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嘉興市秀洲區傳媒中心微信公眾號“看秀洲”7月7日消息,秀洲一駕駛員宋某酒后啟動智駕系統,在遇到交警設卡查酒(醉)駕時,非但沒有停車配合檢查,反而倒車試圖逃避。民警在對該車駕駛員宋某進行檢查時發現其身上有酒氣,經抽血檢測,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06mg/100ml,涉嫌危險駕駛罪。
據宋某交代,他當天跟幾位朋友聚餐,期間他喝了白酒和啤酒。結束后想著家離得近,又覺得有智駕系統“保駕護航”,便語音啟動車輛,把手搭在方向盤上,自己做起了“甩手掌柜”。直到發現交警后才主動接管車輛,進行了倒車的操作。
最終,經秀洲區檢察院起訴,秀洲區法院以危險駕駛罪,判處宋某拘役一個月十五日,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三千元。
嚴格來說,宋某酒后并未直接操作車輛,為何他依舊被以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呢?
案件承辦檢察官表示,智能駕駛系統是一項輔助駕駛功能,并不是自動駕駛或無人駕駛,不能取代駕駛員的專注駕駛和準確判斷,駕駛員始終是駕駛車輛行為的完全責任人。在駕駛過程中即使開啟智能駕駛系統,駕駛員也應保證車輛周邊安全,如遇必要情況需及時人工干預或接管車輛(如適當減速、制動、轉向等)。
本案中,宋某酒后開啟智能駕駛系統,駕駛車輛在道路上行駛,且存在倒車逃避交警檢查的行為,未立即停車主動接受檢查,其行為構成危險駕駛罪。
檢察官提醒,當前智能輔助駕駛功能都還是對人工駕駛的“輔助”,一定程度上可以緩解駕駛疲勞,但任何車企的這項技術,目前都還無法實現徹底脫離人工的“自動駕駛”。
因此,在使用車輛的智能輔助駕駛功能時,切記理性看待,勿盲目依賴,做到“手不離方向盤、眼不離前方路”,確保自己能夠在意外發生時即時、隨時接管車輛。當然,更不能飲酒或醉酒后依賴車輛自動駕駛功能駕駛車輛,否則很可能面臨法律處罰,承受經濟和身體、心理等多重壓力和打擊。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