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石坊
安丘市,山東省轄縣級市,由濰坊市代管,位于山東省中部偏東,濰坊市南部,東連坊子區、西接臨朐縣,南隔渠河與沂水縣、諸城市毗鄰,北連昌樂縣,介于北緯36°05′—36°38′,東經118°44′—119°27′之間,南北最大距離61.5千米,東西最大距離65.3千米,總面積1712平方千米。安丘市(點擊查看具體位置)
截至2023年6月,安丘市轄3個街道、9個鎮。根據第七次人口普查數據,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時,安丘市常住人口為840553人。
安丘市歷史文化可溯至春秋莒國,莒之渠丘父封邑;漢高祖八年(前199年),以古渠丘地封將軍張說為安丘侯;漢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以侯國名為縣名正式置縣。2011年,安丘市被評為山東省級森林城市、國家級生態示范區;2017年10月,安丘市被評為國家園林城市。
2023年,安丘市實現地區生產總值(GDP)460.7億元,同比增長6.1%;完成一般公共預算收入31.1億元,同比增長2.7%;社會消費品零售額增長8%;城鄉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6%;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同比增長10%。
地形地貌
安丘市地處魯中山區東北邊緣,西南依沂蒙山區,東北處平原地帶,沂沭斷裂帶穿境而過,地勢西南高、東北低,隨泰沂山脈自西向東北傾斜延伸。最高點為西南邊緣的太平山,海拔523米;最低點為大汶河旅游開發區藺家官莊村北,海拔34.5米。西南部為群山隆起的低山區,中北部是綿延起伏呈脊狀的丘陵地帶,東部、北部為濰河、汶河沖積平原。平原分布于市境的北部、東部和中南部,占全市總面積的52%,低山、丘陵分布于市境的西南部,占全市總面積的48%。
氣候特征
安丘市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年溫適中,四季分明,陽光充足,雨熱同季,適宜農作物生長。冬季盛行西北風,夏季盛行東南風。年溫差較大,冬冷夏熱,春秋多旱。常受西北冷空氣影響,天氣多變,有不同程度的災害性天氣。全市年平均氣溫11.7—13.7℃之間,年平均降水量643.4毫米、降水日數75.1天、相對濕度69%,災害性天氣主要有暴雨、雷電、冰雹、霜凍、干熱風等。
水系水文
安丘市境內有大小河流56條,多在東、北、南部,均系濰河水系,控制流域面積1884平方千米。主要河流有汶河、渠河、洪溝河3條,汶河自大盛鎮西山北頭村北入境,由西南向東北流經安丘58.6千米,至東北角的經濟開發區小朱旺村東北出境;渠河古稱浯水,發源于太平山南麓,繞山前東流,穿過沂水縣北端入安丘境,沿南部與沂水、諸城交界處東流,于景芝鎮小付崗村東出境,流經安丘71.87千米;洪溝河位于境南,發源于興安街道寒登山東麓,于景芝鎮埠口村北出境后匯入峽山水庫,全長45千米,流域面積384平方千米。市境多處于汶河、渠河之間,其余史角河、鯉龍河、溫泉河、凌河、墨溪河、大苑河、店子河等53條河流縱橫密布全境,絕大部分為汶河、渠河的支流。
區劃沿革
行政區劃明萬歷年間始有記載。當時,全縣劃為5坊廂6鄉,174社。
康熙年間,設6鄉,58社。清乾隆十六年仍設6鄉,劃為66社。清光緒末年仍為6鄉,改劃為54社,共轄村莊1092個。
中華民國
縣下設區,區下設鄉鎮,鄉鎮轄村。1932年全縣劃為6個區54個鄉鎮,共轄1462個村。
中華人民共和國
1950年,三縣分設,丘南縣設8個區,濰安縣設7個區,安丘縣設12個區。
1953年,三縣合并后,全縣共設置1個鎮(景芝鎮)25個區。
1956年4月,全縣設置20個區2個鎮,區下設187個鄉。
1958年2月,撤區并鄉,全縣劃為38個鄉2個鎮。
1958年9月,撤銷鄉鎮建置,全縣成立23處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
1962年4月,劃出城關公社北部村莊設置賈戈公社,劃出臨浯公社北部村莊設置宋官疃公社。
1965年8月,涼臺公社劃歸諸城縣,諸城縣的石埠子公社劃歸安丘縣。至此全縣共轄25處公社。
1984年4月,機構改革,實行政社分開,撤銷公社建制,改建為22個鄉10個鎮。
2000年2月,安丘市調整部分鄉鎮行政區劃。分別是:撤銷安丘鎮、賈戈鎮,以原安丘鎮和賈戈鎮的行政區劃分別設立興安和賈戈兩街道辦事處,其行政機關駐地不變;撤銷溫泉鄉,其行政區并入紅沙溝鎮;撤銷車莊鄉,其行政區并入柘山鎮;撤銷召忽鎮,其行政區并入石埠子鎮;撤銷郚山鄉、南逯鄉,以原郚山鄉、南逯鄉的行政區設立郚山鎮,鎮人民政府駐原郚山鄉駐地;撤銷輝渠鄉、夏坡鄉,以原輝渠鄉、夏坡鄉的行政區劃設立輝渠鎮,鎮人民政府駐原輝渠鄉政府駐地。
