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概況
安陽師范學院位于甲骨文故鄉、殷墟所在地、紅旗渠精神發祥地、國家歷史文化名城、中國八大古都之一的安陽市,是一所具有百年師范辦學歷史的省屬公辦普通本科高校。學校前身是始建于1908年的彰德府安陽師范傳習所,歷經多次的變換、變化、提升,2000年升格本科院校,2011年獲批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試點工作單位,2020年成為河南省17所特色骨干大學、特色骨干學科建設高校之一,2021年獲批碩士學位授予單位,2024年獲批河南省博士學位授予重點立項建設單位。
學校招生政策新變化
一是按照新高考的相關要求,將本科一批和本科二批合并為普通本科批,志愿填報改為“院校+專業組”的模式,普通本科批設置48個院校專業組平行志愿,具體專業分組情況請登錄學校招生網查閱。
二是藝術類、體育類專業的錄取規則發生了變化。學校美術學、攝影、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專業的錄取規則調整為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各占50%擇優錄取。體育類專業的錄取規則調整為文化成績占30%、專業成績占70%擇優錄取。具體計算方法可登錄學校招生網查閱今年的招生章程。
三是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的變化。根據省教育廳統一安排,學校“學科教師”公費師范生培養計劃224人,共設有漢語言文學、數學與應用數學、英語、物理學、化學和思想政治教育6個專業。具體各專業招生縣(市)分布情況可登錄學校招生網查閱。
2025年招生計劃情況
今年學校招生計劃共8573人,其中普通本科計劃6600人,面向全國21個省、自治區和直轄市招生。專升本計劃1473人(錄取工作已經結束),專科計劃500人,招生總規模保持穩定。
學校錄取原則
學校對進檔考生按照“專業清”的辦法確定錄取專業,結合各專業的計劃數,依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資助政策
目前,學校已建立了以國家助學貸款和國家獎助學金為主體,內容包括服兵役學生國家教育資助、新生入學“綠色通道”、學費減免、安陽師范學院獎學金、創新創業獎學金、勤工助學、臨時救助、越冬資助、溫馨旅途、優秀困難大學生、還款救助等十余項資助措施,“獎、貸、助、勤、減、緩、補、免”八位一體的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據不完全統計,每年學校發放各類資助資金五千余萬元。
學校咨詢方式或聯系方式
學校通過“安陽師范學院招生網”(zs.aynu.edu.cn)及時發布招生相關信息,同時也開通了多部招生咨詢熱線(0372-2900225,2900226,2900135,2900136,2900137,2900138)。此外,學校還積極參加省教育考試院組織的線上、線下高招咨詢活動,為考生提供一對一咨詢服務;利用河南省教育廳陽光高考平臺等媒體開展高招直播互動,為考生答疑解惑。
歷年錄取情況
01
2022-2024年河南省本科批錄取情況
02
2022-2024年軟件類本專科錄取情況
03
2022-2024年河南省藝術類本科錄取情況
安陽師范學院2025年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普通高校招生政策,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規范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以下簡稱“招生工作”),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適用于安陽師范學院各類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招生類型涵蓋:普通類專業招生、藝術類專業招生、體育類專業招生、合作辦學類專業招生、各類專項(定向)招生。
第三條學校招生工作貫徹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依據錄取規則擇優錄取。
第四條學校招生工作接受學校紀檢監察部門的監督,同時接受考生、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學校全稱:安陽師范學院
第六條學校是省屬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河南省特色骨干大學、特色骨干學科建設高校之一。學校擁有經濟學、法學、教育學、文學、歷史學、理學、工學、管理學、藝術學、交叉學科等十大學科門類,具有學士、碩士學位授予權。普通本專科學歷證書、學士學位證書的學校名稱為安陽師范學院,對在規定的年限內達到所在專業畢業要求者,頒發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對符合學校學位授予條件者,授予相應學科門類的學士學位,頒發普通高等教育學士學位證書。
第七條辦學地址:河南省安陽市弦歌大道436號(弦歌大道校區);河南省安陽市文明大道265號(文明大道校區)。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八條學校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討論決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九條學校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全日制普通本專科招生工作的組織實施。
第四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學校根據上級部門有關文件精神并結合學校辦學條件等因素,堅持供給與需求相適應、數量與質量相統一、規模與條件相匹配、服務與發展相協同的原則,科學、合理地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
第十一條按照教育部規定,學校預留計劃數量不超過國家核定本科招生規模的1%,預留計劃及各省未完成計劃的使用由我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統一通過“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調整使用,主要用于生源較好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投檔時進檔考生超過執行計劃時的錄取。我校預留計劃使用的基本原則是:集體決議、順延錄取、公開透明,接受廣大考生和家長的監督。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學校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主管部門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錄取時,以考生所在省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投檔分數為準。對于按照國家政策及省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規定可增加分數的考生,學校認可其加分。
第十三條外語語種:英語專業考生外語考試語種要求是英語。其他各專業外語考試語種不限,考生入校后的公共外語教學語種為英語或日語。
第十四條普通類專業錄取原則
學校對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計劃數,依據專業志愿優先的原則,按照成績由高到低擇優錄取。先錄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錄取后未完成計劃,再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類推,直至完成專業計劃。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均不能滿足時,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將其調劑錄取到同一專業組內計劃未滿的專業;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專業調劑錄取只在考生所投檔的專業組內進行。投檔成績(含同分排位)完全相同時,依次按語文、數學、外語和物理/歷史的順序進行比對,由高到低擇優錄取,不限單科成績。
第十五條藝術類專業錄取原則
