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6月3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聯合印發《支持創新藥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該文件經國務院同意制定,聚焦創新藥研發、準入、臨床應用及支付等關鍵環節,提出 5 方面 16 條具體舉措,旨在構建 “真支持創新、支持真創新、支持差異化創新” 的產業生態。
創新藥發展現狀與困局
近年來,我國創新藥發展迅猛,2024 年獲批上市的 1 類創新藥達 48 種,較 2018 年增長 5 倍以上,2025 年上半年已近 40 種。然而,產業在高歌猛進的同時也面臨諸多困境:同質化競爭加劇,醫保支付能力與藥企價格預期存在落差,多元支付體系薄弱,這些問題嚴重制約產業高質量發展。國家醫保局醫藥管理司司長黃心宇在發布會上坦言,我國基本醫保的總體籌資水平還不高,近 10 億城鄉居民醫保參保人,人均籌資僅 1070 元,其中約 2/3 來自財政補助,難以覆蓋高價創新藥。例如,部分腫瘤靶向藥年費用超 30 萬元,遠超基本醫保承受力。反觀商業健康險,2024 年保費收入達 9773 億元,接近居民醫保籌資總額,但對創新藥支付占比僅 5.3%,遠低于醫保資金 95% 的使用率。
新政核心舉措:
為創新藥打開 “第二支付通道”
為破解創新藥 “支付難” 與 “同質化” 困局,《措施》推出了一系列創新舉措。其中,增設《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是最大亮點,重點將臨床價值突出但超出醫保保障范圍的高值創新藥納入其中,與醫保目錄形成 “雙軌并行” 機制。企業可同時申報醫保目錄和商保目錄,由國家醫保局統一組織評審,實行 “同時申報、同步調整、程序一致”。商保目錄評審引入保險公司及行業專家,重點評估藥品創新性、患者獲益和商保支付能力,協商定價為主。同時,“三除外” 政策破除使用壁壘:豁免自費率考核,目錄內藥品不計入醫療機構醫保自費率指標;豁免集采替代監測,不納入集采中選藥品可替代范圍;豁免病種付費限制,相關病例可不納入按病種付費。此外,政策還著力打通創新藥進院 “最后一公里”,醫療機構須在目錄更新后 3 個月內召開藥事會,不得以 “藥占比”“一品兩規” 為由影響創新藥配備。醫保目錄內談判藥和商保目錄內藥可突破 “一品兩規” 限制,濟南試點后某肺癌靶向藥醫院配備率從 18% 升至 76%。
民生紅利與地方探索:
讓患者切實受益
新政帶來的不僅是支付機制的革新,更是實實在在的民生紅利。通過多元支付協同,患者負擔顯著減輕:醫保商保 “一站式結算” 試點,讓患者出院時同步完成報銷,無需墊資跑腿,北京 “免首付直賠” 已覆蓋 200 萬人;商保談判推動藥品均價降 40%-60%,疊加慈善援助,腫瘤患者年自付有望壓縮至 5 萬元內。2025 年首版商保目錄計劃納入 20-30 種臨床急需藥,覆蓋高發腫瘤及 60% 以上未進醫保的罕見病藥。同時,各地也在積極探索,山東對落地轉化企業分階段獎勵最高 3000 萬元;廣西通過中國 - 東盟醫藥集采平臺推動國產藥以低于國際均價 30% 進入東南亞市場。
構建多層次保障體系:
邁向 “救命藥不棄療” 的未來
商保創新藥目錄的設立,標志著我國醫療保障從醫保 “單支柱” 向 “基本醫保 + 大病保險 / 醫療救助 + 商保 / 慈善” 多層次體系轉型。展望 2030 年,這一體系全面建成后,高值創新藥支付難題將系統性破解,真正實現 “救命藥不棄療” 的民生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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