2001年2月,撤銷慈埠鎮,其行政區域并入關王鎮;撤銷擔山鎮,其行政區域并入趙戈鎮;撤銷雹泉鎮,其行政區域并入管公鎮;撤銷宋官疃鎮,其行政區域并入景芝鎮。
2003年6月,南流鎮整建制劃歸濰坊市坊子區管轄。是月,復立雹泉鎮,將撤銷雹泉鎮時并入管公鎮的39個行政村劃歸雹泉鎮管轄,雹泉鎮人民政府駐雹泉東北村。
2007年8月,安丘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撤銷劉家堯鎮、關王鎮、賈戈街道,設立新安街道,原劉家堯鎮的行政區域,原關王鎮42個村,原賈戈街道35個村,趙戈鎮40個村,劃歸新安街道管轄,新安街道辦事處機關駐原劉家堯鎮政府駐地;撤銷白芬子鎮,原白芬子鎮的行政區域,原賈戈街道23個村,劃歸興安街道管轄,辦事處機關駐地不變;撤銷臨浯鎮,將原臨浯鎮的行政區域并入景芝鎮,景芝鎮政府駐地不變;撤銷紅沙溝鎮,將原紅沙溝鎮36個村,原關王鎮41個村,并入凌河鎮,凌河鎮政府駐地不變;撤銷雹泉鎮,將原雹泉鎮行政區域和原紅沙溝鎮27個村,并入輝渠鎮,輝渠鎮政府駐地不變;撤銷庵上鎮,將原庵上鎮行政區域并入石埠子鎮,石埠子鎮政府駐地不變;撤銷管公鎮,將原管公鎮行政區域并入官莊鎮,官莊鎮政府駐地不變;撤銷王家莊鎮,將原王家莊鎮行政區域并入趙戈鎮,趙戈鎮政府駐地不變。
2007年9月,黃旗堡鎮、趙戈鎮劃歸濰坊市坊子區管轄。
2009年4月,景芝鎮的大圈、郭家莊子、東于戈莊、西于戈莊、旺民莊、前張家莊、后張家莊、劉家屯、杜家莊、北張洛、賈戈莊、高家莊、薛家莊、于家莊14個村劃歸坊子區趙戈鎮管轄。
2011年2月,安丘市調整部分行政區劃。重新調整興安街道原有121個行政村,新組建成33個中心村,城北等35個行政村(居)保持不變;重新調整輝渠鎮原有的119個自然村(居)組建成40個行政村。
2011年4月,安丘市行政區劃部分調整。重新調整新安街道原有138個行政村,新組建成立49個行政村,被撤銷的行政村全部改為自然村。原小楊戈村等43個行政村保持不變;重新調整柘山鎮原有55個行政村重新調整,新組建成立41個行政村;重新調整官莊鎮原有101個行政村,新組建成立59個行政村。
2011年6月,安丘市行政區劃部分調整。重新調整石埠子鎮原有的100個行政村組建成67個行政村;重新調整郚山鎮原有68個行政村,新組建成立54個行政村。
2013年12月,景芝鎮原有139個行政村組建為135個行政村,被撤銷的行政村全部改為自然村。全市區劃調整后,共有凌河、官莊、大盛、石埠子、石堆、柘山、輝渠、郚山、金冢子、景芝10個鎮;興安、新安2個街道。轄866個行政村(居)。
2020年7月,撤銷安丘市凌河鎮,以其原行政區域設立凌河街道,街道辦事處機關駐原凌河鎮政府駐地。
區劃詳情
截至2023年6月,安丘市轄3個街道、9個鎮:興安街道、新安街道、凌河街道、景芝鎮、官莊鎮、大盛鎮、石堆鎮、石埠子鎮、金冢子鎮、輝渠鎮、柘山鎮、郚山鎮。安丘市人民政府駐青云大街623號。
歷史沿革
新石器時期,人類已在安丘這一帶棲息、勞動。
夏商兩朝為斟尋國地。
西周屬淳于國。春秋時境內分屬杞、莒、紀三國。戰國時大部分屬齊。少部分屬魯國。
漢高祖八年(前199年),封將軍張說為安丘懿侯(侯國),治所在牟山北,汶河南岸,自此始有安丘之名。景帝中元二年(前148年),置安丘縣,屬北海郡,治所在今城南高地上,境內為安丘、淳于、昌安、吾城、朱虛、姑幕、平昌縣之地,分屬兩州(青州、徐州)、三郡國(北海郡、瑯琊郡、高密國)。
唐武德五年(622年)改高密郡為密州,于渠丘亭附近再設安丘縣,屬密州。
唐肅宗乾元二年(759年),安丘縣移置昌安縣,改稱輔唐縣。至此,安丘境東合昌安、淳于,南兼姑幕、平昌,西并郚城,基本形成現之境況。
五代時期,境屬高密郡。開平二年(908年)復名安丘縣,同光元年(923年)又改為輔唐縣,天福七年(942年)改名膠西縣。
北宋開寶四年(971年),裁撤膠西縣復置安丘縣,隸屬京東東路密州。后屬金朝,境屬山東東路益都府密州。
元代,境屬中書省山東東西道益都路密州。
明代洪武二年(1369年),省密州,置青州府,境屬山東布政使司青州府。
清代,境屬山東青州府。
民國時期,安丘市境轄淮安縣、丘南縣、新安丘縣,先后屬魯中行政區第四專區、昌濰專區。
1949年6月,新安丘縣改作安丘縣。
1950年6月,淮安縣改作濰安縣。
1952年6月,濰安縣并入安丘縣。
1953年8月,丘南縣并入安丘縣。先后屬昌濰專區、昌濰地區、濰坊地區、濰坊市。
1994年1月,安丘撤縣設市,為縣級市,直屬山東省,濰坊市代管。
2009年9月28日,安丘市屬山東省省轄直管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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