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內蒙古烏蘭浩特市公安局接待了兩位特殊的報案人:
46歲的單親媽媽朱女士和她80歲的老父親。
他們驅車2900公里從北京趕來,只為指控一個曾震動全國的名字——都某竹。
四年前將頂流明星吳某凡送進監獄的“屠龍少女”,如今因涉嫌誘騙粉絲20萬元登上熱搜,再度成為輿論風暴的中心。
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來和浪媽探究一下這背后的故事吧。
01
2021年7月,娛樂圈被一場風暴席卷。
當時19歲、還在讀職高的都某竹,以多篇泣血長文撕開了頂流男星吳某凡的獵艷網絡。
她控訴吳某凡以選拔新戲女主角為由誘騙年輕女孩,并通過粉絲后援會頭目物色目標,甚至利用已得手的女孩做“中介”來獵艷“選妃”。
并曝光了吳某凡經紀人以300萬封口費談判的錄音,瞬間讓輿論沸騰。
2021年7月18日,她發布長文詳細描述被誘騙全過程,并直接艾特北京警察官方請求調查。
48小時后,北京警方官宣吳某凡被抓,創下內娛頂流最快“塌房”紀錄。
這起事件的結局,是2022年11月,吳某凡一審二審均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外加驅逐出境,都某竹的證詞成為關鍵證據。
彼時,都某竹以勇敢的受害者形象贏得全網同情。
而在北京開出租車的單親媽媽朱女士,正是被這一形象觸動,開始關注都某竹。
朱女士靠方向盤養活女兒,對“柔弱無助的女性”有著天然的共情。
2022年,她在網絡上看到都某竹哭訴“抑郁癥”“家人病重”“打官司”等生活難題。
看著在社交媒體上哭訴的都某竹,她仿佛看到自己女兒的身影。
朱女士心生憐憫,主動加了都某竹聯系方式,還給她從發紅包安慰,以幫助她度過難關。
起初,朱女士只是小額轉賬,后來都某竹稱“打官司需要錢”“老人得病藥費昂貴”,又反復強調“生活困難”“壓力太大”等
出于同情,朱女士先后通過紅包、轉賬及銀行卡匯款,兩年間陸續向都某竹轉賬近20萬元。
最甚時,她承諾每月資助8000至1萬元供都某竹上大學。
然而2023年底,溫情濾鏡驟然破碎。
朱女士發現,那個哭訴“活不下去”的女孩搬進了裝修精致的大房子,開始購置豪宅、買奢侈品,甚至公開宣稱“一個月生活費10萬”,這與朱女士所了解的“貧困女孩”大相徑庭。
與此同時,朱女士突遭家庭變故急需用錢。
于是,她聯系都某竹,希望她歸還自己曾經給她的20萬。
可是朱女士換來的是她冰冷回應:“這不是借的錢。”
最后,朱女士只拿到了都某竹3萬元轉賬作為最后的補償,而后便是社交賬號被對方拉黑,還被踢出了粉絲群。
02
發覺被騙的朱女士,從此踏上漫長維權路。
2024年4月15日,她首次在社交平臺發文控訴都某竹“賣慘騙錢”,要求歸還20萬,僅獲3萬元退款。
隨后她正式起訴,并向北京警方報案,試圖推動刑事立案。
而面對朱女士的指控,都某竹發文否認誘騙粉絲錢財。
她稱曾把朱姐視作好友,分享自己的矛盾、難過、喜悅等心事,卻沒想到最后會被這么對待。
還表示法院已開庭,希望大家耐心等待法院的審判結果。
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都某竹還把朱女士在微信中說過的“無需你償還”“心甘情愿”、愿意供都某竹上大學的聊天截圖放在一起,辯稱案件涉及的金錢是朱姐“贈與”,而非“借”。
法庭上,都某竹委托的律師同樣咬定款項屬“贈與”而非借貸——依據正是那些被精心篩選過的“無償支持”聊天記錄。
都某竹本人始終未露面。
這一舉動讓朱女士她猛然驚覺,原來從第一筆轉賬開始,這場以“同情”為名的交往,就早已經被都某竹布好了用情感綁架編織的羅網。
都某竹曾誘導她刪除原始聊天記錄,卻刻意保留著含有“無償支持”“心甘情愿”字樣的信息,作為拒絕還款的“證據”。
那些曾被自己視作“姐妹情深”的對話,現在早已被精心篩選,成了刺向自己的利刃。
2025年6月,轉機突現。
烏蘭浩特警方致電朱女士了解案情。
6月24日凌晨,朱女士攙扶著八旬老父坐進出租車,從北京直奔2900公里外的烏蘭浩特市公安局。
次日做完筆錄后,她嘗試微信語音通知都某竹,卻被拉黑。
面對洶涌輿情,6月26日都某竹發文反擊:
“有錢時給主播刷禮物大手大腳,沒錢了就想討回?轉了幾萬還不知足開始訛人?道德綁架沒用!”
她同時將賬號設置為“僅粉絲可評論”,此前大量網友要求她還錢的留言消失無蹤。
這場拉鋸戰呈現出荒誕的割裂:
朱女士出示的轉賬記錄精確到每筆金額和時間,卻因聊天記錄殘缺陷入被動;
都某竹手握“贈與”字樣的“免死金牌”,卻對“姥爺肺癌藥費”等關鍵求助原因避而不談。
從揭露吳某凡時的全民支持,到如今被指誘騙粉絲,都某竹的人設發生巨大反轉。
朱女士的遭遇不是個例,此前央視就曾披露大量靠“賣慘”博取同而牟利的網絡主播。
這折射出網絡時代信任的脆弱。
當“賣慘”成為牟利手段,當善意被肆意消費,受傷的不僅是個體,更是整個社會的信任基礎。
03
四年時間,昔日的“屠龍少女”與今日的“被報案者”形成刺眼對照。
朱女士的2900公里跋涉,不僅是為追回20萬元血汗錢,更是普通人對網絡信任崩塌的一次悲壯追索。
法律或許會最終裁定轉賬的性質,但人心早有評判:
當年吳某凡至少付出了法律代價;
而今天,一個單親媽媽扶著老父穿越半個中國報案的畫面,已然成為對人性底線的叩問。
流量染缸能成就英雄,也能腐蝕靈魂。
當“屠龍者”學會利用受害者光環牟利時,比明星墮落更可怕的,是公眾善意的枯竭。
朱女士的20萬能否追回尚未可知,但此案已給所有人敲響警鐘。
善良需要理性護航,善意永遠不能替代法律契約。
網友評論:
網友1:
我從來沒有在直播間打賞過一分錢,也沒有在網上捐款給誰?你可以說我冷漠,你可以說過心硬。可是,汶川地震我捐了200,我一同事的老公重病我也支持了300,現在網絡已經烏煙瘴氣,我只相信現實的東西。
網友2:
對文中受害人,恕其不爭。對加害人,可憐之人,必有可悢之處。古今農夫與蛇的故事。
網友3:
如果真是“她也不拒絕轉賬,不主動開口要,卻能不動聲色地讓人自愿給”,這事還就真的夠不上詐騙,畢竟是自愿給的。如果她是編造事實跟對方索要錢財,那性質就不一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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