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起事件在輿論場上的反應,已經越發不理智了,已然成為一起公眾泄憤事件。不少網民以此為契機,把對社會的所有不滿一股腦發泄出去。
他們的觀點都在支持砸窗,甚至把砸窗的男子奉為“英雄”,把不讓砸窗和對男子的批評教育污蔑為“服從性測試”,還有的拿出刑法上的緊急避險條款來說理……導致問題被上升到不應有的高度。
如此種種,等于把砸窗當作解決當時問題的良策。好像砸了窗,一切問題就迎刃而解了,立馬就能不悶熱了,空調立馬就能運轉,列車立馬就能恢復行駛了。
事實上呢?講道理,并不是網絡上以訛傳訛的那樣“有價值”。很多人實際上根本都沒認真看情況說明,也沒有深入了解情況,更少有人去公正客觀地看待和思考,很多發言純是睜眼說瞎話,或者不明所以亂罵一通。
據說明,當時鐵路部門已經打開了所有的能通風的窗戶。重點是“所有的”,這點不要忽視,不是很多人不看內容就自以為是的那種封閉空間。
另外其他車務段也緊急協調來包括礦泉水在內的物品,而且有一名50多歲的女性旅客反映頭暈,工作人員立即將其換到4號乘務間休息。
要說熱,人家工作人員也熱;要說是人,人家工作人員也是人;要說人民群眾,人家工作人員也是人民群眾。
而且整個過程中,除了他們現場處置以外,相關單位和部門的相關人員都在抓緊搶修線路,以盡快恢復行駛。
也就是說人家工作人員并非隔岸觀火并非無動于衷,人家也處在水深火熱之中,并且已經采取了能采取的通風降溫措施,并且還在全力解決其他問題。
包括乘客中真的有出現身體不適的,人家都立馬就采取了救助措施。這不能不講道理不談事實,批評人家官僚主義、高高在上而不共情了吧?
而最為關鍵的,是砸窗并不能解決當時面臨的問題,既起不到多少通風降溫的作用,也沒有出現將這節車廂中可能中暑人員給救出來的情形,更不可能說從被砸的窗口跳出去呼吸新鮮空氣。
退一步講,真按照現在網上的主流邏輯,要達到通風降溫、避免中暑的效果,砸一扇窗也是遠遠不夠的。不說一節車廂砸三五扇吧,起碼得確保一節車廂一扇,得雨露均沾,得讓當時所有的乘客都享受到砸窗的好處。
但是呢,真這么操作,那可就亂套了,一整列火車那可就千瘡百孔了。通風是有了,但是安全問題呢?砸窗彈射出來的碎玻璃傷到人呢?旁邊車軌有其他火車經過產生的氣流使車內物品亂飛呢?
又而且,鐵路部門都已經在爭分奪秒地搶修了。這會兒把窗戶砸成那樣,不就形成了安全隱患了嗎?為確保安全,等線路搶修完成,還得對被砸破的窗戶進行搶修,這不就又得耽誤時間嗎?孰輕孰重,已是顯而易見。
當然,并不是不可以砸窗,也不說砸窗必須要達到充分條件才可以實施,更不是說能否砸窗全由鐵路部門一家說得算,而是起碼要尊重客觀實際,起碼有個差不多的必要性,起碼砸窗能帶來相當的好處,并且不會造成過分的損害。
就拿有人提到的緊急避險來對照,其規定是不能犧牲大的法益而去維護小的法益。一旦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失是會被認定為避險過當的,還是要承擔相應責任的,只不過減輕或免除處罰。
試想,如果砸窗造成了人身傷害,那么這個砸窗的必要性又得再打折扣,并且產生一個新問題,那就是誰來負責?誰要負責賠償被害人?是鐵路部門還是砸窗的男子?恐怕都跑不了,一個管理責任,一個直接責任。
但是當時,那些已經煩躁至極的乘客們尤其是砸窗的男子可不會想那么遠,即便能想到也不會顧及那么多,他們只看當下只顧眼前,反正只要能使憤怒得到釋放、能把情緒價值給足那就行了。至于安全問題,反正鐵路部門肯定會負責,他們就根本不會考慮。
因此,如上所述的形勢下,砸窗所能起到的作用,或者嚴謹點說,能起到的最大也可能唯一的作用不過是讓乘客發泄情緒,而其他的理由都站不住腳。
具體點就是,乘客們在悶熱環境下等了那么長時間,各種脾氣情緒都上來了,砸窗就相當于一個泄憤的“窗口”,讓大家沸騰了一下、歡呼了一下、釋放了一下。就這,真沒別的積極作用了。
然而,乘客們不管怎么胡鬧怎么發泄,都能始終占據著道德的制高點,都能始終以人民群眾的身份自傲,可以獲得諒解、豁免乃至贊美。
但鐵路部門的工作人員呢,他們可就苦了。因為職責所在,不能也那么任性,卻有不得不為此買單——除了事發時,一邊忍受埋怨批評甚至咒罵一邊又要維持秩序以外,事后又得一邊接受網絡暴力一邊冷靜發布情況說明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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