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產經新聞》6月30號的報道,日本政府在6月27號舉行的內閣會議決定,未來如果再有無人機“侵犯日本領空”,即使不構成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情況,自衛隊仍可將其擊落。
現行的日本《自衛隊法》規定,若有外國航空器在未經許可情況下侵入日本領空,自衛隊可以采取“必要措施”,使對方降落或驅離。但基于可能危及對方飛行員人命的考慮,自衛隊的解釋是,只有在符合正當防衛或緊急避難的情況下,才被允許使用武器擊落。而根據日本內閣現在最新的決定,在他國無人機侵擾日本領空的時候,即便判定不存在任何威脅,日本自衛隊也可以采取強制措施將其擊落。
對此,日本媒體紛紛解讀,日本內閣之所以做出以上決定,是因為近年來中國軍機和無人機頻繁出現在日本領空附近或者相關的海域,讓日本空中自衛隊疲于應付。
中國飛機確實進入過日本領空。從去年8月26號,一架中國運-9電子偵察機進入了日本男女群島領空,短暫停留了兩分鐘之后離開。中國外交部后來通知日本,是因為遭遇了氣流干擾,在不可抗力的作用下誤入日本領空,屬于技術問題。
可是在去年7月4號,日本“涼月”號驅逐艦在中國浙江沿海侵犯中國領海,逗留了20多分鐘。當中國提出抗議之后,日本政府狡辯稱因技術問題誤入,屬于“無害通過”。中方是不是報復性的舉措我們不知道,但確實是日本侵犯中國領海在先,中國進入日本領空在后。日方作出可以擊落無人機的規定,毫無疑問就是對著中國來的。
為了捍衛領海主權權益及提高反“臺獨”軍事斗爭準備的能力,中國近年來在東海、臺海及西太平洋,無人機偵察監視活動越來越多,也是個事實。
根據日本防衛省發布的數據,從2024年4月到2025年3月,在琉球群島周邊飛行的中國軍用無人機累計達到30架次,平均每月有2到3個架次,而且活動范圍越來越有擴大的趨勢。日本防衛省近日還驚呼,中方已經研制出了航程達7000公里,且能攜帶上百架小型無人機的空中無人機母艦,也就是“九天”無人機,稱這可能會對日本領空安全構成威脅。
所以授權自衛隊必要的時候可以擊落侵犯領空飛機,主要是為了保護日本的國家安全。日方的最新規定帶來了不少沖突發生的不確定性。一是日本有不少海峽是允許外國船只無害通行的領海海峽,包括津輕海峽、宗谷海峽、對馬海峽、大隅海峽。原則上講,允許船舶通過,其上空的領空外國飛機也能通過,那中國無人機從這些領空通過,日本敢不敢開火射擊?
二是無人機有些不可控的因素,比如受到風力因素影響比較大,在不可抗的因素下,如果說擦邊進入了日本領空,日本也開火射擊嗎?
日本通過了這個最新“開火決議”,在很大程度上是想嚇唬中國。但日方也太小看中方的決心和意志了。就在日方通過“開火決議”后的三天,6月30日,中國人民解放軍一架運-9反潛機和一架BZK-005無人機經過了宮古海峽進入太平洋執行任務。中方有人、無人機巡邏偵察活動一點也沒有減少。
日本大概忘了,釣魚島是中國的領海領空。如果日方敢對中國的無人機動粗,那中國也能對日方進入釣魚島領海領空的艦機采取果斷措施,包括擊落、擊沉。還包括日本艦機如果威脅到中國東海油田的油氣井架,這樣到時候中國也不會客氣。更不用說以后再發生“涼月”號驅逐艦進入中國領海那樣的事件了。
可以預料,如果日方膽敢擊落中國無人機,等待日方的一定是加倍的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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