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離了美和舒服還叫高手嗎?這個問題看似合理,但是這個美和舒服恐怕不是觀者的感受,而是書者的情感,所謂美和舒服應該是作者情感抒發的酣暢淋漓,觀者與作者情感共鳴,品味作者書寫節奏,被作者的情感所感動。
作者賦予作品的美和舒服并不代表觀者也能感受到美和舒服,這不僅僅針對當今書法,古人名帖也是這樣。
品味顏真卿的《祭侄文稿》真的能夠感受到美和舒服嗎?恐怕很多能夠看懂這本曠世名作的人只能感受到悲憤、哀憐、憋悶和意猶未盡,何來美?又何來舒服?
品味蘇軾的《黃州寒食詩》、傅山的《哭子書》真的能夠感受到美和舒服嗎?恐怕每一個情感正常的人都難以給出肯定的答案。
即便是品味《蘭亭序》這樣輕松抒情的作品,也很難簡單的只用美和舒服來表達觀感。
美和舒服是一種最低級的審美評價,幾乎代表了業余和無知,因為不會用任何一個專業詞匯來表達情感,也就只能用美和舒服這樣簡單、籠統的概括性詞匯來掩飾尷尬了。
所以只能從作品中看到美和舒服的人,不管作者水平如何,都只能證明觀者的欣賞水平確實不高。
但是對于作者,傾注美和舒服時確實能夠創作出情感豐富的作品,但是這個美并不代表刻意雕飾的形質美,而是真摯情感的純美。
這個舒服也不是寫的要多端正、美觀,而是要忘我的抒發情感,達到人書合一,將全部情感都傾注到筆端,融入作品。
對于藝術創作來說,美不等于媚,舒服也不等于平庸,創作出個性鮮明,情感豐富的作品才是最高的藝術追求。
一名合格的書法家應該拒絕媚俗,拒絕迎合他人審美,拒絕平庸,拒絕一成不變,拒絕復刻、效仿,拒絕安于現狀,要不斷探索,勇于創新。
書法藝術的真正魅力,在于它能夠超越簡單的視覺愉悅。當王羲之在會稽山陰與友人雅集時,微醺后的即興揮毫,留下的不僅是流暢的線條,更是一個時代文人精神的氣韻流動。
當代書法展覽中常見的那種刻意求工的"展覽體",表面看確實符合傳統審美規范。但當我們對比八大山人那些看似"怪異"的狂草時,就會發現前者缺少的正是藝術家最珍貴的生命體驗。
書法史上那些真正打動人的杰作,往往誕生于創作者情感最為濃烈的時刻,懷素"忽然絕叫三五聲,滿壁縱橫千萬字",最高級的書法創作是身心合一的忘我抒情。
宋代米芾曾尖銳批評當時書壇"奴書"現象,指斥那些亦步亦趨模仿前人的作品。今天重讀這段批評,依然具有振聾發聵的意義。當書法淪為純粹的形式模仿時,它就失去了最可貴的生命力。
明代徐渭的狂草作品常常突破常規,墨色淋漓間可見其癲狂心境。這種"不完美"的書寫,反而比那些工整規范的臺閣體更能觸動觀者心靈。藝術的真諦,從來不在表面的美和舒服。
書法批評領域長期存在的"唯技術論"也需要反思。一個書寫者可以完美掌握提按頓挫的技巧,但若沒有獨特的情感體驗和思想深度,其作品終究難以打動人心。
唐代孫過庭《書譜》中提出的"情動形言,取會風騷之意",說明真正的書法杰作,應該是文心與書意的完美統一。
當今書壇更需要警惕功利主義的侵蝕,那些為迎合民眾而創作的甜俗作品,那些為博眼球而刻意求怪的所謂創新,都與書法藝術的本質背道而馳,保持藝術的純粹性,是每個書法家的責任。
書法作為中國文化的核心藝術形式,其價值最終要落實到精神層面,書法始終承載著中國人特有的精神追求,這種追求,遠非"美與舒服"可以概括。
未來的書法發展,需要在傳承與創新之間找到平衡點。完全拋棄傳統將失去根基,一味守舊又難有生機,就像林散之晚年變法那樣,真正的創新往往建立在對傳統的深刻理解之上。
對書法欣賞者而言,培養專業的眼光同樣重要。學會從筆勢節奏中感受書寫者的情緒起伏,從章法構成中體會作品的氣韻流動,這種鑒賞能力的提升,才能擺脫簡單的美和舒服的尷尬。
書法藝術的終極價值,或許在于它提供了一種獨特的生命體驗方式。當書寫者全神貫注于筆墨之際,當觀賞者沉浸于作品意境之時,這種超越日常的審美體驗,才是書法最珍貴的饋贈。
在這個意義上,我們或許可以重新理解"美與舒服"的含義。它們不應是膚淺的視覺愉悅,而應是創作者與欣賞者之間深刻的精神共鳴。這種共鳴,正是書法藝術歷久彌新的奧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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