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是當前基層群眾普遍關心的熱點問題,也是容易滋生腐敗的重點領域。為確保農村集體“三資”顆粒歸倉,天津市濱海新區紀委監委開展公職人員違規參與農村經濟組織分紅問題整治,綜合運用“大數據+‘室組地’”聯動方式打好整體戰。針對整治中發現的優親厚友、以權謀私、與民爭利等情形,高質高效推進線索查辦。截至目前,共形成問題線索8件,立案3人,挽回村集體經濟損失177萬余元。
“隨著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壯大,村集體資金往來多元化、資產利用多樣化、資源開發產業化趨勢明顯。”濱海新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告訴記者,“四屆區委第七輪巡察發現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管理不嚴問題,區紀委監委對接區農業農村委和有關涉農街鎮,對農村集體資產確權、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認定、財產經營管理和收益分配等情況靶向調研,選定公職人員違規參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紅問題作為切入口開展整治。”
依托“室組地”聯動機制,濱海新區紀委監委統籌黨風政風監督室、各有關派駐紀檢監察組和鄉鎮紀檢監察機構共同分析研判,在把握問題成因、工作難點和社會效果的基礎上,制定整改方案,壓茬推進。
為了直擊問題要害,濱海新區紀委監委明確違規認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違規發放領取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分紅和征地拆遷補償款以及農村“兩委”班子成員履職不力、監管不嚴等內容作為整治重點。
數據賦能提升監督質效。該區紀檢監察大數據監督服務中心自主研發監督模型,聯通農村集體資產管理信息系統數據庫與黨員和6類監察對象數據庫,通過碰撞比對人員身份信息,篩查發現449名公職人員存在相關問題。
在用好大數據監管平臺的同時,鄉鎮紀檢監察機構也充分發揮近距離監督優勢,逐村核定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標準,核實成員職業身份和親屬關系,糾正215名公職人員被違規認定和234名人員獲得公職身份后未按規定退出的問題。
“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管理不嚴的背后,是制度執行剛性不足、監督機制可操作性不強以及基層治理能力短板,應堅持查改治一體推進,提升基層監督質效,確保農村集體資產顆粒歸倉。”濱海新區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有關負責同志說。
在深入推進整治的過程中,該區紀委監委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相繼通報曝光某村黨支部原書記違規將村“兩委”班子成員的2名擔任公職的親屬認定為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受相關待遇問題。
濱海新區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表示,下一步,將持續督促區農業農村委切實履行職能部門監管責任,指導各鎮街和村穩妥審慎做好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身份糾正和錢款清退工作,推動強監督和強監管同向發力。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王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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