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集政法題材劇《以法之名》的劇情剛好過半,劇中的保護傘也一個個浮出了水面,政法系統內部已經確定是保護傘的有三個人,分別是東平市公安局平山開發區分局刑偵大隊大隊長姜紅軍、平山開發區分局副局長孫飛以及東平市檢察院第一檢察部副主任謝鴻飛。
可以排除是保護傘的有四人,分別是東平市檢察院代理檢察長李人駿和東平市公安局局長許言午,以及海東省檢察院檢察長張放和專委兼第十一部主任孫向群,其中李人駿是為了追求政績早日轉正被蒙在鼓里,他雖有瀆職的嫌疑但不是保護傘,而且他現在也已經發現不對勁慢慢警覺了起來;許言午對很多事情看得很明白,但他好像并非是副市長兼任的公安局長,面對頂頭上司蘭景茗的威壓有些畏手畏腳。
一開始以為張檢解散指導組又放任東平檢方起訴萬海案有問題,但現在看來他只是在等一個再次介入的契機,而且張檢曾說過他剛到省檢察院沒多久,那也就意味著他之前可能在其他政法部門,可以排除他的嫌疑;至于孫專委他是十一部的主任,十一部調查的目標是檢察院內部,和地方上沒什么瓜葛,所以他的嫌疑也可以排除。
除此之外還有兩人是保護傘的嫌疑很大,其中一個是東平市政法委書記蘭景茗,她的嫌疑現在是越來越大,另外一個是現任海東省政協副主席江旭東,蘭景茗且按下不表,看懂了四個細節,才明白最大的保護傘原來是江旭東。
1.洪亮、喬振興和李人駿三人研究生畢業后同時進入東平市檢察院,后來洪亮調到了省檢察院,這可能就是岳父江旭東的功勞。
可奇怪的是洪亮當了18年檢察官,他打算辭職的時候已經是相當于正處級的三級高級檢察官了,省檢察院內設的檢察部是正處級,比洪亮資歷淺的鄭雅萍都已經是正處級的第一檢察部主任了,按洪亮的學歷和資歷他當個正處級的檢察部主任應該沒問題,但直到他打算辭職離開檢察院的時候他還是十一部的檢察官,不要說主任了,連副主任都不是,鄭雅萍就半開玩笑地說過洪亮是不是因為沒當上十一部的副主任才離職。
洪亮是正處級的三級高級檢察官,但連副處級的副主任都不是,這點很不正常,應該是有人壓著他不讓他升遷,這個人很可能就是他的岳父江旭東,那么江旭東為何要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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