被電子眼抓拍,將會收到50元罰款處罰。
不許未佩戴頭盔
騎電動車出行以及搭乘人員都要佩戴安全頭盔,不允許未佩戴頭盔上路,萬一發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設想。注意選擇頭盔的時候,要認清3c認證標識。
為佩戴頭盔上路被交警查處,一般會受到20~50元罰款處罰。
不許違法載人
騎電動車出行,如果兩個人同伴皆行,要注意電動車的類型,不許違法載人,電動自行車只能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電動輕便摩托車不能載人,電動摩托車只能載一名成年人。
如果違規載人被交警查處,將會要求現場改正,并對車主處以50元罰款。
不許進入人行道
騎電動車出行的時候,電動自行車需要走非機動車道,電動摩托車需要走最右側的機動車道,都不允許進入人行道,另外也不允許在人行道停車。
總結
從7月1日起,電動車在上路的時候要滿足“3不改4不許”,其中包括禁止3種改變電動車配置的行為,不許四種違法行為,被交警查處的話,都將會受到罰款處罰,情節嚴重的還會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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