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結局里,張文菁把萬海的委托書拍在桌子上時,手背上的疤還在疼——那是去年被人推下樓梯撞的,兇手沒找到,可她知道,藏在監控后面的人,這次跑不了。
駐監主任王華山的辦公室抽屜里,假護照夾在《監獄管理條例》里,頁腳沾著陳勝龍送的碧螺春渣,茶漬干了,像塊褐色的疤。
他昨天還跟老婆說“下周去澳洲看兒子”,沒想到鄭雅萍早把會見室的監控線接進了專案組電腦——萬海每次見律師都問“你閨女誰帶”,問了三遍,鄭雅萍才反應過來,麥克風就藏在桌子腿的螺絲眼里,說多了,張文菁的孩子可能會被堵在幼兒園門口。
王華山被抓時,還喊“我沒殺王彧”,可他忘了,熊磊當年保外就醫的手續上,他的簽字比公章還清楚。
“王大有”改成“熊磊”,就像改一張快遞單,只不過快遞單寄的是貨,這張紙寄的是人命——131案的受害者家屬,至今還在等兇手落網。
萬海案的難點從來不是證據,是有人不想讓證據說話。
禹天成當年用江遠撞人的事兒拉江旭東下水,礦場轉讓合同簽在131案案發第十天,鄭雅萍把合同拍給洪亮時,手指都在抖——“禹天成要的不是礦,是萬海的命”,這句話她沒說,可洪亮懂,因為合同上的礦址,正好是后來萬海案里被指“非法開采”的那片。
王華山的日記里,記著溫琴的筆錄少了兩頁,謝鴻飛的簽字是仿的,李人駿的抗訴書壓在抽屜最下面。
紙頁都黃了,字還沒褪色,就像那些被掩蓋的真相,不管埋得多深,總有一天會翻出來。
張文菁重新當律師那天,萬海寫了張紙條,“謝謝”。
紙條被夾在委托書里,專案組的人沒發現,可鄭雅萍看見了,她把紙條收進檔案袋,上面還有一行小字:“131案的兇手,是熊磊”。
江旭東最近總失眠,他抽屜里有張禹天成的借條,上面寫著“礦場歸你,命歸我”。
他不知道,王華山落網時,已經把當年的事兒都招了——熊磊的假身份,萬海的監聽,還有禹天成給的那筆“封口費”,足夠買三套市中心的房子。
結局里,張文菁走出監獄時,陽光正好。
她摸了摸口袋里的紙條,想起萬海說的“你閨女有人接”,其實昨天接孩子的是專案組的同志,穿便裝,戴墨鏡,像電影里的警察。
她笑了笑,掏出手機給鄭雅萍發消息:“明天去查131案的卷宗,第17頁少了兩頁。”
鄭雅萍回復得很快:“已經查了,那兩頁在李人駿的抽屜里,上面有他的簽字?!?/p>
張文菁把手機放進包里,抬頭看了看天。
天上的云很輕,像當年萬海給她的律師證,干凈得沒有一點污點。
她邁開步子往前走,風里飄來桂花香,是幼兒園門口的桂樹開了,她想起孩子說的“媽媽,桂花開了,我們去摘好不好”,嘴角彎了彎,腳步更穩了。
(注:文中細節均來自電視劇《以法之名》劇情梳理,未添加虛構內容。)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