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714.2《雷電防護 第2部分 風險管理》標準修訂第三次工作組會議7月1日在成都召開。會議由全國雷電防護標準化技術委員會(SAC/TC 258,簡稱“雷標委”)組織召開,20多位參編單位專家出席。
會議對標準文稿作進一步梳理,特別是對“雷電電磁脈沖”“雷電防護裝置” “電涌保護器”“電涌”“人員損害”等基本術語進行了深入討論,并提出了改進建議。
由于IEC 62305-2024四份原文標準之間本身存在了不一致的現象,導致GB/T 21714各部分的牽頭單位在理解和翻譯過程中對一些通用術語、定義及概念存在不少的分歧,因此需要各部分標準在關鍵內容上保持正確和統一。
背景??
2024年5月,雷標委啟動GB/T 21714.2《雷電防護 第2部分:風險管理》修訂工作。
《雷電防護 第2部分:風險管理》在用版本是GB/T 21714.2-2015。
GB/T21714.2-2015 發布歷史??
GB/T 21714.2-2015由國家質檢總局 CN-GB 發布于2015-09-11,并于2016-04-01 實施。
GB/T 21714.2-2015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K09 衛生、安全、勞動保護,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3.260 電擊防護。
GB/T21714 的本部分適用于建筑物的雷擊風險評估。本部分給出計算風險的流程。一旦選定了風險容許上限值,就能通過該流程選擇合適的防護措施,以把風險減小到容許限值之下。
GB/T 21714.2-2015采用標準及采用方式
- IDTIEC 62305-2:2010
雷電防護 . 第 2 部分 : 風險管理
GB/T 21714.2-2015 發布之時,引用了標準
- GB/T 21714.1-2015
雷電防護 第 1 部分 : 總則
- GB/T 21714.3-2015
雷電防護 第 3 部分 : 建筑物的物理損壞和生命危險
- GB/T 21714.4-2015
雷電防護 第 4 部分 : 建筑物內電氣和電子系統
GB/T 21714.2-2015的歷史版本: GB/T 21714.2-2008 雷電防護.第2部分:風險管理。
Protection against lightning.Part 2: Risk management
GBT21714.2-2008, GB21714.-2008
GB/T21714.2-2008 發布歷史
??
GB/T 21714.2-2008由國家質檢總局CN-GB 發布于 2008-04-24,并于2008-11-01 實施,于2016-04-01 廢止。
GB/T 21714.2-2008 在中國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K09 衛生、安全、勞動保護,在國際標準分類中歸屬于: 13.260 電擊防護。
GB/T 21714.2-2008 采用標準及采用方式
·IDTIEC 62305-2:2006雷電防護.第2部分:風險管理
GB/T 21714.2-2008 發布之時,引用了標準
·GB 12476.3-2007 可燃性粉塵環境用電氣設備.第3部分: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塵的場所分類
·GB 3836.14-2000 爆炸性氣體環境用電氣設備第14部分;危險場所分類
·GB/T 21714.1-2008 雷電防護.第1部分:總則
·GB/T 21714.3-2008 雷電防護.第3部分:建筑物的物理損壞和生命危險
·GB/T 21714.4-2008 雷電防護.第4部分:建筑物內電氣和電子系統
GB/T21714.2—2008的
目的(作用)和主要內容??
