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蘇州這里拆遷方案公布
不是直接給錢,而是房票安置
高新區楓津新村搬遷公告
923戶拆遷,政府直接給房票
補償評估標準,住宅22900元/平
拆遷方向,有變化!
剛剛,房觀收到高新區楓津新村的搬遷方案,這次的拆遷補償略有不同,以往多是貨幣補償或產權調換,但新區實施的是「房票安置」,也就是說不是直接給錢了,而是給房票,使用期原則上為6個月。
給大家畫個重點:
一、搬遷范圍
何山路215號楓津新村1幢~36幢(整幢),何山路187-207號,長江路442~474號、476(1-9)號、488~492號(上述門牌如有出入,以搬遷確定的實際范圍為準)。
本項目共計搬遷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約923戶,房屋面積約7.3萬平方米(含未經登記房屋面積)。
二、補償方式
對本項目住宅房屋被搬遷人實施房票安置;商業房屋被搬遷人可選擇貨幣補償,也可選擇房票安置。
三,補償內容和有關標準
經評估機構評估,被搬遷房屋類似房地產市場評估價格:
(1)住宅房屋每平方米 22900 元;
(2)商業用房一層每平方米 39910 元。
四,搬遷獎勵
簽約獎勵:被搬遷人在第一獎勵期內簽約的,給子120000元獎勵;被搬遷人在第二獎勵期內簽約的,給子100000元獎勵。
五、房票金額確定
1.住宅房屋:實施單位依據與被搬遷人簽訂的《搬遷補償協議》載明的補償金額,與被搬遷人簽訂《房票安置協議》,確定房票金額。除被搬遷房屋補償(含裝修、附著物等補償)納入房票金額外,也可將搬遷補助費、臨時安置補償費及搬遷獎勵納入房票金額。
2.商業用房:被搬遷人簽訂《搬遷補償協議》時選擇房票安置的,可根據購房需求,在搬遷補償協議補償金額范圍內自行確定納入房票金額
六,房票使用
1.房票使用范圍:房票使用人可在房源庫中選擇購買普通商品房(包括住宅、商業、辦公等類型房屋)及其配套的車位、儲藏室等,也可以購買高新區內的存量安置房或二手房。
2.房票購房獎勵:使用房票購買高新區內普通商品房或二手房時,按房票實際使用金額的 10%給予獎勵;購買高新區內存量安置房時,按房票實際使用金額的5%給予獎勵。
使用房票購買大市范圍內其他區域房屋的,不享受購房獎勵。
3.房票自出具之日起生效,使用期原則上為6個月,房票不計利息。
公告原文細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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