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網訊 6月30日,記者從河北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自7月1日起,河北省在近半數統籌區已實現“將生育保險生育津貼按程序直接發放給參保人”的基礎上,所有統籌區將實現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個人。
參保職工可通過“河北智慧醫保”微信小程序同步銀行信息,用人單位對女職工填報的銀行賬戶進行準確性審核。審核通過后,醫保部門將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撥付,最快2至3個工作日到賬。“職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直接發放給個人,減少了‘單位中轉’環節,一方面避免了單位因某些原因截留或挪用生育津貼的風險,確保女職工在產假期間能足額拿到應得保障,另一方面也提高了發放透明度,提升了參保職工的滿意度。”省醫保局待遇保障處二級調研員蘭靜表示。
社會保險法明確生育津貼發放標準,按職工所在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30天×生育津貼天數,如順產一孩生育津貼158天,職工月均工資為6000元,順產可領取3.16萬元。
據悉,河北省早在2007年建立了完善的生育保險制度,參保女職工在分娩和產假期間報銷生育醫療費用,發放生育津貼。用人單位按照統籌區生育津貼領取費率為職工繳納費用,繳費滿12個月以上,女職工生育后可申領生育津貼。
(河北工人報記者 李華)
來源:中工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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