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莎拉的彈劾案有可能會反轉、黃掉,馬科斯大事不妙了,因為在彈劾審判前夕,菲律賓最高法院突然出手了,劍指馬科斯控制的菲律賓眾議院,疑似站隊莎拉,至少最高法院這樣做,對莎拉是很有利的。
中期選舉后,菲律賓的權力格局發生了不小的變化,特別是菲律賓參議院,而馬科斯仍然通過他家族的人控制著眾議院。
在中期選舉前,馬科斯陣營雖然無法掌控參議院,但勢力大,對參議院的話語權最大。但中期選舉后,馬科斯陣營在參議院的勢力大幅萎縮,而杜特爾特陣營擁有7名參議員,話語權急劇提升。
菲律賓參議院主席埃斯庫德羅為了連任,與杜特爾特陣營結成了事實上的聯盟,近日,杜特爾特陣營公開支持埃斯庫德羅連任,這樣,參議院形成了以埃斯庫德羅為首的18人大集團,在參議院占據了主動地位。
與杜特爾特陣營結盟的埃斯庫德羅雖然表面上支持維護法律程序,讓眾議院針對莎拉的彈劾案進入了參議院審判法庭,但實際上使用各種招數把彈劾案的“皮球”踢回眾議院,拖延彈劾審判。
因此,針對莎拉的彈劾審判實際上處于參議院和眾議院的扯皮和僵持之中。
在扯皮和僵持之際,沒有任何征兆,菲律賓最高法院突然出手了,表面上對眾議院和參議院一碗水端平,實際上是劍指馬科斯控制的眾議院,疑似站隊副總統莎拉。
在一份7月8日簽署但直到7月11日才公布的通知中,菲律賓最高法院要求眾議院提供與副總統莎拉彈劾審判相關的信息,包括關于程序、權限和正當程序的問題。
在通知中,菲律賓最高法院整合了兩項懸而未決的請愿書:
一項是副總統莎拉提出的,質疑眾議院對她的第四次彈劾指控的合憲性,質疑的核心要點是菲律賓憲法不允許在一年之內對總統或副總統的彈劾超過一次,這正是莎拉陣營應訴的基本策略。
另一項是由律師托雷翁等人提出的,質疑眾議院對莎拉的彈劾條款的有效性。
菲律賓眾議院針對莎拉的彈劾的訴狀一共有四份,第四份訴狀得到了超過三分之一的眾議院議員的支持,是唯一一份提交給參議院的訴狀,構成了正式彈劾審判的基礎。
而眾議院的前三份彈劾訴狀沒有提交給菲律賓參議院,外界都不知道具體內容是什么,只有馬科斯陣營知道詳情。因此,菲律賓最高法院在通知中要求菲律賓眾議院公開2024年12月對莎拉提出的前三項彈劾投訴的狀況。
眾議院的前三份彈劾訴狀都涉及莎拉濫用機密資金,但是,這些指控都沒有在眾議院的全體會議上取得進展,即沒有明確的結論。
因此,菲律賓最高法院要求菲律賓眾議院澄清以下疑點:
其一、前三份彈劾訴狀獲得眾議院批準的時間。
其二、眾議院秘書長是否有權決定何時將此類投訴轉達給議長?
其三、眾議院秘書長拒絕轉遞文件的法律依據,如果有的話。
其四、眾議院議員在同意彈劾莎拉之前,是否有足夠的時間審查指控和支持證據?
其五、在眾議院全體會議批準之前,針對莎拉的彈劾條款是否已列入眾議院的正式議事日程?
與此同時,菲律賓最高法院要求菲律賓參議院解釋三個問題:哪一個委員會起草了彈劾條款?彈劾條款完成的日期是什么時候?莎拉是否有機會為自己的辯護提供證據?
菲律賓最高法院要求參議院和眾議院在收到通知后10天內予以答復。
菲律賓參議院在杜特爾特陣營和參議院主席埃斯庫德羅聯手下,正在千方百計地杯葛彈劾審判,只是做得比較巧妙,是在履行法律程序的狀態下進行的。
因此,針對菲律賓最高法院的要求,參議院的態度很柔軟。
菲律賓參議院彈劾法庭發言人通戈爾7月11日表示:“參議院仍然致力于維護司法程序的完整性,并遵守關于此事的待審規則,因此,在法律程序展開之前,我們將恭敬地避免發表更多的公開評論。”
菲律賓眾議院發言人阿本特7月11日回應稱,眾議院和秘書長維拉斯科作為請愿書的被告,將相應地遵守菲律賓最高法院的要求。
阿本特稱,眾議院已經將菲律賓最高法院的要求提交給眾議院首席檢察官辦公室,以確保在最高法院規定的10天內提交所需的信息。
縱觀菲律賓最高法院向眾議院和參議院下發的這個通知的內容和要求來看,明顯對被彈劾審判的對象莎拉、參議院有利,對馬科斯總統控制的眾議院不利——
如果眾議院向菲律賓最高法院提交的信息有問題,彈劾案有紕漏,那么,眾議院針對莎拉的彈劾有可能就黃了——被菲律賓最高法院駁回。
這對于馬科斯是非常不妙的,將會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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