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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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極目新聞報道,近日,湖南永州一只叫“李墩墩”的金毛犬從家中“越獄”。因天氣炎熱,走進一家餐館蹭空調避暑,疑似在店內被毆打,6分鐘被推出店鋪后死亡。
對此,湖北今天律師事務所資深刑事律師付成晨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目前,需要通過查找店內監控、尋找目擊證人、查驗狗狗的傷痕等,確定是否能證明狗狗在店內被毆打。同時,需要證明狗狗進入餐館后是否存在事實上的攻擊性、店方毆打行為的必要性及強度。如果不能確定狗狗存在事實上的攻擊性,餐館打狗人的行為就將面臨刑事追究。
7月7日,金毛犬的女主人在社交媒體上發布最新處理結果:“今天在司法局、派出所、社區調解,店家稱,不明原因死亡,不接受調解。調解結束,按法律程序,準備律師起訴,5000元請律師調取對面公安機關監控,監控有拍到老頭打狗”。
一只狗狗,就這樣不明不白地死去,當然需要調查,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所致。如果確實是被毆打致死,毆打者自然需要承擔責任。
而從狗主人通過社交媒體反映的情況來看,當地有關方面似乎并沒有站在對狗負責的角度處理問題,而只是站在對狗主人負責的角度協調矛盾。所謂店家不接受調解,說白了,就是不愿意給狗主人賠錢唄。如果店家愿意給狗主人賠錢,這次狗狗死亡事件,是否就算結束了呢?
而律師的說法,也似乎比較偏頗,亦即只看到狗狗被打死的問題,而沒有分析狗狗為什么被打死的原因。如果不是狗狗跑到正在營業,而且是營業高峰期的餐館,會發生這樣的事嗎?自然,對狗主人的行為,也是需要分析的。
眾所周知,金毛犬是體型比較大的一種寵物,只要不是狗主人用繩牽著,走在外面,相信很多人都會躲避。就算金毛犬性情溫和,對行人來說,懼怕的仍然占多數。也就是說,一旦金毛犬在沒有韁繩的情況下出現在公共場合,絕大多數人會感到害怕,更別說金毛犬突然來到了一家餐館。我們不禁要問,狗主人盡到了養狗的責任了嗎?為什么會讓金毛犬跑到人家餐館呢?
也就是說,在金毛犬死亡問題上,狗主人并沒有她自己在社交媒體上所說的那樣理直氣壯,讓金毛犬沒有任何人管理的情況下跑進餐館這樣的公共場所,狗主人是有責任的。而狗主人也不要用“不小心”等理由搪塞。因為,如果主人不在家,就應當將狗狗放在狗籠子里。如果不放在狗籠子里,就必須主人在身邊,防止跑到公共場所對他人帶來傷害。
只有在厘清楚狗主人的責任之后,才能分析店家的責任,而不是把責任全部推給店家。那么,店家的責任又將如何認定呢?是否只要狗狗沒有對人發動攻擊,店家毆打了狗狗并致死,一定要承擔刑事責任呢?這也不要過于武斷。因為,一條體型很大的狗狗,在沒有狗繩牽著的情況下,突然跑到餐館內,對店家來說,是一種什么感覺。如果當時的店中有客人就餐,尤其是孩子就餐,店家應當怎么做,相信大多數人的第一反應都是使用工具將狗狗趕走,而如果自身就很怕狗的,會用工具打狗狗。一旦打的力度把握不好,就會致狗狗死亡。在這樣的情況下,店家的行為,就不是惡意,而是防備,防止狗狗傷害到就餐的客人,也防備狗狗傷害到自己。那一刻店家的行為,就不能用狗狗是否具有攻擊性來判斷,而要從人的心理去分析。
也就是說,對此起事件,金毛犬是沒有錯的,跑出主人家,躲進一家餐館,也不是錯誤行為,而是動物本能。如果它與人一樣聰明,就不會成為人的寵物了。但是,就算狗狗是店家毆打致死的,責任也不只在店家一個方面,狗主人也要承擔責任。既然飼養了寵物,就得承擔起飼養的責任,尤其像金毛犬這種大型寵物,只要進入公共場所,都必須由狗主人用繩子牽著,否則,發生任何問題,狗主人都要承擔責任。這也意味著,在此起事件中,狗主人起碼要承擔一半的責任。如果要追究店家的刑事責任的話,狗主人也要承擔。否則,就是不公平,就會讓養狗的人都效仿。
近年來,有關寵物狗傷人事件時有發生,且都是狗主人不負責任、不用繩索牽著狗所致。此起事件,如果狗主人負責一些,就不會發生。因此,對狗主人追責,比對毆打狗狗的店家更加重要。也只有這樣,才能引起其他養狗者的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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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譚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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