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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學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基本結束,據我所見所聞,怎樣出題,是個不可小視的問題。我們當老師的對此或可相對輕松地進行討論,對于那些想要進入學術領域的青年學生,這可是個決定命運的因素。進而言之,一旦考生被錄取,其能否成為一位合格甚至優秀的博士,對導師而言也是個非常實際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高等教育的整個體制改變相對少,而大學中具體的辦事規則改變相當多。校園內的“管理”日漸細致,也越來越“規范”。本科生考試要有“標準答案”,在很多大學已經實施。有些高校更延伸到碩士研究生層級,研究生院明確要求各院系提供入學考試的“標準答案”。這一改革推行面似不很寬,但改革者是基于一個重要的通則,即只有程序公正,才能保證考試公平。
有預定的標準答案,當然更能保證評分的公平。但研究生的考試,是否應兼顧了解應試者的專業知識和研究潛力?培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我們常說的套話,知識或可有標準答案(人文學科就不一定,理科較前沿的知識也未必能“標準”),能力則未必然。有些“能力”或可以標準化然后測試,若“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也可以量化測驗,或沒有多少“研究”可言了。
這里隱伏著一個重要問題,即高等教育中關于“研究”的基本訓練,究竟放在本科、碩士還是博士階段,目前仍然沒有明確的定位。一般都同意,大學教育應從教知識為主過渡到教方法為主,以培養越來越獨立的“研究”能力。但具體應如何定位,例如,碩士階段是以傳授“專業知識”為主還是以培養研究能力為主,不僅大至全國缺乏共見,小到一個系甚或一個教研室,同人間也往往沒有共識。結果是老師、學生都無所適從,造成相當大的混淆。
這一歧異自然反映在博士生的入學考試中,究竟是檢驗考生的專業知識,還是所謂“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在不少學校中是長期爭論的問題。不僅學校的管理機構,我們做老師的很多人,也自覺不自覺地想要體現“程序公正”。從程序正義的視角看,考通行的教科書內容,最好還有標準答案,可能是最公正的。
日前某著名大學的博士生入學考試,在“中國近現代史”一科的考題里,名詞解釋占四十分,為“耆英、勸世良言、強學報、宋教仁、歐事研究會、革命外交、《敵乎友乎》、洛川會議、三面紅旗、七千人大會”。這些內容,一個念完該專業碩士(或同等學力)的人確實應該知道。因其在教科書中大致可有標準答案,即使評卷者有些個人見解,出入也不會很大,所以也相當公正。
但研究生招生的目的何在?一個即將進入中國近現代史博士階段的研究生,能準確地背誦這些名詞的答案,進而可以“正確”回答諸如“政治協商會議決議的內容及歷史意義”一類以教科書為標準答案的問題,真能讓考試者了解到其人是否適合從事這一領域的研究嗎?若不能,這個難題就只能放在下一階段的口試了。
問題是,若第一階段不過是在考核其背誦能力的精準,這樣的初選對第二階段的口試老師有什么幫助和參考作用呢?假如口試也遵循同樣的考核知識原則(有的學校口試也事先擬出一些從中學階段就開始反復練習的問題),將來的導師面對這些背誦能力超群的人,該如何引導他們進入“研究”層次呢?如果口試題目是隨機的,則考生的命運就掌握在幾位老師二三十分鐘的問答之中,似又顯得頗不公平,等于抹煞了前一階段的程序公正。
最重要的是,那些在碩士階段已初步進入“研究”層次而不再從事背誦的考生(他們或許最具成為合格博士的潛力),可能根本無法通過第一階段的筆試。這樣的程序公正,是否對他們更不公平?
據說我們的研究生水準呈下降的趨勢,我不敢說都是由于考題造成的,但至少部分是因為考題不能讓考試者真正了解考生研究能力所造成的。博士生的入學考試,究竟應檢驗考生的專業知識,還是所謂“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是個亟須取得共識的問題。
我希望“程序公正”越來越普遍,但同時希望有心之人和有識之士也思考一下:目的和手段到底在多大程度上需要一致?大學的博士生可是我們學術未來的希望,能不能認真為他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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