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還記得嗎?去年8月,泰國總理賽塔被憲法法院解除了總理職務。這還不到1年的時間,作為賽塔的繼任者、現任總理佩通坦又遭到了憲法法院的調查,被迫暫停了總理的職權。
我查了一下,除了賽塔與佩通坦,還有4位總理曾經被憲法法院解職或停職,包括佩通坦的姑姑英拉,以及姑父頌猜。
我們知道,很多國家不僅擁有最高法院,還設有憲法法院,主要負責處理有關于憲法的爭議性案件。但是,我們很少聽說,憲法法院的幾名法官,可以直接將國家的主要官員解職。
例如韓國,只有在遭到國會的彈劾后,總統、總理才會受到憲法法院的審判,不可能繞過國會,直接就被憲法法院解職、停職。
更為重要的是,泰國是君主立憲制的議會國家。按理來說,由議會選出來的總理,是國家的政府首腦,等級最高、權力最大的行政官員,怎么說被停職,就停職了呢?
最終約束力
其實,對于這個問題,我們可以從泰國憲法里找到答案。《泰王國憲法》第211條寫道:“憲法法院的判決,對國會、內閣、法院、獨立機構和國家機構具有最終約束力。”
顯然,在泰國,除了王室管不到,憲法法院可以對任何的國家機構、政府部門進行約束,高于一切的立法權、行政權和司法權。
既然權力這么大,憲法法院的法官是如何產生的呢?
第200條規定,憲法法院由9名法官組成。其中,3名法官來自最高法院,2名來自最高行政法院,2名來自大學,2名來自政府部門或者檢察機關。
第203條規定,最高法院院長、最高行政法院院長、國會下議院議長、下議院反對派領袖、憲法獨立機關首長將組成一個遴選委員會,負責挑選憲法法院的法官。
值得注意的是,第204條規定,所有獲得提名的憲法法院法官,都需要在國會上議院獲得過半數的同意票,然后才能被國王正式任命。
我們知道,泰國的上議院與國王、軍方有著十分密切的聯系,可以被視為是國王權力的延伸。所以,通過上議院,國王也對憲法法院有著非常強的影響力。我們可以簡單理解為,憲法法院就是國王的化身。任何國王不方便說的話,不方便做的事,都可以通過憲法法院來實現。
兩個問題
目前,佩通坦被憲法法院暫停職務,有15天的時間為最后的審判做準備。要我說,柬埔寨前總理洪森確實是有點不地道。他把與佩通坦的私人通話進行錄音,還大范圍地傳播出去,非常不符合國際外交禮儀。
洪森則辯解說,這是因為他信與英拉曾經請求自己協助緩和邊境緊張局勢,調整兵力部署。但事后,泰國方面卻宣稱柬埔寨是“撤軍”,制造了外界的誤解。所以,是他先遭到了他信家族的背叛。
不管怎樣,對于佩通坦來說,這場“錄音門”主要有兩個問題。第一,她在通話中管洪森叫叔叔,并自稱為侄女,被認為是自降身份、有損國格。第二,她在通話中批評泰國陸軍第二軍區司令帕卡朗是“瘋子”、“對手的人”,其針對柬埔寨的強硬言論是“想耍酷”,“不利于國家”,加劇了緊張局勢,不代表她政府的官方立場。
我覺得,對于第一個問題,由于是私人通話,并且考慮到他信家族與洪森家族長達30多年的親密關系。那么,佩通坦管洪森叫叔叔,其實是沒有什么問題的。私下場合,她也一直管洪森叫叔叔。
最關鍵的是第二個問題。我的理解是,佩通坦是想通過批評自己這邊的軍官,讓洪森消氣,從而緩解兩國的緊張氣氛,盡早結束邊境地區的軍事沖突。
但是呢,她確實是犯了一個大忌。要知道,作為總理,她是沒有軍權的,軍權掌握在泰國國王的手中。她在與外國領導人通話的時候,點名批評軍隊的高級軍官,還說這名軍官是“對手的人”,不是自己的人,可以被理解為是對國王的一種不敬行為。
泰王的態度
現在,關鍵就是要看國王哇集拉隆功的態度了。值得注意的是,在被暫停職務前,佩通坦緊急安排自己擔任文化部長,希望能繼續留在內閣里,并獲得了泰王的批準。有朋友解釋說,這是泰王在表達對佩通坦的支持。
我覺得倒不一定,如果泰王真的支持佩通坦,代表國王的參議院就不會呼吁佩通坦下臺,憲法法院也不會暫停佩通坦的總理職務。
一方面,長期以來,泰國王室與他信家族的矛盾就是存在的,雙方缺少互信。另一方面,大家想想,佩通坦說第二軍區司令帕卡朗是“對手的人”,這個“對手”到底指的是誰?如果你是泰王,你心里會怎么想?
反正如果是我,我心里肯定是不爽的。所以,即使最后可能不會讓佩通坦下臺,也要通過這次暫停職權警告、教訓一下佩通坦,讓這位38歲的女總理弄清楚,到底誰才是泰國至高無上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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