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樂山市生態環境局認真落實生態環境廳和樂山市委、市政府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部署要求,出臺了《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助推高質量發展的六條措施》,明確“用好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提升項目環評審批質效、強化污染物總量保障、加大環保項目資金支持、推行柔性執法審慎監管、深化環保技術幫扶服務”六大任務,持續為市場主體降門檻、減負擔、強保障,全力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
優化環境準入降門檻
強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成果應用,為項目落地和產業發展進一步拓展空間。將超長期國債項目、專項債項目等納入環評審批“綠色通道”,簡化項目審批流程,最大限度推動項目落地。
此外,樂山嚴格執行建設項目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審核及管理要求,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全市統籌管理、調劑使用,優先保障重點項目建設總量指標,確保符合環境準入要求的項目環評審批不因總量問題而受限。目前,已高效審批70余個項目環評、涉及投資額超90億元,辦結時限相比法定60個工作日平均提速60%,最快壓減到16個工作日辦結。
優化執法監管減負擔
整合全市現有生態環境監管平臺數據資源,建立從“數據分析”到“整改到位”的全鏈條閉環監管機制,并結合信用評價工作,將誠信以上企業納入“云”監管,在保持監督執法方向不變、力度不減的基礎上,優先采用非現場檢查方式,構建非現場、無感式執法監管體系,降低現場執法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干擾。
同時,探索“預約式”執法服務,推行漸進式執法模式,落實現場免檢、管控豁免、輕微免罰、首違不罰等舉措,深化行政處罰“三書同送”制度,一次性告知信用修復條件、流程,力求用最短的時間助力企業完成信用修復,助力企業放下包袱、加快發展。今年以來,全市依法實施生態環境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或從輕減輕處罰案件20余起,免罰或從輕減輕金額1300余萬元,指導20余家企業完成信用修復工作。
優化靠前服務強保障
△樂山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多家企業集中開展“送法入企”監督幫扶活動
深入實施“四個一”執法監督幫扶活動(即組建一個專家團隊,聯系幫扶一個園區、一個企業、一個重點在建項目),為工業基地、重點排污單位和重點建設項目開展生態環境“送法入企”,并根據企業實際需求,圍繞企業和項目建設難點、堵點、斷點,深入企業一線提供專業上門服務、專人聯絡服務、專家對口服務的“三專”服務模式,為企業提供污染治理技術咨詢,指導企業開展“自我體檢”,以靠前服務、主動服務、上門服務等方式,通過面對面了解困難、實打實解決問題,為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今年以來,共邀請環境安全專家40余人到企服務,幫助企業整治環境安全隱患30余個。深入40余家企業開展排污許可現場指導工作,完成排污許可證重新申請193家、新申請7家、變更141家。
來源 | 四川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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