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做人,千萬不能狂,尤其是沒有真本事的!
比如曾經兩個抱著破吉他,翻唱汪峰的《春天里》,從而一夜爆紅的“旭日陽剛”......
當年的這倆人,一嗓子唱哭了多少在外打拼的普通人?
一夜成名,登上春晚,名利雙收...可如今再看,一個個快六十了還要在網上合體唱歌,底下評論區冷冷清清。
現在才明白,原來汪峰當初對他們說的那句“掏心窩子”的話,他們沒聽進去....
做人,千萬不能狂
當年,別人請他們去商演,旭日陽剛:我們是知名歌手,價可不能開少了;
別人砍價的時候,旭日陽剛:我們可不傻,精明著呢,該多少多少;
汪半山找他們談版權,旭日陽剛:我們就是倆農民工,我們懂個啥;
汪半山禁止他們再侵權,旭日陽剛:哎,你個大明星怎么欺負老實人啊……
其實這幾句話,就已經能完美的概括旭日陽剛,爆紅的那兩年,干過的所有事情了!
2010年,網絡剛冒頭,其中有個視頻特別火,點開一看:倆大老爺們,看著就是干體力活的料,皮膚黝黑,穿著樸素得掉渣。
一個年紀大點的是王旭,河南農村出來的苦娃子,從小就愛哼哼唱唱,可惜家里窮,買琴都夠嗆。
而年輕點的是劉剛,也差不多,懷揣著不切實際的音樂夢就來北京碰運氣。
倆人白天在工地或者別的地方賣力氣,晚上為了那么點音樂愛好,就抱著各自那把舊木吉他,要么在地鐵通道里,要么找個橋墩子底下,甚至跑到城郊野地里,扯著嗓子唱那些沒人愛聽的歌。
機緣巧合,他倆碰上了,聊起音樂還挺投機,就干脆組了個叫“旭日陽剛”的組合。
也沒想著紅,就圖個開心,在苦哈哈的生活里找點慰藉,沒承想,那天錄了一段唱《春天里》的視頻,被人傳到網上。
王旭和劉剛那嗓子,沙啞得跟砂紙似的,可偏偏帶著泥土氣和生活的重擔,把汪峰這歌唱出了新味道。
歌詞里寫的“當初的我是那么快樂”、“唱著無人問津的歌謠”,說的不正是這哥倆自己嗎?
無數北漂、打工仔從他們的歌聲里照見了自己的影子,瞬間擊中心窩子,瘋狂轉發點贊,旭日陽剛就這么意外地、徹底地火了!
而這火,燒得可不是一般的旺。
2010年還沒結束,他倆就受邀參加了全國都認的《星光大道》,一炮再炮,硬是憑著翻唱《春天里》拿了年度亞軍!
這可是草根逆襲的頂配劇本了。
但緊接著,更大的“餡餅”緊跟著砸下來,2011年春節聯歡晚會,兩個曾經的農民工,再次唱響了那首《春天里》。
這效果,堪稱平地一聲驚雷!
一夜之間,“旭日陽剛”這名字成了家喻戶曉的奇跡,這身價,坐火箭似的蹭蹭往上竄!
以前可能擠地鐵、騎自行車的打工人,轉眼成了豪車代步、西裝革履的大明星。
報紙、電視、網絡鋪天蓋地都是他倆的勵志故事:王旭從小田埂上的音樂夢,劉剛北漂找工的艱難...
更重要的是,各種商業演出、廣告代言、電視臺邀請像雪花片一樣飛來,他們唱一首《春天里》的價錢,后面就跟著好幾個零!
那幾年,真是盆滿缽滿,過著以前做夢都不敢想的日子,靠著翻唱別人寫的歌,真真切切地實現了從土坷垃到金鑾殿的轉變。
汪峰一語點醒夢中人
可老話說得好,天上掉的餡餅,吃多了也得鬧肚子,旭日陽剛翻唱的不是自己的歌,是人家汪峰的《春天里》。
汪峰一開始是真厚道,看著兩個草根把自己的歌唱火了,非但沒不高興,還挺欣慰,覺得這是音樂的力量。
早期甚至還公開支持過他們,邀請他們參加自己的演唱會,給足了面子和舞臺。
問題就出在這歌太火、他們唱得太多、太頻繁了,火了之后,跑商演、上電視節目、接商業活動,幾乎是走到哪唱到哪,張嘴就是“春天里”。
而且這絕大多數都是掏錢掙錢的場合,這就涉及到非常核心的問題——音樂版權。
人家汪峰是這首歌的親爹,親兒子天天被別人抱出去賺錢不打招呼,這誰受得了?
