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揚州發布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舌尖上的安全”事關重大。鹵菜店售賣的老鵝讓人吃了還想吃,這是怎么回事?店主在制作時是否添加了罌粟等特殊調料?
日前,揚州江都法院發布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當地一家鹵鵝館店主為留住“回頭客”,竟然在制作鹵菜期間非法添加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罌粟果作為佐料,在近一年時間內,售賣含有罌粟果成分的鹽水鵝,銷售金額達到了4.6萬余元。經法院判決,被告人吳某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94000元。同時,禁止被告人吳某在緩刑期限內從事食品生產、銷售及相關活動。
添加特殊調料為鹽水鵝“提鮮”
一鹵菜店老板被抓
吳某在江都經營一家鹵鵝館,自制各式鹵鵝進行售賣。去年上半年,吳某偶然接觸到了罌粟果,發現其作為佐料進行鹵制的食物味道更加美味。考慮到熟食行業競爭激烈,吳某試圖留住顧客,便動起了歪腦筋。隨后,吳某鋌而走險,一段時間內將罌粟果添加至鹵料包內并放入鹵湯中鹵制鹽水鵝等食品進行銷售。
吳某在售賣期間發現,添加特殊佐料制作出的鹽水鵝銷量更好了,且店里迎來了不少回頭客。從去年3月至去年10月底,吳某憑借這種非法添加罌粟果的方式,賺得盆滿缽滿。
然而紙終究包不住火,違法行徑終有暴露的一天。當江都警方找上門時,吳某徹底傻眼了。經過鑒定,現場提取的相關鹽水鵝樣本檢測結果呈嗎啡陽性。顯然,吳某制作、銷售的鹽水鵝中摻入了罌粟果。
據吳某交代,這些售賣的鹽水鵝都是自家生產制作的,因為之前生意一般,無意間聽到別人說在鹵制老鵝時放一點罌粟果實可以“提鮮”,售賣量必將大幅提高。隨后,吳某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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