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30日14時許,在湖北大學琴園小區某單元樓下,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金融學院副教授王某平正打開自家轎車準備上車,一名叫王某剛的男子突然出現,一悶棍敲在王某平頭上。王某平倒地后,王某剛又持木棍擊打了兩次后逃離現場。
王某剛落網后經司法鑒定為偏執型分裂癥發病期。其供述稱,因王某平在解鎖車輛時車輛發生聲響,他認為聲音系被害人模仿鳥鳴,他被嚇了一跳很生氣,于是持棍襲擊。
▲王某平遇害地
2023年8月,王某剛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24年,王某平妻子敖女士就此案民事部分起訴兇手王某剛及涉及的多個單位,其中之一為湖北大學。最終,法院認為湖北大學作為琴園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存在嚴重監管漏洞及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判決湖北大學賠償王某平家人損失97萬余元,同時該校有權向王某剛追償。紅星新聞獲悉,湖北大學已提起上訴。
但此案的余波仍未停止。6月25日,敖女士接受紅星新聞采訪時表示,事后她曾向丈夫所在學校申請工亡(傷),但該校人事部認為不能認定為工傷。去年7月30日,武漢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稱“武漢市人社局”)作出不能認定為工傷的決定。敖女士此后將該局告上法庭,目前該案尚未一審宣判。
兇手當天已在小區內游蕩
事發前被害人為學生論文修改調整編程
據敖女士回憶,事發當天天氣很好,如果沒有發生意外,對她來說將會是一個心情舒暢的日子。因為丈夫平時工作繁忙,頭天晚上夫妻倆商議好先由敖女士去接種新冠疫苗的加強針。“看是不是跟以前一樣還要排隊,等我打完回去告訴他流程他再去。”敖女士說,家中安排一向是為丈夫節約時間,他平時看文獻、寫報告、改論文,時間非常緊。
▲王某平生前影像資料
按照約定,敖女士當天在湖北大學接種完疫苗,因為過程非常順利加上天氣不錯,她去附近菜市場逛了一圈。敖女士至今還記得,那天她買到了丈夫特別愛吃的那家花生米,買了整整兩斤,回到小區后她還給丈夫打了電話:“我給你買了很多你最愛吃的那家花生米,好大一包啊,夠你吃了,等你回家咱們再做飯。”
中午時分,王某平回到家中,敖女士正在給孩子洗鞋,和妻子打了聲招呼便一頭扎進電腦,發現給學生改論文所涉及的軟件程序中運行數據并不是很理想,需要重新編程繼續運行。王某平告訴妻子,他先讓軟件重新跑起來,趁跑數據的時間空檔去打疫苗,回來時就可以看到數據是否理想。
一切妥當之后,王某平下樓,隨后便發生了上文中揪心的一幕。而在家中,妻子把花生米和紅燒大黃魚準備停當,卻最終沒有等來丈夫的身影。敖女士告訴記者,丈夫空著肚子走了,出事后她長時間吃不下飯,因為每吃一口都覺得內疚。
據警方事后查明,王某剛系2021年11月下旬離家前往河南鄭州打工,后因身體不適欲返回貴州老家。身份證丟失后在鄭州救助站幫助下買到前往武昌的火車票,29日凌晨抵達武昌火車站后被民警送往救助站,但因救助站沒開門其自行離開。次日9時許,王某剛竄至湖北大學琴園小區,在該小區內滯留游蕩。
同小區鄰居任某某曾向警方證實,當天發現王某剛手執木棍跟隨,在任某某呵斥后對方轉身離開。王某剛被抓獲后,向警方供述曾試圖襲擊任某某。但被害人王某平事發時未注意到王某剛藏身在單元樓下附近,最終慘遭毒手。
▲王某平遇害地
司法鑒定機構在向王某剛家屬、村干部、鄰居、同監室在押人員調查核實其既往和在押期間表現,查閱王某剛所在地精神病醫院住院病歷,并對王某剛進行鑒定后認為,王某剛病中以認知障礙為主(幻覺妄想狀態)的一系列表現符合中國精神障礙分類與診斷標準(CCMD3)“偏執型分裂癥”的診斷標準;其作案時意識清楚,作案后存在事后觀察、藏匿兇器、毀壞證物及躲藏行為,其辨別能力存在;受其精神病性癥狀(幻覺、妄想)的影響,其控制能力明顯削弱,鑒定意見為偏執型分裂癥(發病期),限制(部分)刑事責任能力。
2023年8月7日,此案刑事部分塵埃落定,王某剛被判死緩,被告人和被害人家屬均未提起上訴。民事賠償訴訟案件在今年5月30日一審宣判,被告王某剛應承擔全部的侵權損害賠償責任,但其辯稱自己沒有錢;被告湖北大學應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賠償王某平家人損失97萬余元,可向王某剛追償。此外,同案其余兩家被告單位不承擔侵權責任。
家屬認為符合工傷認定原則
校方:老師遇害與工作無直接因果關系
而在王某平下葬后,關于他的身后事至今仍然沒有結束,敖女士想要為亡夫的死認定為工傷,至今未能成功。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事部駁回了她的申請,敖女士甚至因此和武漢市人社局對簿公堂。
