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天津、河北首次完成規章層面的協同立法。6月26日,三地司法廳(局)聯合召開新聞發布會通報,三地政府分別按計劃審議通過草案,完成各自的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將于7月1日起同時施行。
“規章立法后評估的協同立法,是在京津冀協同發展的大背景下,由三地司法廳(局)共同謀劃并推動完成的,對共同提升規章實施效果和立法質效具有重要意義。”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長馬福威表示。
新聞發布會現場。北京市司法局供圖
北京明確規章立法后評估不得預設結論
立法后評估,是在規章實施后對規章的制度措施、執行情況、實施效果等,進行調查、分析、評價,提出完善政府立法、改進行政執法工作等意見和建議,并形成立法后評估報告。
馬福威介紹,《北京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共27條,從推動常態化開展規章立法后評估工作的需要出發,規定評估的范圍、方法和標準、評估成果運用等一系列制度措施,有針對性地回答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評什么”“誰來評”“怎么評”以及成果“如何用”的問題。
評什么?《辦法》從立法工作需求出發,將擬上升為地方性法規、擬進行重大修改、擬廢止但有較大爭議,以及與經濟社會發展或者公眾利益密切相關且實施滿5年等4類規章納入評估范圍。此外,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反映規章實施存在問題的,也納入評估范圍。
誰來評?《辦法》明確,在北京市政府領導下,北京市司法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評估工作,規章的市級主要實施單位作為評估單位牽頭負責,其他有關政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評估工作需要積極配合。對與經濟社會發展或者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規章進行立法后評估,可以通過政府網站、政務新媒體等發布信息,聽取社會意見。
怎么評?《辦法》規定,評估單位應當按照立法后評估計劃,以涉及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行政給付等與公眾利益密切相關的事項為重點,全面了解規章實施情況,運用科學的方法手段開展評估,不得預設結論、片面取舍信息資料。《辦法》列舉了實地調研、問卷調查、網絡調查、座談論證、專家咨詢、案例研究、文獻研究等評估方法,明確鼓勵方法創新和運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提高評估工作質量。
如何用?“立法后評估結果作為修改、廢止有關規章及編制立法工作計劃的重要參考”“立法后評估報告建議改進行政執法工作或者完善規章配套制度的,有關政府部門應當及時研究落實”。馬福威表示,評估成果可以幫助有關單位查漏補缺,提出完善配套制度、科學配置資源、補齊執法短板的具體方案,進一步促進規章有效實施。或者,結合制度措施執行情況、經濟社會發展、上位法的制定修改等,及時提出有關“立改廢”建議。
三地成立協同立法工作專班,確保立法保持高度一致
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長高向軍介紹,立法后評估是天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的一項工作,對促進規章有效實施、提高立法質量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天津市司法局共對30余部政府規章完成立法后評估,為《天津市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的制定打下了良好實踐基礎。
“此次立法是天津市政府2025年立法計劃完成的第一個立法項目,同時也是京津冀首次在制定規章方面開展協同合作。”高向軍介紹,三地成立協同立法工作專班,共赴廣東等地調研學習,多次召開專題會議,深入研究評估主體、范圍、標準、程序等重點內容,促進資料信息、專家資源等方面的交流共享,確保三地立法后評估辦法在體例結構、主要制度等方面保持高度一致。
河北省司法廳一級巡視員孟相維稱,《河北省人民政府規章立法后評估辦法》實現“省市共用”,堅持立法后評估與政府規章清理緊密結合,以評估結果作為規章清理的重要參考。通過立法后評估查找規章本身制度設計的缺陷與不足,檢驗立法是否達到預期目的,推進規章“立改廢”,確保政府立法實現“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新京報記者 行海洋
編輯 張樹婧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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