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龍口市衛健局宣布6月30日起啟動打擊非法行醫專項整治行動,矛頭直指各類未經許可的診療行為。
整治范圍和重點為
重點打擊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查處偽造、變造、買賣、出租、出借《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或《診所備案憑證》擅自開展非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過期未校驗仍繼續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查處零售藥店未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擅自開展診療活動,以及聘用醫師或非醫師擅自開展坐堂行醫的行為;
查處生活美容機構以養生保健為名非法開展醫療活動;在生活美容、養生保健等營業場所及居民住宅、出租屋、賓館、民宿、商鋪等非醫療機構非法開展醫療美容活動的行為。
查處以保健康復為幌子開展腰腿疼、風濕、近視(視力康復)、鼻炎、皮膚病等診斷治療的非法診療活動。
查處在中醫保健按摩機構用針灸、放血、牽引拉伸、搬撥復位等診療手段開展腰腿疼、頸腰椎等急慢性病診治的非法診療活動;
查處未經備案核準非法開展義診活動的行為;
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違法行為,清除醫療機構中的假醫生;
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
重點查處醫療機構將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給非本醫療機構人員或者其他機構,打著醫療機構的幌子利用欺詐手段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查處醫療機構超出《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診所備案憑證》核準登記的診療科目開展診療活動的行為;
查處非法開展靜脈輸液或抗菌藥物靜脈輸液活動的行為;
查處醫療機構非法開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查處未經批準擅自開展性病、婦科、男科診療活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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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有兩條與康復領域息息相關的整治內容尤為引人關注:
? 查處以保健康復為幌子開展腰腿疼、風濕、近視(視力康復)、鼻炎、皮膚病等診斷治療的非法診療活動;
? 查處在中醫保健按摩機構用針灸、放血、牽引拉伸、搬撥復位等診療手段開展腰腿疼、頸腰椎等急慢性病診治的非法診療活動。
診療與保健的界線
什么是保健康復為由開展腰腿疼的診斷治療?
許多康復治療師曾考慮過的副業方向——如上門康復服務、開辦個人工作室或街頭擺攤提供康復——都可能因上述條款面臨挑戰。
此前,部分從業者認為,只要將自己的服務定義為“保健按摩”而非“康復治療”,在無直接證據的情況下或可規避監管。
然而,對于持有正規資質的康復治療師而言,其專業證件本身就可能成為界定其行為性質的強有力依據。
例如,上海曾有一對醫院離職的康復治療師夫婦在家開設工作室,雖然其配備的平衡板、梯背架、階梯木箱等器械在瑜伽館也常見,但基于其專業身份,這些設備被衛健委認定為“康復治療器械”,其行為被定性為“非法開展康復治療活動”,最終被處以14萬余元罰款。
這凸顯了當前面臨的核心難題:如何清晰界定“診療”與“保健”的界限?
康復工作室的監管模糊
目前,國內康復工作室通常以商業機構形式在工商部門注冊,而非醫療機構,因此無需《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其設立門檻相對較低,醫師或治療師均可開辦。
這類機構的定位決定了其不能使用醫用醫療器械,僅可配備簡單的家用康復器械,或提供運動健身指導(如普拉提)、健康教育及康復咨詢等服務。
關鍵在于,絕不能以“康復治療”的名義進行營業。
然而,實際操作中,界定“簡單器械”與“醫用器械”、“咨詢指導”與“診療行為”的邊界并非易事。
上述案例表明,從業者的專業資質本身就可能成為影響這一定性的關鍵因素,使其行為更容易被劃歸“診療”范疇。
政策探索與未來方向
值得關注的是,一些地區已在探索突破傳統醫療機構限制的康復服務模式。例如:
? 上海市衛健委印發的《上海市家庭病床服務工作規范》明確將卒中后康復、骨科術后康復等納入服務范圍,共涵蓋九大類51項可醫保報銷的服務項目,其中即包括康復治療。
? 京東健康平臺在北京地區開辟了“居家康復”服務渠道,并大量招募持證康復治療師提供上門服務。
這些在一線城市的先行試點,代表了康復服務向社區和家庭延伸的可能方向。它們的實踐經驗,有望為未來政策制定和行業發展提供重要參考,也為康復治療師探索更廣闊的執業空間帶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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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丨云自閑
靈感來源:康知了
本文系“康知了”綜合整理創作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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