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河南經濟報社旗下的大道新聞報道了一件事,挺讓人震驚的,這就是:
為了便于理解,這里首先要介紹一下什么是“公參民”學校。
所謂“公參民”學校,是指公辦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的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旨在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緩解供需矛盾。
這種模式始于20世紀90年代初?,這是我們國家在經濟力量不足時的特殊政策。
后來經濟力量強大了,到2021年4月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禁止公辦學校參與民辦,開始進行規范整改,要求公辦民辦分開。
具體如何規范整改的,我在網上找了一份資料,如下:
大道新聞報道的寧波教育局對抗國家政策這件事,就是關于公參民學校整改的。
2021年7月,八部委下達《關于規范公辦學校舉辦或參與舉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通知》,嚴肅整治“公參民”辦學亂象。
寧波市的興寧中學和蛟川書院兩所“公參民”學校符合第三類,可以公辦退出,轉為民辦學校,但是寧波市教育局沒有執行國家政策,而是拖延至今。
4月16日,人民日報平安校園公眾號刊發《國家教育整改政策在寧波遇阻,為何落實不了》一文,引發社會公眾強烈關切,多家媒體轉載并跟進報道。
這里需要說明一下,興寧中學的公辦方是寧波中學,蛟川書院的公辦方是鎮海中學100%持股的寧波市鎮海大成實業公司。興寧中學與蛟川書院的民辦方,都是寧波教育實業集團。
寧波教育實業集團的執行董事、總經理是虞哲明,曾經也在寧波教育行政機關當過領導,具體什么職位沒查到,但查到了寧波教育實業集團在興寧中學與蛟川書院的投資占比,如下:
興寧中學與蛟川書院升學率都很高,這至少可能是寧波教育局不愿意放手的原因之一,更何況公辦方的占股是大頭。這里我有一個疑問:像這種公辦方占股比例占大頭的情況,是不是可以把民辦方股份收回來,改為完全公辦的學校?
現在,興寧中學與蛟川書院,民辦方雖然占股少,但是因為符合“六獨立”,經校董事會決議繼續保留民辦。后經浙江省教育廳確認,兩所學校符合“繼續民辦”規范條件,將繼續保持民辦性質辦學。
這樣一來,公辦方就得退出。民辦方寧波教育實業集團明確表態,愿意承擔全部出資金額承辦學校,以確保國有資產安全。也就是說,等于是寧波教育實業集團出錢買下公辦方的股權,這需要評估、清算。
但是,寧波市教育局堅決不同意,設法阻止。副局長王飛也似乎不認可八部委的文件精神,說:“我們覺得(八部委)這個文件很奇怪,這個文件從法律上來說就很奇怪?!痹趺雌婀帜??
從寧波市教育局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對寧波教育實業集團的回復看,寧波市教育局認為,法律并沒有規定,公辦方的辦學權益,必須由另一方即寧波新世紀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承接。
寧波新世紀教育發展有限公司是寧波教育實業集團的子公司。
實際上,這里并不會存在國有資產流失。但似乎可以看出,寧波市教育局就是不同意將公辦方辦學權益轉給寧波教育實業集團。這一點,民辦方也已經看出來了,他們說寧波市教育局挖空心思所做的,就是剝奪本該由他們原民辦方按政策承接的舉辦者資格。
據了解,為了阻撓,寧波市教育局一開始采取的方案非常暴力而直接:關停興寧中學初中部,將其民辦方的辦學權益歸零。
但是這遭到公辦方寧波中學與民辦方的共同反對,因為這樣做不符合八部委《通知》精神,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后來,寧波教育局又想出一個主意,要求寧波中學將公辦方的股份無償捐贈給指定的基金會。寧波中學管理層更加抵制,因為這是違法亂紀的事,誰敢這么干。
但是寧波教育局強令寧波中學領導班子執行無償捐贈計劃。而寧波中學負責人被迫辭職,寧愿不干,也不去做違法的事。
對于興寧中學,寧波教育局推動寧波中學將公辦方辦學權益捐贈給寧波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這個基金會從名字上看,就知道還是公辦的,性質還沒有變,還在教育局掌控之中。
對于蛟川書院,寧波教育局推動鎮海中學將公辦方辦學權益捐贈給寧波鎮海蛟川教育基金會。但據報道,公開資料顯示,蛟川教育基金會是由“寧波遠成設備制造有限公司”等11家民企出資成立的非公募基金會。
關于這個基金會,我查到搜狐號作者灰產圈的一篇文章里的介紹,如下:
據此可以看出,所謂捐贈給基金會,實際上也是等于交給了自己可以掌控的第三方,而由于是民辦的基金會,國有資產極有可能會流入某些群體的私人口袋。
寧波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雖然不是民辦,但是從灰產圈的文章后面的介紹可以看出,寧波市教育局為什么一定不想轉讓公辦方辦學權益了。
灰產圈的文章說:
蛟川書院在寧波市初中升學率排名第一,每年收取的學費逾2億。但因其“公參民”學校特殊的體制機制,早就陷入內部人控制,長期游離于監管之外。
據民辦方寧波教育集團方面反映,過去的十幾年里,他們連學校的財報都看不到,唯一看到的一份是2016年的財報。而僅這一份財報,他們發現的問題就包括,9000多萬元的資金挪用、600多萬元的工資福利異常增長、1600多萬元的應收賬款?!皩W費一般在入學時就及時繳納,怎么會出現這么多的應收賬呢?資金挪用、超發福利等等這些問題,我們作為董事會成員一無所知。”
這個意思是說,由于民辦方寧波教育實業集團在興寧中學與蛟川書院的占股少,所以實際上這兩所學校的收益與使用、分配,被寧波教育局支配,但卻因為“民辦”二字而游離于監管之外。
對于興寧中學,由于寧波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拒絕承接寧波中學的公辦方辦學權益,在媒體曝光后,寧波教育局領導擔任負責人牽頭,加速籌建新的民辦基金會,以便承接興寧中學捐贈的公有辦學權益。
據灰產圈文章介紹,寧波教育局領導號召退休老干部組建新的基金會來接受捐贈,但是沒有退休老干部敢這么做,誰也不敢公然違反法律和國家政策。
可見,寧波教育局是千方百計將公有辦學資源轉移到自己人控制的基金會手里。
但是,他們這樣做,似乎并不是為了保全國有資產,不是為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備注:本文信息源為大道新聞、新浪財經、搜狐號灰產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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