據了解,2021年8月2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曾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其中規定“全校師生要關注所在地疫苗接種安排,配合衛生健康部門,及時接種疫苗”。
敖女士認為,王某平作為大學教師,教學場所具有人員聚集特點,接種疫苗符合學校疫情防控以及開展教學活動規定。她告訴記者,工傷認定所需要的“三工”原則為工作時間、工作場所、工作原因,案件的發生與員工履行本職工作有因果關系,就屬于可被認定為工傷的范疇。她的丈夫正是遵守學校規定,因工作原因接種新冠疫苗加強針,在前往湖北大學校醫院途中遇害,遭受意外暴力自然在工作原因之列。
其次,敖女士認為,其丈夫疫情期間居家辦公,接種疫苗可以視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的延伸。王某平與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簽訂的《專任教師崗位聘用合同》并未約定王某平的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僅要求王某平完成各類教學任務和學生指導任務,由于職業的特殊性,王某平有相當一部分工作是在家中完成。
敖女士告訴記者,意外發生當日,王某平出門前仍在指導學生修改論文,都表明王某平的家是其工作地點的一部分。而居家辦公期間外出接種疫苗亦應屬于工作時間、地點的延伸,因此,敖女士認為,王某平所受傷害情形應認定為工傷。
2023年8月4日,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事部工傷認定工作小組召開了線上會議,討論王某平是否符合工亡的認定條件。此次會議紀要內容顯示,經法律專家、校外律師及法務部召開部務會對其涉及的法律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和論證,認為王某平老師受傷死亡的直接原因是王某剛的故意殺人行為,該傷亡并非因王某平老師履行工作職責和工作原因引起,與其工作職責之間無直接的必然的因果關系,與會工作人員結合法律意見,經過討論最終一致研究決議不能定為工亡(工傷)。
申請被駁回后家屬起訴
人社局:王某平外出不屬履行工作職責
而在認定工亡程序的另一端,武漢市人社局駁回了敖女士的申請,2024年11月21日,敖女士將其起訴至武漢市江岸區人民法院,今年4月9日該案開庭審理,目前尚未宣判。紅星新聞獲得的武漢市人社局的行政答辯狀顯示,2024年5月17日敖女士提交申請,同年5月31日該局受理申請,并在同日作出《工傷認定申請舉證告知書》,向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郵寄送達。
但早在2023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人事部內部討論,已駁回敖女士的工傷認定申請,關于此次舉證程序和結果,敖女士表示結果在預料之中。
最終,武漢市人社局在當年7月30日作出鄂0100工傷不予認定【2024】00075號《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并分別向敖女士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進行了郵寄送達。依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的規定,該局作出本次不予認定工傷決定的程序合法。
在行政答辯狀中,武漢市人社局表示,不予認定為工傷的事實清楚、法律法規適用正確。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提交的材料顯示,自2020年9月起高校已恢復線下教學,王某平受傷致死時并不屬于居家辦公期間,也非因工外出,其在自家小區內死亡,不應被視為工作場所;王某平外出系接種疫苗,既不是參加單位組織的活動,也不是受單位指派參加的活動,不屬于工作內容,也不屬于履行單位工作職責,故不能認定為因工外出,王某平被精神病患者殺害也與工作職責沒有法律上的因果關系,故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并無不當。
6月26日,紅星新聞記者致電武漢市人社局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采訪由政策研究室負責,記者嘗試聯系該處室但電話一直未能接通。記者通過電話和短信方式聯系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辦公室相關負責人,截至發稿對方未能有所回應。
紅星新聞記者 鐘夢哲 羅夢婕
編輯張尋 責編 馮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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