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下的劇場實踐中,燈光早已不再只是舞臺上的“照明工具”,而正逐步成為參與敘事、引導情緒、構建空間的藝術語言。尤其在數字技術高速發展的今天,燈光設計的表現維度被極大拓展,從城市地標的光影秀,到劇場演出中光隨情動、境由光生的細膩表達,我們看到了技術與藝術結合所釋放出的巨大能量,也感受到舞臺視覺語匯正在被深刻改寫。
與此同時,我們也有必要對當前創作中的某些趨勢保持警覺。當“技術驅動”取代“內容驅動”、當“炫目效果”取代“情感穿透”,燈光設計的核心價值往往容易被誤讀。在一些舞臺作品中,光影確實足夠豐富,節奏也足夠強烈,但情節的溫度和人物的情緒卻被掩蓋在層層疊疊的光影中。
在“科藝融合”成為舞臺共識的今天,我們應該認識到,真正優秀的燈光設計,不只是營造“驚艷”,更在于能否引發“動容”;不只是“照亮”,更在于能否“造境”;不只是技術的競演,更在于文化的表達。
回到戲劇本體,從視覺經驗背后重新審視,燈光設計的真正意義究竟何在?它又應通向何處?
從“驚艷”到“動容”,實現畫面美的真正價值
營造畫面之美,一直是舞臺燈光設計的核心命題。
在舞臺藝術中,燈光是重要的視覺語言,通過構圖、色彩、節奏與明暗對比,舞臺燈光可以構建空間層次、傳遞審美氣質,為劇場注入豐富的視覺張力。在很多令人難忘的舞臺作品中,往往正是畫面的完整性、豐富的層次感與和諧的視覺氛圍,給觀眾留下了深刻印象。
然而,“好看”并不等于“動人”。在一些作品中,這種“美”被技術邏輯所綁架,創作不再從劇本與人物出發,而是從技術手段運用出發——光束密集堆疊,色彩頻繁變幻,觀眾看到的盡是視覺刺激,卻難以觸及戲劇敘事情感的核心。令人“驚艷”的設計容易吸引目光,但能夠“動容”的設計,才真正走進觀眾內心。
近年來,一些以簡勝繁、以虛映實的燈光設計作品,為“畫面美”賦予了新的思考維度。
比如《靜靜的頓河》中隨著劇情推進,從晨光微藍到暮色暗紅的光線變化,勾勒出草原日常的生活節奏,也映照著人物命運的轉折;《戰馬》中裸露的常規燈具營造的人性空間,冷硬光束切割出的戰場空間,與舞臺上人物的心理節奏保持同步,讓觀眾感同身受;NTlive版《簡·愛》以木質框架和鐵梯構建流動場景,燈光隨晝夜流轉呼應角色情緒,在極簡舞臺中通過光與自由的隱喻,展現束縛與解放的無聲對抗。
《戰馬》演出照
這些作品啟發我們認真思考“畫面之美”的內涵。燈光的使命不應是炫耀視覺,其價值從來不在于光線的數量、光效的新穎或色彩的復雜,它更應成為情感傳導的隱性通道。“好看”從來不是燈光的終點。燈光真正的價值,不在其復雜程度,而在于喚起觀眾的共情,只有回歸戲劇本體,才能創造出令人“動容”的“畫面之美”。
從“驚艷”走向“動容”,是燈光設計成熟的標志。唯有回到戲劇本體,尊重情感邏輯與敘事節奏,燈光才能真正釋放它作為“劇場語言”的力量。
從“照亮”到“造境”,燈光如何嵌入敘事結構
在當代戲劇演出中,燈光不只是讓舞臺“看得見”的工具,而是一種可以“講故事”的語言。它以非語言的方式嵌入戲劇結構,在角色之間穿針引線,在劇情推進中巧妙施力,成為推動敘事的隱性力量。
“造境”的燈光設計,首先應當從劇本出發,從人物出發,在結構邏輯與情緒波動中尋找光的敘事語境。
現代京劇《浴火黎明》演出照
在現代京劇《浴火黎明》中,設計者沒有用寫實布景還原監獄場景,而是通過簡練的光影造型重構空間意象。黑底幕上寥寥幾筆白線勾勒出山脊輪廓,暗示“人間魔窟”的壓迫氛圍,傳達出“封閉”與“隔絕”的情緒象征;天幕上隱隱一抹灰藍色,代表黎明破曉前的天空,構建出 “黎明前的黑暗”的心理意象,成為人物心理狀態與命運的外化。光影成為戲劇情境與人物情感的內在延展,營造出具有寫意精神與象征力量的舞臺意境。
同時,空間塑造也是燈光在“造境”過程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并不只是“照亮”空間,更是激活空間的情緒與氛圍。