摘自關象石《》
GB/T21714.2—2008的作用,在GB/T21714.2—2008“雷電防護第1部分:總則”這個提綱挈領的文件中,除了描述了雷電流參數、雷擊造成的損害及損失的類型、防雷措施的基本原則和主要措施介紹外,在第6章“雷電防護的必要性和經濟合理性”內扼要介紹了第2部分的內容。“引言”中稱“是否需要采取防雷措施、安裝防雷措施的經濟效益和適當防雷措施的選擇由風險管理來確定”,即由第2部分確定。第2部分的“引言”也指出“為減少雷擊造成的損失,可能需要采取防雷措施。應當通過風險評估來確定是否需防雷以及確定在需防雷后要防到什么程度,即雷評的目的或作用。
GB/T21714.2的4.1節介紹了雷電損害和損失的成因及類型,與第1部分內容相同。4.2節規定了風險和因雷擊點位置不同而引起的各類風險分量。在第5章“風險管理”中規定了如下內容的基本步驟:
1) 對建筑物本身、內部的電氣和電子系統、存放物的性質、人員數量等建筑物特性和一旦受損可能對周圍環境的影響進行基本的調查和評估;
2) 評估可能發生的各類損失及風險;
3) 將各風險分量進行總合之后,與風險容許值進行比較,確定是否需要防雷;
4) 從經濟角度評估防雷成本與產生的經濟效益。 GB/T21714.2中展示了風險評估的基本步驟。
圖 1 確定是否需要防雷的流程
圖1標明,只有在R>RT時需要采取防雷措施。R為各風險分量的集合,RT為風險容許值。第二個菱形框問建筑物是否有外部防雷裝置(指接閃器、引下線和接地裝置)。如果建筑物是鋼結構或鋼筋混凝土結構,在利用屋面鋼筋做自然接閃器,(利用垂直鋼結構或柱內鋼筋做自然引下線,利用基礎內鋼筋做接地裝置,可認為是有外部防雷裝置),此時只需考慮電氣和電子系統防雷擊電磁脈沖(LEP的防護系統SPM)的問題。圖1說明當RA+RB<RT時,即人員傷亡的風險分量(RA)與建筑物物理損害的分量(RB)之和小于風險容許值時,可能僅需裝SPD就足夠了。
圖 2 評估采取保護措施的成本效益的流程
圖2中CPM+CRI>CL,指的是只有防雷費用CPM(含每年的維護費用、成本)與安裝了防雷裝置(LPS)后仍然有可能產生的損失費用CRL之和小于未安裝LPS時可能產生的損失金額(GL)時,“采用防雷措施是經濟合理的,反之亦然。
1996年冬,我們七位中國人(含四位香港的及先生等)在德國學習,課堂上我們問了老師一個問題:我有一臺七千元的計算機,按老師講的加SPD防護成本約為一萬元,為什么我們要花一萬元去保護價值七千元的設備呢,更何況損失不一定會那么高,可能花幾百元就能修復了。老師痛快地回答:“關先生你說的很對,你和我們都不會做這種傻事!”在與發達國家的專家、企業家接觸過程中,我們感到他們越富有則越會算賬,特別節約。2004年7月何金良團長帶我們到羅馬大學開IEC/TC81的工作組會,會場上只有桌椅和投影儀,連飲水都需要自己去走廊上的傳水機上投幣。而我們國內的一個小會也會有鮮花、橫幅、水果、飲料、香煙。
我國有句古語叫小藥治大病,藥不在貴賤,能治病就是好藥。在GB/T21714.2的附錄表B.1中規定:當沒有人身防護措施時,因跨步電壓和接觸電壓的危險概率為1,而在引下線附近掛一個警示牌,概率PTA則降到0.1。
關于IEC62305各部分之間的關系在第1部分的“引言”中用圖1表示的很清楚,首先是存在雷擊威脅,即GB50057中說的“在可能發生對地閃擊的地區”,其次是按第2部分進行風險評估,第三是需防雷時直擊雷防護用LPS,LEMP防護用SPM,分別見第3和第4部分的規定。而采用什么程度的防雷措施,則應按第2部分評估后確定的雷電防護水平(LPL)或嚴防死守(LPL為Ⅰ)、或略有松動(LPL為Ⅱ)……或簡單做一下(LPL為Ⅳ),其實質與GB50057之確定建筑物的防雷分類,再按第一、二、三類要求去防護是一致的。
筆者認為,IEC雷評標準并不很深奧,關鍵是要有許多資料配合。時下“假、大、空”話成風,一些人大量抄錄IEC中的符號和公式故弄玄虛、沽名釣譽,對雷評業務擴大化煽風點火實在是沒有什么意思。
自然界中的雷電不可能消失
人類對技術進步的向往和沖動也不可能終止
技術進步帶來的潛在威脅
只能靠技術的繼續進步來解決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