我校藝術類專業認可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考試主管部門的投檔原則與辦法。報考學校藝術類專業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績和專業統(聯)考成績必須達到各省級教育考試主管部門劃定的最低控制分數線。學校對藝術類進檔考生的專業安排,結合各專業的錄取條件,依據“志愿優先”的原則,根據專業計劃數,按各專業錄取原則擇優錄取。各專業的錄取原則如下:
1.書法學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基礎上,按考生文化成績60%加專業成績40%的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為高考文化總成績×6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300×750×4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6+專業省統考成績×1。投檔成績(含同分排位)完全相同時,依次按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和物理/歷史的順序進行比對,擇優錄取。如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相關要求或規定,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或規定為準。
2.美術學、攝影、環境設計、視覺傳達設計、動畫、音樂學、音樂表演、舞蹈學、播音與主持藝術、影視攝影與制作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基礎上,按考生文化成績50%加專業成績50%的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為高考文化總成績×5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300×750×50%;計算公式為:高考文化課成績×0.5+專業省統考成績×1.25。投檔成績(含同分排位)完全相同時,依次按專業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和物理/歷史的順序進行比對,擇優錄取。如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相關要求或規定,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或規定為準。
3.廣播電視編導專業安排在普通本科批次錄取,并執行該批次錄取規則。
第十六條體育類專業錄取原則
體育教育、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專業在文化成績和專業成績雙過線的基礎上,按考生綜合成績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為高考文化總成績×30%+專業省級統考成績÷150×750×70%,計算公式為:綜合成績=高考文化總成績×0.3+專業省級統考成績×3.5。投檔成績(含同分排位)完全相同時,依次按體育類省級統考成績、語文、數學、外語和物理/歷史的順序進行比對,擇優錄取。如部分省(自治區、直轄市)有相關要求或規定,以該省(自治區、直轄市)要求或規定為準。
第十七條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有關補充規定執行,同時師范類專業兼顧教師職業的特殊需要。新生報到時要進行全面體檢復查,凡體檢結果與高考體檢結果嚴重不符者,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十八條地方公費師范生的招生錄取按照河南省教育廳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九條新生收費標準嚴格按河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河南省教育廳、河南省財政廳的有關規定執行,各類各專業學費標準具體如下:
1.普通本科文史類專業(含體育類)為4400元/生·年(教育學、漢語言文學專業為4800元/生·年);
2.普通本科理工類專業為5000元/生·年(計算機科學與技術、物理學、數學與應用數學專業為5500元/生·年);
3.藝術類本科專業為8000元/生·年;
4.軟件學院的軟件工程本科專業為11000元/生·年;
5.互聯網+應用技術學院(軟件職業技術學院)的計算機應用技術專科為10000元/生·年。
6.住宿費標準:6人間800元/生·年;4人間1000元/生·年。
7.河南省地方公費師范生免收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條學校建立了完善的資助政策體系,確保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
1.服兵役學費資助:自主擇業的退役士兵,按政策規定可申請學費減免,減免標準按所學專業的收費標準執行,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學生在校或畢業后應征入伍,可申請學費補償或助學貸款代償,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
2.助學貸款: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入學后可向高校申請高校國家助學貸款,也可在入學前到生源所在地縣(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請助學貸款20000元。
3.獎學金: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的二年級以上(包括二年級)學生可申請國家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10000元;家庭經濟困難且品學兼優的二年級以上(包括二年級)學生可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標準為每生每年6000元;學習等方面綜合表現優秀的二年級以上(包括二年級)學生可以申請安陽師范學院獎學金,獎勵標準每生每年2000元;為鼓勵在校生從學校地參軍入伍保家衛國,設立安陽師范學院入伍大學生專項獎學金,每生1000元。
4.助學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金,資助標準按困難程度確定,平均資助標準為每生每年3700元。由學校應征入伍學生可申請最高5000元的安陽師范學院入伍大學生專項助學金。
5.勤工助學:學校設有勤工助學崗位,優先安排家庭特別困難的學生上崗,學生通過勞動改善學習和生活條件。
6.新生入學“綠色通道”:新生入學應按規定繳納學費及有關費用,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新生如暫時籌集不齊學費和住宿費,可在開學報到時,通過“綠色通道”先辦理入學手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學校沒有委托任何社會機構或個人進行招生錄取工作,對以我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二條學校以往有關招生工作的要求、規定如與本章程相沖突,以本章程為準;本章程若有與國家和各省份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相關省份政策為準。
第二十三條本章程為安陽師范學院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的綱領性文件,內容未盡事項詳見各類具體招生簡章。
第二十四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僅適用于2025年普通全日制本專科招生錄取工作使用,解釋權在安陽師范學院招生辦公室。
一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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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 | 袁素平 張愛善
責任編輯 | 張 平
編輯 | 劉紅展
校對 | 張恩惠
資料來源 | 河南省教育廳 招生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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