在蘇州昆劇院的昆劇《家》中,燈光用沉郁冷色調塑造封閉空間的壓迫感,黑色室內景片上的傾斜光束劃破密閉空間,仿佛劃開了一道掙脫的縫隙,暗示角色內心的撕裂與渴望,而在部分場次中,幾何圖形與純度極高的紅藍光色的有機組合,則成為人物心理斗爭的隱喻,強化了舞臺上的心理張力。燈光在這里不再是視覺的“裝飾”,而是成為舞臺語言的“主動建構者”,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一場戲“如何被觀看”“如何被理解”的關鍵因素。
蘇州昆劇院的昆劇《家》演出照
而在傳統戲曲的當代表達中,燈光承擔著連接傳統與現代的橋梁作用。中國古代戲曲美學中極重“留白”與“意境”,講求虛實相生、情景交融,這種方式本身就對光影有極高的依賴與想象空間。
上海戲劇學院創排的《穆桂英再掛帥》借助LED弧形幕與數字投影構建了一個充滿水墨意蘊的光影空間,以光影代替實景,讓觀眾在抽象空間中“感知”場景,而非“看到”布景。這種以光造境的方式,在視覺層面傳達精神意象,實現了燈光設計在傳統文化語境中的再生與轉譯。
從“照亮”到“造境”,這一變化不僅是技術進步的結果,更是燈光藝術內在邏輯的回歸。它不拒絕“驚艷”,但更追求“通感”,不是在光的強度里取勝,而是在情緒、氛圍、氣韻之中引發共鳴。
從“技術競賽”到“文化表達”,重塑舞臺燈光價值坐標
誠然,有一個現象值得警惕:當燈光設計被層出不窮的新設備與高密度的技術指標所包圍,“看起來很厲害”逐漸替代了“表達得準確”,視覺邏輯壓過戲劇邏輯、技術語言取代藝術語言,成了不少舞臺作品的通病。燈光設計在一定程度上淪為了“技術競賽”,成為舞臺上的“特效供應者”,而不是戲劇結構的有機參與者。
問題當然不在于技術本身。事實上,科技的發展從來是推動藝術革新的重要力量,它提供新思路、新手段和新工具,也釋放新可能。真正的問題在于,當 “炫酷”“新奇”成為壓倒性的目標,燈光設計的判斷標準也變得片面化,用加法邏輯堆疊光影,用感官沖擊替代敘事細節,造成的結果就是,觀眾只記住了滿臺的視覺驚艷,卻記不住人物的命運、故事的情感。這不僅是審美的稀釋,更是價值尺度的錯位。
值得欣慰的是,近年來,越來越多融合文化底蘊與審美判斷的作品正在努力走出“技術至上”的迷宮,轉而探索燈光作為文化表達工具的更多可能。
數字戲劇《嵇康》運用智能算法和數字技術搭建虛擬舞臺,讓傳統人物穿梭于極簡幾何與中國哲思構成的數碼圖景中,用光影再現古代士人的精神姿態;舞劇《英歌》通過紅與黑的光影色塊,將傳統槌陣的陽剛與韻律轉譯為動態節奏與民族氣魄,光影在舞臺上不只是氣氛營造,更成為“精神圖騰”的形象表達;音樂話劇《受到召喚·敦煌》中,燈光通過數字化手段復現壁畫神韻,與現代敘事雙線并行,在文化記憶與當代價值之間建立了情感通道。
這些作品提醒我們,技術越進步,藝術越要清醒,技術可以拓寬表達邊界,但文化才是藝術表達的方向。
當然,在當下語境中強調“價值之光”,并不是回避技術的進步,而是要梳理燈光設計的價值核心與設計出發點。燈光設計的未來,不是簡單地制造引人注目的“技術景觀”,而是以文化立場和藝術判斷為基礎的個性表達。它可以高度復雜,也可以極度簡約;它可以是宏大的光海,也可以是一束靜默的孤燈。關鍵在于,它是否服務于作品本身,能否喚起情感、啟發思考、傳遞意義。
在數字科技重塑舞臺藝術的當下,燈光設計從追求 “驚艷”到聚焦 “動容”,邁向深度“造境”,從盲目“技術競賽” 轉向“文化表達,它正在不斷探索前行。我們由衷期待,未來能涌現出更多兼具魅力與底蘊的舞臺視覺盛宴,讓燈光設計在技術、藝術與文化的交融中持續綻放光彩,為觀眾帶來觸動心靈、啟迪思考的舞臺藝術享受。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