雖說版權法在那擺著呢,但汪峰前面給面子,他們就有點剎不住車了,眼看著溝通無果后,汪峰這邊急了,不能再這么下去了。
于是到了2012年春天,汪峰方面終于正式發布了一份聲明,核心意思就一條:收回授權!
明確要求旭日陽剛不得在大型演出或商業活動中再翻唱他的《春天里》等作品。
汪峰當時話說得挺懇切,也帶點無奈和生氣,他特別強調了一點:“如果永遠翻唱別人的作品,最終是不會長久的。”
意思很明顯了:老弟們,靠翻唱混飯吃不是長久之計,得自個兒有本事寫歌唱才行,音樂這碗飯,得靠原創的手藝撐住腰桿子。
當時有的覺得汪峰小氣,倆農民歌手不容易;更多人覺得,汪峰占理,版權保護天經地義,維護自己的心血合情合理。
這官司放法律層面其實沒毛病,可惜啊,那會旭日陽剛可能被名利沖昏了頭,或者還沒那個意識、那個能力去搞原創。
版權限制來了,加上人紅是非多,組合內部估計也有問題,反正,沒了這首看家翻唱曲目,人氣唰唰往下掉,邀約越來越少,最后不得不散伙,各自單飛找路子去了。
單飛之后的日子,大家也都看到了,用“銷聲匿跡”形容可能過了點,但也強不了太多。
王旭基本是回老家,或者在網絡上冒個泡,發點自己唱歌的生活片段,關注的人稀稀拉拉;劉剛也嘗試過發歌走音樂路,奈何水花不大。
時間就這么慢慢流淌過去,十年彈指一揮間,娛樂圈人來人往,他倆也漸漸被大家遺忘了。
也就是去年,2024年6月28號那天,王旭在自己的社交媒體號上發了一條視頻。
開頭一句文案挺扎心:“這就是現實”,視頻里,旭日陽剛這對老伙計又站到了一起,合唱一首叫《無非這樣》的歌。
畫面里,王旭穿了件灰綠色的T恤,戴頂白帽子,帽檐下露出的鬢角頭發都花白了,臉上的皺紋也深了,當年那個在工地賣力氣的小伙,如今已經是個快六十歲的漢子。
旁邊的劉剛倒是顯得年輕些,黑短發,白T恤牛仔褲,變化不算太大。
兩人唱著歌,偶爾眼神交匯一下,熟悉的沙啞聲線還在,但舞臺也好,背景也罷,早沒了當年春晚的萬丈光芒。
視頻底下評論的人不多,當年那種全民沸騰的景象,再也回不來了。
其實旭日陽剛的教訓,在音樂圈真不是頭一份,刀郎的歌不也被別人翻唱帶火了?
比如唱《西海情歌》出名的降央卓瑪,那會兒在臺上唱得歡,觀眾甚至喊她是“原唱”,她也不澄清,裝傻充愣占著這份便宜。
結果刀郎不干了,一紙訴狀告上法庭,官司打了挺久,最后結果大家都知道,法律是公正的,法院判刀郎贏,降央卓瑪這位“草原女神”的形象大大受損,事業也跟著走了下坡路...
結語
從街頭到春晚,再從巔峰摔落,說到底,是栽在了“翻唱”這塊看起來香噴噴、實則藏著硬骨頭的餡餅上。
汪峰當年那句“不能光靠翻唱”,真是一語道破天機。
音樂這行,和所有的手藝活一樣,光靠模仿別人,借別人的光,就算一時火透半邊天,也終究是沙灘上的城堡,潮水一退,啥都沒了。
王旭和劉剛當年要是在最紅火的時候,能沉下心來,哪怕憋出幾首半生不熟的原創作品,可能現在境遇就大不同了。
可惜,這世上沒有后悔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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