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在江蘇省鎮江市潤州區寶塔路街道黃山社區,環衛工人開心地戴上江蘇大學志愿者贈送的風扇帽。當日,黃山社區聯合江蘇大學志愿者開展“為環衛工送清涼”活動,向環衛工人贈送風扇帽、西瓜、風油精等防暑用品。(6月19日《工人日報》)
炎熱夏季,為保證職工身體健康,同時讓職工保持良好的狀態投入工作,相關單位紛紛開展為一線職工“送清涼”活動,送上各類防暑降溫物品和親切慰問。筆者認為,送“清涼物品”的同時,更要保障職工的“清涼權益”。
“清涼權益”,可以理解為為了維護職工在炎熱天氣工作的健康安全,法律法規賦予職工的勞動保護方面的相關權益。內容包括合理安排作息時間,保證工作場所有地方避暑休息,足額為職工發放高溫津貼、防暑降溫費等。保障職工“清涼權益”,首先要求相關部門持續開展高溫勞動保護檢查,看相關單位是否合理、人性化地縮減工作時間、避開最炎熱時段,防暑設施是否到位,防護制度是否健全,各項福利是否打折扣。其二,要暢通職工舉報渠道,讓職工知道自己權益受損時向誰投訴和舉報。同時,對落實防暑降溫工作不到位、侵害職工“清涼權益”的責任人進行追責,并將問題結果予以公布,起到“以警其余”的效用。
相比之下,送“清涼物品”容易,保障職工的“清涼權益”更難。它需要相關單位牢固樹立法律意識和“以人為本”觀念,既要遵守勞動法規、維護勞動者權益,還要結合本單位以及職工工作崗位的實際,創造性地出臺相關措施,讓職工體會到尊重、享受到關懷。
高溫下的勞動者,付出了比平常更多的汗水,需要得到特殊的關懷。職工需要“清涼物品”和“親切慰問”,更不能缺少“清涼權益”的保障——“清涼權益”是最厚實的“遮陽傘”,保護著高溫下的勞動者安全度夏。(余清明)
來源:江蘇工人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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